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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3 乡愁在后门看到一个小摊,写着“武汉煎包”的字样。顿时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就冲上前买了一盒。记得以前有一家豆皮的,虽然味道不怎么样,我还是会经常光顾。凡是有家乡印记的东西,总能成功勾引到我。
离家越远,思念越长。
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总以为翅膀硬了可以飞翔,憧憬着外面世界的模样。于是所有志愿都填上外地的学校,一心要逃离父母的管束。最后确实如愿了,却怎么也没想到,进大学后的第一个国庆节,自己会坐在草地上哭。那个夜晚都有谁在?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印象中只有老白,就是他要大家谈谈为什么要选择外地。我选择南京的理由很简单,李煜的词打动了我。可是说着说着,就想家了。前一秒还在笑,后一秒就埋下了头。
乡愁就是一种情绪,让你猝不及防。
游走在家乡以外的城市,多长久,多自由,都只是过客。
满世界找热干面、豆皮、面窝、桂花糊,就算找到,也不过是找到一些符号。乡愁的重量,它们承载不了。
父母在,不远游。
这句古语已经累积了几千年的智慧。只是,我们终究需要一个过程才能成长。等我们有所领悟的时候,已经浸染了风霜。
席慕容说,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
我说,乡愁是记忆中的点点滴滴。
没有风,也照样把你的思绪撩起。
2006/8/29 那些歌儿记忆中的一些歌儿,总是和一些人、一些事有关。
《小草》、《妈妈的吻》,此生仅会背出谱子的两首歌。这么多年,印象中还是那么深刻,它们都和外公联系在一起。
外公真的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肯定是家境的关系啦,外曾祖父是国民党的大官,外公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绘画啊、音乐啊,都不在话下。所以,当爸爸买给我一台电子琴的时候,外公理所当然负起教导的重任。
年幼的我总想一口吃成个胖子。背了好一阵的乐谱,外公还是连碰都不让我碰下琴键。于是我吵着要回家,背上电子琴就走了。
后来我自己瞎弹,不管指法。当时会弹很多曲子,现在都忘记了。只有《小草》和《妈妈的吻》,在脑子里,怎么都忘不掉。
齐秦的《大约在冬季》红遍了全中国,也一下就虏获了少男少女们年轻的心。每年全校的文艺演出,总会有男生唱着《北方的狼》装酷,或者用《大约在冬季》来扮深情。不记得名字了,那个高我一届的帅哥,一身皮衣皮裤,抱着把吉他,瞬间就把我身边的年级之花给俘虏了。小小年纪,居然也会怀春,女孩子真是早熟啊!肯定还有人暗恋他,具体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Byond不是男生的专利。高一的新生汇演,几个男孩合唱了一首《大地》,让我深深着迷。从此光辉岁月、海阔天空的喜欢你,真的爱你。Byond的歌在同学聚会时最受欢迎了,而大家扯着嗓门大喊的激情也最澎湃人心。文理分班,有幸认识了四个男孩其中的两个,都是很不错的男生。可惜的是,再没听过他们一起唱歌。原来,能一起唱歌,也是一种缘分呢。
有个朋友说我特适合唱孟庭苇的歌。我记得第一次唱K点的就是《风中有朵雨做的云》。其实我比较喜欢她的《不下雨就出太阳吧》,韵律悠长,歌名更有深味。从高中到大学,一直都很喜欢她的歌。大一时收到一个高中同学的信,用孟庭苇那首《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向我暗示。我本来不会唱那首歌,因为那封信的缘故,也就学会了。后来在电台节目中听到她讲话的声音,不敢相信那么娇嫩的声音竟会唱出那么深的情。
大学时班上同学很多,免不了要自我介绍。有个男生跟一个歌星同名。听到他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想笑,再听到他说他喜欢唱歌,更加抑制不住自己要笑的情绪。什么年头啊,个个都说喜欢唱歌,真以为自己是歌星呢!还没容我嘲笑多久,新生汇演就让我跌破眼镜了,那个男生一曲《新鸳鸯蝴蝶梦》引起了全校师生的关注,也让我从此不敢小瞧他人。再后来,他在全校卡拉OK比赛中夺魁,荣膺学校歌王称号。我还记得决赛那个夜晚,他唱的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引得台下女生尖叫连连。
【有空再填】 2006/5/7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了虽说人还是糊涂点好,但呼吸一天,我却没办法停止思考。苍苍说得对,我们都太闲了。
我太闲吗?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是啊。
堆积了两年的作业、没有发表的文章、以及框架未定的毕业论文,更有许许多多该看而未看的书。我把它们扔在了一边,做了自在的闲人。只是这个闲人做得不太心安。
还是来回忆一下我的这个夏天吧。
关于书
一个大四的男孩把他的书寄存在我们宿舍,还挑了几本送给我。跟他不算太熟,他是室友的朋友,来过很多次,我是最后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很有趣,说韦一笑是他的偶像,老向我们推荐《轻功是怎样练成的》。他说他的梦想是自己拥有一座图书馆,为此他决定每次去图书馆都偷一本书,积少成多。这显然是玩笑话,不过我倒是真的希望他的梦想能实现。对于书,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失去了憧憬了呢?
其实,还不止是收到他的书呢。帮老师搬家,无意中看到一篇关于《蛋白质女孩》的书评,随口问了一句,“什么是‘蛋白质’女孩?”师弟说他手上有一本,回头给我看看。末了,两个男孩真的将书拿到我宿舍,还签上他们的名字,送给我。可爱的男生,我总能想起为师姐饯行那晚他们喝醉酒的样子。后来在娱乐新闻中看到,《蛋白质女孩》即将拍成电视剧,不知道会不会失去原汁原味,《涩女郎》摇身一变的《粉红女郎》,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小扬也送了我一本书,《天上的门》。呵呵,好像那一阵我总收到书呢。在床头放了很久,不敢轻易打开。你们都知道,巴乔是我喜欢了很久的男人,对于我来说,更像是一个年少的梦。犹豫了很久,终于一口气看完。看完了,平静了,年少的热情似乎也遥远了。巴乔说,负担仍在,但如今已不那么让人难受了。而在我,喜欢不减,但已经褪去年轻的稚嫩了。那些个轻舞飞扬的日子,在时光的河流中,冷却了,凝固了。
关于旅行
原来一个人最大的幸福就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眼下这段最自由的日子,以后很难拥有了。
去黄山是几个同学计划了很久的事情,我属于见猎心喜,于是一拍即合。兴奋着准备着,直到出发的前一天,得到消息,一个朋友要出国了,近日就走。如果从黄山回来,就碰不上面了。匆匆赶赴上海,后来又因为表弟突然到南京而匆匆折返,时间仓促得来不及通知在上海的其他朋友。原本,想见类和冷雨,想去sissi那里蹭饭,终于没能如愿。
说去青岛说了很久,最开始是跟猫猫开玩笑的,说着说着自己就动了心。说到后来,猫猫已经不许我食言,就说成了真的。反正有时间,反正很想看海。算起来,离上一次看海,已经有很多年了。那是在连云港,黄昏的海滩,天气有点凉,水温不太高,没有很多人。第一次看海,很怀念的感觉。
青岛很干净,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我喜欢海风吹来湿润清新的味道。最重要的是,青岛的海滩不是那么拥挤,完全是一派闲适随意。生活在这样的城市,实在是一种幸福。最有趣的是,在崂山的北九水碰到了学校老师,也算是他乡遇故人吧。
曾计划从青岛去成都。但在青岛的几天还真累呢,我怀疑我在火车上呆三天会支持不住,只得作罢。据说成都是一座很休闲的城市,在我先入为主的印象里,那是一种慵懒的感觉,却正是我向往的。
《似水年华》里面不但有我喜欢的黄磊刘若英,更有令我动心不已的乌镇。只是,我担心这部电视剧的热播引起的乌镇旅游热,会让乌镇步入周庄的后尘。那时候,乌镇还会给我恍若隔世的感觉吗?
同学约我去浙西,老婆约我去雁荡,不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有空,也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成行。不过,我还是认真地期待着。
关于朋友
初夏的阳光驱散了非典的阴霾,封闭多时的校园因为解禁而沸腾起来,更重要的是,七月虽未至,《七月》的忧伤已然涌上心头。那一阵几乎天天在外面吃饭,当然,并不是因为我要送别的人很多。我要送别的只有一个,就是我所谓的“老婆”。我们每天见面,每天都吃告别饭,尽管毕业后她离我其实不是太远。两次毕业的送别,九年的情谊,一生之中能有几回这样的缘分?
那一阵,也是我们刚改完试卷手头比较富裕的时候,同学之间也是请来请去的,原来的点头之交也在推杯换盏中熟稔起来。中国人相处的方式真的很有特色,总是离不了吃吃喝喝。
猫猫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子,也很会照顾人。在青岛的那几天,他很周到,还亲自煮东西给我吃,让我享受特殊待遇。由于胶卷没装好,取卷的时候差点全部曝光,他都快急哭了,到底是个孩子。记得那天他告诉我他和女朋友的相处方式,我说女孩子要哄的,他说他知道,一副经验老到的样子,实际上,他却是经常拿她没辙。
回到武汉的时候正是盛夏,热得受不了。深居简出,也没联络昔日的朋友。临走的前一天,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一起逛江滩。她们说我读书读呆了,没了以往的灵气。其实,只是因为人长大了,有心事了,跟她们说话时有些心不在焉。她们都结婚了,家庭工作都很忙碌,但是看得出来她们很快乐。我羡慕这样的快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轮到我。
苍苍请我们吃饭,苦了小微,他吃不惯太辣。我们不予理会,好像有一点以大欺小的味道。饭局之后是歌局,终于体会到雨天所述“蒙了”的感觉。唱得好也就算了,那是天生的金嗓子,关键是他俩唱的歌好像没几首是我听过的。难道我落伍有这么多?
星空又长胖了,我劝他减肥,要他体谅一下类的感受。他竟然说,类已经麻木了。难怪他改了签名说要做一个开心的酒囊饭袋。为什么男孩子一踏入社会,就会长出大肚腩?我分析了原因,那是他们都懒惰了,昔日运动场上的神采飞扬尘封在记忆里了。
学校里人不太多,还没开学。无所事事,终日上网。鼠标疯了,南榕送我一个。我看他好像也长胖了,他气得说不吃饭了要减肥。我猜他只是说说而已。其实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跟他说话的时候很开心。他老说我是个傻丫头,我听得出这是一种关心。
夫子的《七月流火》不知道进行得怎样了,问他,他说旧坑没填满又挖了个新坑。真的很佩服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真正属于对文学还有着热情的那群人。期待着他的作品,如果有一天能从中看到我的名字,我会觉得很荣幸。
百无聊赖的夜晚,发短信。发了四个人,只有张三一个人回信了,做人真失败啊。我在想,如果张三也忙得没时间理我的话,那我只有关机睡觉了。我们聊了一会海岩,因为他正在看海岩的书,而我在看海岩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后来他打电话过来,幸好我听得懂四川话,换了其他人他是不是会讲普通话呢?而他的普通话又会是一种什么语气?我很好奇。张三很风趣,跟网上一样。后来,我终于看出他真正的职业——蒙牛的销售人员。他两次向我推荐蒙牛,还用新闻信誉作保证。我想我应该相信他的推荐,看过他照片的人都知道,他的皮肤是最有力的证明。
嗯,喝杯牛奶,休息了。
【“发了四个人,只有张三一个人回信了”,看到这段我就笑了,原来冥冥之中自由天意啊~】 我是你的希刺克厉夫在呼啸山庄,凯瑟琳和希刺克历夫一起长大。凯瑟琳说,“┉┉他比我更像我自己。不论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成的,他的和我的是一模一样的┉┉ 我就是希刺克厉夫!”
若干年前,我也有一个凯瑟琳;而我,是她的希刺克历夫。 认识琨的时候,是高一。当时,我坐在教室第一排,靠近门口,每天看着班上的同学进进出出。琨就从那时侯开始吸引了我的视线,用她那种娴静幽雅的气质。后来,我知道了她的名字——琨。 实际上,我早就听说过琨了。她妈妈跟我爸爸是同事,她爸爸跟我舅舅是同事。进校之前,大人们就已嘱咐过,要我们相互关照。只是,我们都没有机会去认识对方。 那会儿,我住校,琨走读。一天,我宿舍的老大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我,“哎,据我老乡说,她的同桌——琨,对诗词之类的东西很有研究,你们倒是可以交流交流。” 又是琨。我对琨的兴趣愈加浓厚了。 琨似乎在和同桌谈文学。她讲话的时候,全然不若平时的静,表情生动得光彩照人。我暗自叹息,为什么坐在她身边的不是我? 高一下学期,班主任实在无法容忍因学生自由组合同桌的后果——晚自习时一屋子潮杂的讲话声,于是宣布,由他来安排座位。很多同学提出反对意见,但,反对无效。我其实是很期待的,因为我预感,琨,将会是我的同桌。真的。 上天果然待我不薄。听到琨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在一起的那一刻,我万分感激我们老班,尽管之前我曾十二分的愤恨他。 从此,我高中生涯最最难忘的时期,开始了。 后来,琨告诉我,她已经料到我们会坐在一起。难道,真的是心有灵犀? 象熟识了很久的朋友,她了解我的喜好,我也能看出她的快乐与忧愁。因为,我们都感觉,找到了另一个自己。 在各种文体中,我们都非常喜欢词,尤其偏爱李煜,以致早早商定,以后到南京上大学,去好好感受那曾孕育出无数文人的烟水云气。 没事的时候,我爱听她唱《葬花词》,“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口中吐出的一字一句,别有韵味。偶尔,我也会来几句“天下英雄谁敌手” 、“生子当如孙仲谋”之类的豪言壮语,搏琨一笑。 我们在一起探讨《红楼梦》、《红与黑》、《傲慢与偏见》、《三个火枪手》┉┉有时候说到高兴处,两个人都笑不可遏,全然无视周遭不解的眼光。甚至好几次连老班进教室巡视也不知道,我为此没少吃老班的“爆炒栗子”。 琨提议,我们各人每个月至少要买一本书。为了资源共享,相互间不得重复,直到《世界名著》那套系列丛书尽入囊中。为了省钱买书,我和琨可以天天在食堂啃馒头。那是我高中生活最艰苦的一个阶段,却也是最有滋味的一段日子。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我以学校寝室太热、又没法洗澡为由,暂时住在离学校很近的舅舅家里。琨就住在舅舅家楼上,这样,我就能跟琨一起上学、放学了。虽然只有短短的一段距离,但我,甘之如饴。 美丽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一个学期转眼间就结束了。我们心头开始罩上乌云。因为,对化学深恶痛绝的我势必要选择进文科班,而极端头疼历史的琨,不得已将选择理科。 分离的时刻即将到来,我不知道该跟琨说些什么。那天,她从家里拿了相机,拉着我去拍照。我给她拍,她给我拍,可我们就是没想到要拍一张合影。当时的遗憾,一直延续至今。 分班那天,琨说要送送我。其实也就相隔一个教室,但我们恋恋不舍。临了,两人约定,好好学习,在班里保持前五名,然后,目标——南京。 在新的班级上的第一节课,我完全心不在焉。下课了,琨的身影出现在窗口——她来看我了。我们定定地望着,看见了对方眼眸中的泪光。 第二天,我收到了分班后琨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我们了解对方,就象了解自己。凯瑟琳知道希刺克历夫是她的灵魂,我同样明白,你——就是我的希刺克历夫┉┉”是的,我是她的希刺克夫,她是我的凯瑟琳,这种深刻的相知,我们早已体会到了。不管今后在哪里,飘荡的灵魂都能感受到与自己相属的气息。 由于种种原因,琨上大学时去了西安。 独自在向往已久的城市中漫步,默默想着琨。琨在信中说,“走路的时候想着我,这样,我也能看到南京了。”于是,我想着她,走着,想着,想着,走着。 ┉┉ 回首前尘往事,琨和我,有着相似的灵魂,相似到很多时候都不需要言语。即使空间和时间的距离将我们在尘世中隔得很远,再见时,依然能读懂对方的每一个眼神。 两年前,琨给我打电话,要我参加她的婚礼。 我去了,带着我衷心的祝福,亲手为她披上了嫁衣。只是,心底会突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琨,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凯瑟琳了。 【我又想她了……】 关于武侠的记忆碎片每天会看看新《射雕》,不是因为这片子拍得有多好,只因为它是武侠。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脑子里有了看电视节目首选武侠片的思维定式。
83版《射雕》在我们那儿第一次播出的那一年,我还不懂什么是武侠,也不明白邻居姐姐口口声声的“蓉儿”到底是谁。那会子,我只知道顶着大太阳光着脚丫子踩在有细沙石的路面上,以此证明自己能和男孩子一样勇敢。这类光脚野丫头的事迹在我稍稍明白“淑女”两个字的含义后就再未向人提及,只是高中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坚持认为我小时候一定很野,而他作出这个判断的依据竟然是我的皮肤很黑。
我的皮肤的确不够白,之所以不够白也的确是因为晒多了太阳。三年级那个暑假,我参加了学校的武术队,并缠着妈妈非让她给我做一条练功用的长裤。那条红色的宽松裤的灵感来自于贴在我房间墙壁上的舞剑的大姐姐的画像。而之所以能有那张画像,大概是家里人看了《少林寺》后喜欢牧羊女的缘故。
我虽然没有剑,却常常装模作样地学舞剑的姐姐摆那个回眸望月的POSE。直到后来教练给每个队员都发了一根白蜡杆,才让我真正找到了拥有兵器的感觉。
发给我们的白蜡杆很糙,每天回家我都要用砂纸磨一磨。手磨红了,磨疼了,白蜡杆终于也磨得光滑锃亮了。
我最喜欢劈棍抓棍那一招,感觉使出来特别有气势。也许正是练多了这一招,我的白蜡杆的杆尖最先出现了裂痕。好在事先用胶布绕了一圈,才不至于裂开。
在武术队对我来说绝对是件引以为荣的事。虽然每天要很早起床到学校参加训练,但就冲着其他同学羡慕的眼光我也能乐此不疲。于是四年级两个学期,我都坚持了下来。
其实,除了起早之外,训练并不苦。一般也就压压腿、练练倒立,然后把教练教的拳法、棍法练习几遍。而我向往了许久的对打练习,最终没有分配到我头上。那想法如果搁到现在的小孩身上,一定敢向教练提出要求。可惜那时候我胆子太小,只能在心里嘀咕。
武术队在那年“六一”儿童节的庆祝会上很是风光了一阵。因为有兄弟学校一起汇演,我们学校毫不犹豫地推出了武术这一特色。
我和另一个女孩表演的是双环。那环是铁做的,为了更具观赏性,我们给它系上了丝带。舞动起来,丝带飘飞,煞是好看。
正式表演的时候,那个女孩因为紧张忘了该怎么练下去,突然就跑下了场。我眼前似乎看不到黑压压的人群,只管旁若无人的使完了那套环法。
抱拳之后,我长舒了一口气,深感没有辜负教练、武术队以及学校领导的重托。特别是当我乐滋滋地接过教练递上来的雪糕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教练并没有告诉我,其实那套环法给我漏掉了一路。这是队友后来向我严肃指出的,她那一本正经的表情使我想到了“嫉妒”这个词。
升上五年级后,教练调离了学校,武术队也解散了。但对武术的喜爱,直接培养了我看武侠小说的兴趣,至于对我以后的性格发展有没有影响,还真说不清楚。
我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是《七剑下天山》。当看到康熙、看到纳兰容若、看到董小宛的时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武侠故事在我的潜意识里就是胡编乱造,怎么会出现历史人物呢?请理解一个六年级小姑娘心中的迷惑,当时她并不知道历史也是可以杜撰的,更何况是武侠。
梁羽生杜撰的历史就在那时刻在了我脑子里,而古龙给我的印象只有福尔摩斯似的楚留香。看《蝙蝠公子》的时候,我只记得封皮很漂亮,故事却没看懂。
这些书都是同学们在课间流传的,同桌的男孩特别优待我可以带回家慢慢看。只是他并不知道,因为严厉的父亲,我在家是不敢看这类闲书的。
父亲是个严肃的人。在我七岁的记忆中,因为我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不是写作业他就揍了我一顿。从那次开始,即使回家后没有作业可写,我也要故作勤奋地写写画画。呵呵,是的,画画。我自认为是有画画的天赋的,只是这份天赋被父亲偶然的一次发现而扼杀在摇篮中。至今,我依然会遗憾,假如父亲不持画画即不务正业这样的偏见,没准我早成一艺术家了。再不济,也能混个艺术青年吧。
父亲严肃正统的形象在我脑海里牢不可破,幼小的我是不敢怒也不敢言。那天,父亲带我去书店买书,不用脑子想也知道他是什么口味。不出我所料,什么《蒋介石生平》、《演讲的口才》、《闻一多》之类的,我自然兴趣缺缺。
突然,父亲指了指武侠的柜台,我登时眼前一亮,精神抖擞起来。在他翻阅的过程中,我大气也不敢出一声,生怕影响了他作出正确的决定。
回家的路上,将四本《倚天屠龙记》揽在怀中,我终于偷偷地在心里笑开了花。
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父亲怎么会买武侠小说,而且一买就是好几套。那天,除了《倚天屠龙记》之外,还有《蜀山剑侠传》和《七侠五义》。父亲告诫我必须是业余时间才能看看,我理所当然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庆幸的是他定下了规矩却没有定期检查,只要他翻翻那些书就会从书的破旧程度发现,已经被我偷看了无数遍。
快乐的小学生涯以暑期中几个疯丫头私自策划的远足划上了句号。其实,那一次,疯丫头也就干了一件出格事儿。
我们偷了靠在湖边的一条小船,又是撑竿又是摇橹的将船弄离了岸边。可惜的是,还未到达梦中的冰火岛,就有人打退堂鼓了,渡湖的壮举因此夭折。但在我心中,依然当那是一次小小的历险。毕竟,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一种感觉叫“有惊无险”,跟看书时的想象不是一码事。特别是当小船在水中打转时,我竟然没有翻船的恐慌。现在回头想想,大概是从武侠小说中借来的胆量,或者应该说是出于一种“化险为夷”的思维惯性,就象我每每在梦中遇到危险,一时情急就会飞起来一样。
梦着,飞着,我升上了初中。
初中的女生一般都看琼瑶、看岑凯伦,对于帅哥有一种很梦幻的称呼──白马王子。我虽然不喜欢看那些白马王子灰姑娘的爱情故事,心里依然会有类似的期待,因此,《桃源传奇》(大概也叫《魔域桃源》)中的刘德华成为我暗自喜欢的对象。《桃源传奇》是我第一部有印象的武侠剧,喜欢上赵雅芝、刘德华也不奇怪。只是这种喜欢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我很快就发现,周围的女生眉飞色舞地谈着刘德华,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于是,我对他的喜欢,竟慢慢淡了,将更多的感情转给了书中的人物。
成为初中生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接触到更多的武侠小说,当然,基本上都是男生从书店租来的。虽然我也认为去租书看的不是爱学习的好学生,但我实在抗拒不了那种送上门来的诱惑。那阵子看了不少像《陆小凤》那样的长篇,我却只对两个短篇印象深刻,一个是《剑花-烟雨-江南》,一个是《白马啸西风》。
《剑》书的故事,跟书名一样优美。以致我以后只要看到美丽、纯净却又带一丝凄迷的爱情故事时,就有了“剑花-烟雨-江南”的感觉。
《白马》中的李文秀一直像个影子徘徊在我心头,抹不去淡淡的哀愁。即使是现在,当众多“金迷”感动于她如高昌古国人般固执的痴情时,我依旧固执地认为江南定会有如花的少年、老迈的白马终能看到草长莺飞。这是我个人对《白马》的理解,我是如此期待着离开大漠的她将会开始自己的美丽人生。
又是一年暑假至。
这是一个最令人难忘的酷夏,在某种意义上,它成为少年的狂欢节。炎热的空气里挟裹着年轻躁动的心,随着屏幕上的射雕英雄一起跳动。
我终于看到了久仰大名的郭靖黄蓉,看到了东邪西毒南帝北丐,几年前他人口中描述的形象在自己眼中逐渐清晰起来。
《射雕英雄传》每晚播出五集,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没有广告的连续播出,在今天的荧屏上是无法想象的。那样的快意,如今的我们只有在自己看影碟时才体会得到。
那些鲜活的形象吸引了所有的人,万人空巷的形容决非夸张。妹妹年纪小,常常会打瞌睡。有一次从凳子上跌了下来,鼻子破了,很长一段时间都顶着一个疤。只要我喊她“疤队长”,她就跟我急,这个称呼和当时的《射雕》一样,在我们记忆中成为经典。
那时我也不曾想到,这段看《射雕》的经历会再现于九年后我的一篇演讲稿中。那本是江汉区为纪念改革开放二十年搞的一次演讲活动,我在讲述电视机的变迁时回忆了儿时看《射雕》的情景,台下黑压压的人群立马就笑了。我不知道我讲得是否动情,我也不知道那段经历在别人听来是否真实感人,我只知道我最后获得了“十佳演讲选手”的奖杯。这只奖杯,不可否认有那时候看《射雕》的功劳。
有人说对83版《射雕》的喜爱可以归结为一个词──先入为主,我不愿苟同。其实,随着时代的变迁,我们都在期待能看到更好的东西。黄日华、陈浩明、樊少皇的《天龙》、古天乐、李若彤的《神雕》,就超越了前人,得到了我们的认可。而83版的《射雕》,同样是对76版《射雕》的超越。
也许,我们恋旧,但,我们决不守旧。
过完暑假,又盼来了初二的寒假,我终于结识了一位英雄。
那一段时间我住在伯父家里,对他那套《天龙八部》爱不释手。我当时就坚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人物都会淡化,只有一个人的影子将越来越深刻。那种直觉被我今天依然怀有的对乔峰的深厚感情验证了,他的落寞与悲怆自始至终让我心疼。记得有一晚当我沉浸在他的世界中时,堂姐从黑不隆咚的客厅走进房间,敷着面膜的脸像戴着一张怪异的面具。我只是扫了她一眼又继续埋头看书,堂姐心有不甘地凑近我,我半天才回过神来尖叫一声,差点弄出夜半歌声的闹剧。
念着乔峰的名字,其他人物再也入不了我的法眼。我单纯地享受着武侠小说带来的快乐,任思想天马行空,不再拘泥。那一阵看书没有选择,只要是武侠,来者不拒。只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看过也就忘了,不留一丝痕迹。
初三的下学期,在确定已经被重点高中提前录取之后,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趴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看小说了。对于几个这样的学生,老师也是无奈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求我们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就成。于是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瞧着苏丫头恶整小鱼儿却强忍着不好意思笑出声。那是一段快乐得没有一点压力的日子,好心情的我甚至还顺带瞅了一眼琼瑶。
享受了四个月的假期,我犹有不舍地跨入了高中。
坐在我后面的男生也是个武侠迷,武侠的话题总让我们意犹未尽。他常说我像个男孩,因此总叫我“小兄弟”。这个称呼我相当喜欢,它让我体会到英雄豪杰金兰之交的义气。
文理分班之后,那个男生只要路过文科班时,总会到我座位挨着的窗口叫我一声“小兄弟”,而我也总能激动得心潮彭湃。
那时候当然也免不了会嘲笑他踢球时被撞掉的大门牙。我不知道那其实是男生之间打架时被打掉的,而打架的原因竟然是我。我更不知道若干年后当其他同学向我复述这件事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张丹枫对云蕾喊出的那声“小兄弟”,泪水顿时夺眶而出。
其实高中阶段看的武侠显然没有世界名著多,但那并不能证明我对武侠的喜爱减弱了。在那一段时期,我迷上了温瑞安。无论是四大名捕系列、神州奇侠系列还是其他一些短篇,那种风格我极为喜欢。而所有的人物,我最欣赏的却是柳五。在他身上,我体会到一种将友情与爱情都诠释到极致的感情。所以,去年在西祠看到爱莫能助写的《柳五日记》时,毫不犹豫地就装进了收藏夹。
说到西祠,我能感觉到那里基本上是二十岁左右的大孩子的天下。我像他们这般大的时候,顶多也就逃逃课,其余时间就只知道看看小说。
我的大学远离了家乡,自己出来闯荡江湖。不入江湖不知道天地之宽,我发现自己竟很习惯这种漂泊的感觉。
然后,渐渐的,我喜欢上了给我看《大侠沈胜衣》的那个男孩。其实书里面的内容我已记不清了,我唯一记得的是他阳光灿烂的笑脸。
毕业终究是劳燕分飞。两座城隔开相恋的两个人。
我想我肯定是受到了武侠小说的影响,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还信奉着地老天荒。
那天几个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玩短信测试,把我的生日输进去后收到的回信是“小龙女”,我一笑置之。这时,有人提议把他的生日输进去,看看配的是谁。本来就是无聊骗人的玩意,我觉得如果是“杨过”那才真叫见了鬼。收到回信时,首先是持手机那个女孩的尖叫,继而是众人的尖叫连连。 最后,她们总结了两个字——绝配!
我不管绝配不绝配,我考了研,来到他的城市,使杨过与小龙女终于重逢。只是,十六年的等待毕竟是书中才有的动人故事,现实生活中,杨过终于对小龙女说了一个这样的字——“累”。
其实我好想学殷离,像殷离那样告诉张无忌“你不是他”,然后飘然而去。
殷离是《倚天》四女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曾经还以自己手腕的伤疤为由在金庸茶社杜撰了一个前世今生的帖子。
在我看来,殷离不只是痴迷于儿时的那段记忆,她也许是为自己找了一个放弃的理由。在张无忌左拥右抱的尴尬处境下,即便是坚持,也只能是徒增烦恼。
我没有殷离那样“你不是他”的理由,我也不能肯定自己在以后的岁月中会不会如杨不悔那样常常想念她的第一个糖人,我能做到只能是飘然而去。
因为,武侠世界教会我最关键的两个字是——洒脱。
武侠伴着我这么多年,串起了生命中许多记忆的碎片。而这种碎片,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还会继续出现。
当初任着自己的性子闯入了武侠的世界,许久以来,全凭心中的一股激情。我自然没有预料到,今天的我会以武侠作为自己的论文课题。倘若早知道有今日,在体验武侠的过程中,必定会少了当时的许多乐趣。 2006/4/28 蜘蛛走着走着,进了一家纹身店。
主要是哩噜想在手腕上纹个小图案。而我,左手腕上有个疤,也曾起过纹一下的念头。
选图的过程中,忽然看到栩栩如生的蜘蛛,啧啧不已。前天还梦到蜘蛛咬我,把我疼醒了。好几只呢,躲都躲不开。
老板说梦到蜘蛛是好事,前半夜报财,后半夜报喜。我说怎么没见有财呢,瞧我现在,都后半夜了还在这里捣腾,能在前半夜做梦吗!
真的是报喜吧!
老板一个劲建议我纹只蜘蛛。
我说那我真成蜘蛛精了。
哩噜笑,蜘蛛精好啊,凡是叫妖精的都漂亮。
我也笑,那我就住盘丝洞啦。
我还记得印象中第一次梦到蜘蛛,是2002年,那时还写了一篇关于蛛儿的帖子。后来,偶尔又会梦到蜘蛛。
难道,真的跟蜘蛛有缘?可是,梦中总是会痛哎~ 2005/12/21 流光飞舞喜欢这个词,喜欢那首歌。
在KTV常喜欢点陈淑桦。
上大学的时候,陈淑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后来知道《青蛇》里面有这首曲子,那种开心显得理所当然。
青蛇得以成传,李碧华功不可没。而如果没有徐克,电影难以成为经典。想来我们这代人还算幸福,听过那么动人的曲子,也看过那么美丽的影像。
现在的《七剑》只能证明徐克年纪大了。也许是成熟了,内敛了,深刻了,却也严肃了,拘谨了,没那么飞扬洒脱了。
或者是我这个年纪容易怀旧吧。过去的时光离自己越远的时候,那种梦幻般的色彩就越鲜明。
这样也好。
记忆流光,印证美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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