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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0 不是蝴蝶不愿意
张无忌和殷离之间的兜兜转转,从幼稚园时代就开始了。 那时候的殷离非常乖巧,老师常奖励她小红花。小朋友们自然是羡慕的,也都喜欢围着殷离转。这让在家当惯了小皇帝的张无忌很不舒服。 张无忌的爷爷和殷离的爷爷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亲如兄弟。后来,张无忌的爷爷参加了新四军,而殷离的爷爷却加入了国民党。两个好朋友在政治立场上成了敌人,就此分道扬镳。没多久,殷离的爷爷就死在了战场上,留下一家老小,还多亏了张家不时的救济。 张无忌常听爷爷念叨年轻时候的友情,也大约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哼,国民党的孙女,有什么了不起的! 殷离对张无忌也很不满意。所有的小朋友都把她当公主似的捧着,只有张无忌不理他。五岁的殷离也是有脾气的,你不理我,我就偏要找你玩儿。 骄傲的殷离命令张无忌去给她抓蝴蝶,张无忌自然是不予理睬的。殷离不乐意了,揪住张无忌的胳膊想迫他就范,其他小朋友也在旁边推推搡搡的帮忙。这下可把张无忌惹急了,抬起胳膊,张嘴就咬…… 那天以后,殷离再没来过幼稚园,听说是全家搬走了。小朋友们则像看恶魔似的躲着张无忌,搞得他孤家寡人的,交不到朋友。 原来,一个人的童年,也可以这样悲哀。
张无忌自己也没想到,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一直惦记着殷离。 时间一晃就到了大学一年级。 在计财处门口等着交费的学生已经排起了长龙。 忽然走过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生,公然插到队伍的最前面。人群顿时唧喳起来。 “请自觉排队。” 清脆的女声,从张无忌前面的一个女孩嘴里发出。 魁梧男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盯着这个身材瘦弱的女孩子,缓缓走到她面前。 四周鸦雀无声。 张无忌没多想就把女孩儿拉到自己身后,扬眉看着魁梧男。 时间仿佛凝固了,听得见树叶沙沙的声音。 电光火石般,两个男孩子同时出拳…… 这次战斗在闻讯赶来的校卫队的干预之下无奈收场。魁梧男伤得不轻,张无忌的手上也挂了彩。 女孩儿满怀歉疚,掏出手绢给张无忌包扎伤口。 张无忌瞥见她右手背上有一圈淡淡的齿痕,不禁心中一动。 会是她么? 校卫队开始盘问事情经过,张无忌和殷离都听到了留在遥远记忆中的那个名字。两个人互相打量,试图在对方身上找到儿时的蛛丝马迹。
接下来,张无忌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并且有了自己的一帮哥们儿。踢踢球、打打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他和殷离,也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张无忌说他前世一定是欠了殷离,所以今生要来还债,保护她,照顾她,躲都躲不掉。 殷离连声附和说,小时候你还没把我认出来,所以狠命地咬了我,以后可要对我好点儿。 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过去的伤痛都能变成甜蜜的印记。 面对旁若无人的爱情,追了张无忌三年的小昭终于死心,飞速办好出国留学手续,只身飘洋过海。 张无忌还没来得及为人生无常发表点感慨,毕业证书就摆在了眼前。 殷离的父亲希望宝贝女儿回到父母身边。因为张无忌,殷离不愿意。 张无忌开始犹豫。相处了四年,他忽然体会到,人生的细节攥在手中,沉甸甸的。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有些东西身不由己。
毕业后的去留,让两个没有准备的年轻人措手不及。 张无忌还没有说放手,殷离就已经转身离开。傲气如她,不愿意争取一份不坚决的爱。 收音机里不再唱《爱在深秋》,随身听里总放着《分手亦是朋友》。 逢年过节,张无忌都会带给殷离一声问候。尘封了爱情的殷离,也会平静的接受。 爱情走了,亲情还在。 殷离临走说的话,一天比一天清晰。 后来,张无忌遇见了周芷若,选择了赵敏。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女孩子。 可是,在张无忌心里,始终还是忘不了殷离。
这天,张无忌在信中说,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能和殷离在一起。 殷离想笑,却止不住眼泪。 人生总是这样无常。 不是蝴蝶不愿意,只是,生命中有太多错过与来不及。
2006/5/7 美人计郑旦
栀子花又开了,开了满山坡的白。
若耶溪安静地流淌,等待着晨雾中叫醒鸟儿的浣纱姑娘。 同以往一样,我起了灶火,在锅里加上水,背了竹箩,踩着露水出了门。 父亲和两位兄长都丧生于五年前的吴越之战,余下娘亲抚养我成人。所幸山野人家能自给自足,而十七岁的我早已学会纺纱织布。 其实,若耶溪的姑娘们都有一双灵巧的手,纺出来的白纱晾满了滩头。 若耶溪地处诸暨城南的苎萝山下,鸬鹚湾和苎萝村一溪之隔,正如浣纱时候的我和夷光。 夷光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儿。她的眼波晶莹如朝露,她的粉颊璀璨若桃花,她的身条儿比垂柳还柔美,就连溪中欢快的鱼儿看到她也会目瞪口呆。 十里八乡的儿郎们都盼着能娶夷光为妻,当然,隔壁的南钧哥是个例外。 南钧哥是孤儿,鸬鹚湾的乡亲把他养大。我和他,自然青梅竹马。成亲生子,这是我十七岁前最美丽的梦想。 终归是梦想。 范大夫的到来惊醒了苎萝山下宁静的村落,我和夷光的命运从此不受自己主宰。 人道春色新,三年不见春。虽有清洌水,难洗亡国恨。范大夫的咏叹,也是我们一干浣纱女子心头的痛憾。 南钧哥从了军,而我和夷光也坐上了前往会稽的马车。 在勾践君臣眼中,夷光娇艳我清丽,都是颠倒众生的可人儿。原来,美女,也是兴国一大计。 会稽三月的苦练,终至歌来香喉清俊,舞来奇姿翩翩。雕琢后的光华晃花了所有人的双眼,唯有南钧哥还能捕捉我顾盼之间凄迷而茫然的深情。 青山竹林的茅舍远去了,晾晒着白纱的滩头远去了。夷光眼中只有范大夫越来越模糊的身影,而南钧哥临别相赠的栀子花则在我手中越攥越紧。 吴国的宫殿富丽堂皇,轻歌曼舞的生活让人恍惚得记不清我们最初的模样。 馆娃宫成,越女的奢华堆砌在吴国子民的血泪汗水之上。 夷光笑了,我彷徨了。 复仇的代价,正是另一国百姓的苦难。 思念在煎熬中越拉越长,南钧哥的影子更时时闯入我的梦乡。 我忘不了父兄的仇怨、亡国的痛楚,却也无法置吴国黎民的生死于不顾。 无处可逃,从此相对夫差不再展颜。 谁不知忧能伤怀。 终于,心思郁结,药石无灵。 幸好,还有夷光,她的坚忍让她如愿回归故里。同行的还有我不散的魂魄,附于那朵枯萎的栀子花上。 若耶溪依然静静流淌,轻风过处,闪烁着南钧哥依稀的泪光。 【这个系列只开了个头就没写了:(】 天涯思君不可忘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一些无法释怀的东西,他们常常在记忆里啃噬孤独的心灵,譬如说我和大哥哥的“相见恨晚”。
我出身于武林世家,有神功盖世的外公和侠名远播的父母。同学和朋友通常称我“郭二姑娘”或“小东邪”,我却偏偏喜欢大哥哥叫我“丫头”。大哥哥就是人们心目中的“神雕大侠”杨过,他和他老婆“小龙女”离经叛道的爱情曾经轰动武林。
和大哥哥的相遇始于风陵渡口关于他英雄事迹的那些传闻,年少好奇的我由此萌生了见他一面的欲望。那晚,跟随大头鬼去长见识,不料却被困在百兽阵中。接下来像所有“英雄救美”的情节一样,大哥哥带着他的“雕兄”出现了,面具遮脸,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这样的剧码对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是非常有杀伤力的,我想,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初见的震撼已经悄悄生根发芽了。
大哥哥送我三枚金针,跟阿拉丁神灯似的,可以许三个愿望。我的第一个愿望是要他揭下面具,我也如愿并惊喜地看到了他帅气的脸。第二个愿望是期待能在生日那天见到他,他没有食言,而且他的贺礼震惊了天下。然而那时候的我并不快乐,有哪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会愿意青春在一天之内凋零?
我决定去找他,陪他到绝情谷。
夕阳在眼前一点一点沉下去,我的心也随着一点一点沉下去。
我请求他别跳,他叹了口气说:“你不明白,十六年的等待已经为整个江湖所瞩目,只有这最后的一跳才能将它完美成经典。箭在弦上,已经是不得不发。”那一刻,他的神情悲怆得令人心疼。
“以前他们叫我小贼,现在他们叫我大侠。为了这个虚名,我付出的是十六年不能为自己而活的代价。我累了,真的累了。” 他缓缓走到悬崖边缘,倏忽间,我感觉将要失去他。
于是,我用了两秒钟的时间,清晰而坚定地说了一句话,“YOU JUMP , I JUMP”。他看着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取出余下的一枚金针,我许下了第三个愿望,“如果有来世,大哥哥,请让我先遇见你。”他握紧了我的手,允诺了我最后一个要求。
是的,我们一起跳了下去,以为今世的烦恼能就此解脱。生活却总是喜欢开玩笑,我伟大的徇情之举被彻底地捉弄了。
那一跳,我和大哥哥跌进了万丈深渊,从此万劫不复。因为,他在下面真的找到了他苦苦等候的小龙女,不得不硬着头皮谱写神仙美眷的恋曲一十六年、二十六年甚至三十六年。而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中间不止是隔了十六年这一段长长的时间距离,更是隔着一个无数人羡慕有加并以之作为范本的爱情神话。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很多安慰人的句子,但一到了自己头上通通不起作用。其实我也明白,地球村几十亿人,能相遇就已经是一种福气了。只是,人心总是贪婪的,喜欢了便奢望着能成为自己的。
我骑着小毛驴满世界找他,他和她却好像人间蒸发了。终于有一天,收到他捎来的书信:“我什么都不会说,也无法说什么,只要知道你好好的就行了。”简短的几十个字,想哭,却哭不出来。
很多年以后,人们都以为令我刻骨铭心的是生日那天襄阳城上空灿烂的烟花,谁都不知道,最令我眷恋的,其实是黑龙潭捉灵狐那晚和大哥哥手牵手的温暖。
我们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天。在人生里程中,三五月、三五年都是是很短暂的,但是对于有的人来说,三五天,已经是一生一世。
【纯粹颠覆……】 我读《大唐双龙》
一夕就是一万年
又是一年春草绿,离情时时染心扉。
一曲《考盘》,勾起无限往事。我不觉叹了口气,推筝而起。窗外已是争奇斗妍之季,一派大好春光。墙内那枝红杏娇艳欲滴,似要破墙而去。蛾眉婉转,心头浮上来的竟是料峭时节的一株寒梅,不与群芳同列。呵呵,既然选择了孤独,那么也只能骄傲到底。
选择,一生之中似乎会面临无数次选择。小时候,憧憬着长大了能像娘亲,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教坊。娘亲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常有前辈感叹我的才艺承袭了娘亲,从他们的眼光中我欣慰地看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惊喜。
淮河两岸、大江南北,“秀芳大家”的声名终于老少皆知。那日洛阳王府,名流满座,争相献殷勤,唯有他,自信满满,侃侃而谈,流露出一无所惧的豪气。目光所接处,他的坦诚率真便在不经意间拨动了一颗寂静的芳心。
仍记得厅房之约,《淇奥》寄情。“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他固然不懂词曲之意,却也能在音律的感染下如痴如醉。他就是这么一个不谙风月之人,却偏偏懂得以“救龙泉百姓,博倾城之笑”的君子一诺来讨取我的欢心。
是的,我厌恶战争,不忍目睹兵荒马乱所带来的民不聊生。而在这个群雄割据、烽火连绵的时代,我却只能用音乐来抚慰饱受折磨的心灵。沙漠一片荒芜,什么时候平民百姓才能找到他们渴望的绿洲?
龙泉一别,心有戚戚;高丽之行,如历轮回。遇到他之前,心似清谭,不起涟漪。遇到他之后,始知情感起伏乃生命之动人经历。也曾设想过,如果没有战乱,我自当常伴君侧,弹筝唱曲,和他在仙乐飘飘下怡然自得。然而时势所趋,我们每每无法自主。
他要争天下,我并不怪他。尘世烦恼无尽,曲艺音律才是我的终身之托吧!于是,男女之情,我不奢求朝朝暮暮。一生一世太长,再热烈的感情也化不开日夕相对的疲累。痛过、爱过、流泪过,就让一夜的缠绵为这场苦恋作一个美丽凄艳的终结吧!
渭水之滨,武功别馆。我刻意去忽略那股天明后就要远离的忧伤,只想坠入这无尽的永夜。罗帐低垂,风月无边,我的爱情,终于在刹那间绽放。星子不再争辉,月芽儿含羞带笑,眼前这张生动的面容,竟是恍若梦中了。
“考盘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失弗谖。”无数个缅怀的日子里,我常常喜欢这样喃喃自语。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历程,于我而言,一场苦恋,一夜缠绵,正是人生旅途中不可磨灭的印记。
收拾行装,我又将投向另一段漂泊的旅程。江湖虽然飘摇,但我却有最深刻的痕迹可以咀嚼、回忆。如果你一定要问,我会告诉你——只要你愿意,一夕就是一万年。
一见桃花更不疑
“遥夜一美人,罗衣沾秋霜。含情弄竹萧,弹作陌上桑。”纵然貌倾人城、艺倾人国,在浮生若梦的真谛面前,一切也都是过眼云烟吧。当年多情公子闻箫音和而歌之,光阴冉冉,十载已逝,世间流传的,也就是这几句词了。 天竹萧晶亮剔透、盈绿不减,而子陵眼中的青璇,应该是灵秀如昔吧?仍记得初相见,那时的我沉郁忧愁,那时的我天真俏皮。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终究有一个人值得为爱而守候。 幽林小筑隐于凤凰山太阳溪畔,古木参天,野草逶迤。这里有我孩提的记忆,有娘亲的眷宠,有我和子陵的点点滴滴,更有我们扶携相伴的未来。即便时光能够倒流,即便用整个世界来交换,我们的选择仍旧是这静泊悠游的山水间处。 “采采流水,蓬蓬远春,窈窕睐谷,时见美人。”这是娘亲最爱吹奏的《歼秾》,在我唇下,同样的低徊婉转,音韵清扬。爹娘皆是天纵奇才,奈何魔道两分,终至人鬼殊途。爹爹对娘亲的深情一直让我羡慕,夜深露重,我也曾渴望有一个人能陪伴我,共醉于天上的美丽星空。 只是,我习惯了避世隐居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在孤单,我害怕宁静的心湖不再受自己掌握,于是任凭时间和距离来啃噬寂寞。终究,避得了俗世,还是逃不开凡尘男女最难割舍的情愫。 中秋之夜,成都灯会,面纱虽只掀开一半,真心却已全然交付。直至幽谷惊变,互诉衷肠,始明心迹。以往患得患失,是以忐忑不安、若即若离;如今心意已定,纵使将来被无情抛弃也永不言悔。而他,是否明了我的执著与决绝? 玉鹤庵内,灵前结鸳盟,一阵清风,一蓬春雨,见证了相契相守的承诺。从此,自由的心灵有了牵系,两个孤独的人不再孤独。尘世中人忙碌而争斗,淳朴幸福的味道却在我们简单平静的生活面前扑鼻而至。人生如此,有何憾焉? 两河溯源,游历名山大川,淡泊的心性愈加空灵。世人只羡慕神仙眷侣,却不知快乐源于简单的满足。他的心头,偶尔也许会有倩影掠过,我依然相信,自己才是他甘愿的归宿。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寒暑,计较太多终是找不到幸福。 如果有来世,我还是愿意与他相逢;如果能与他相逢,我希望是在我最美丽的当口。不要问我恒久到底有多久,我只知道,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关于大唐,其实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怎么说了~】 倾城之舞窅娘
红日已高三丈透,
金炉次第添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
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填完了《浣溪纱》,他还是不肯上朝,定要众宫娥将这首新词唱与他听。我虽然乐意为他舞上一曲,却也不愿他因此而耽误了国事。只是,他那殷殷的目光,我又怎能拒绝?若不是错生帝王家,他一定是一位翩翩佳公子。烂漫的春花时节,他填词,我歌舞,共同谱写蓝天白云下桃红柳绿的江南风光。
还记得初次进宫,和教坊姐妹们一同献舞,一曲《绿腰》,就此改变了我的人生。《绿腰》是有点难度的调子,有一段是由缓而急的连续转圈,讲究的是腰肢的灵活和脚下的功夫。
他说,在一干女子的长袖翻飞中,只有我的圈舞旋得分外妖娆。他不知道呵,我本楚地女子。都说楚腰纤细,能不妖娆?
“深目为窅,今后,你就叫窅娘吧!”从那天起,因了我的秋水双瞳,他唤我作“窅娘”;从那天起,我便留在宫中,做他身边擅舞的“窅娘”。
晚妆初了明肌雪,
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闲,
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
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花红,
待踏马蹄清夜月。
一曲《玉楼春》,将我的思绪又带到了那编排《霓裳羽衣舞》的美丽岁月。
《霓裳羽衣舞》承自盛唐遗风,环佩叮当中叙说着令人晕眩的绚丽繁华。他重新整理了曲谱,而我,依韵编排了歌舞。乐声起时,我是他眼中唯一的、在轻歌曼舞中回旋生姿的女子。
古乐府有云,“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明皇亦曾为杨妃作“窄窄弓弓,手中弄新月”。女人的纤足哦,男人的宠爱。我偏是愿为悦己者容的女子,遂以帛绕脚,屈作新月状。
“世上有楚宫之腰、汉宫之髻,而我南唐,有窅娘之足。我要为你造一座金莲台,让世人都知晓,窅娘之足,可作掌中舞。”
于是,他的眷宠,在我眼前盛开了一朵金莲花。那是一座六尺高、两尺见方的金莲台,座身环之以缨络。我着素袜起舞,足纤如月。“纤长袖而屡舞,翩跹跹以裔裔”,一时之间,不知吸引了多少艳羡的目光。
上元灯会,秦淮河畔,浆声灯影。
今年的灯会异常热闹,只因大宋派来的使节。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大宋有拓疆之野心,怎会容我南唐偏安一隅?只是,我们除了心存希冀之外,又能如何?南唐已国势日微,正如这金陵城的表面繁华。
借足下绷带的弹力,我跃上金莲台,一袭白衣,飘飘若仙。在星光与灯火的掩映中,我倾注了所有的气力与感情,舞成了一朵火树银花。那一刻,我是不折不扣的莲花仙子,以《凌波》之曲,舞尽一生的风情。
那个上元之夜,成就了我一生的绚烂。我的生命,如昙花一朵,在刹那间将绝代风华绽放到极致。
是的,一舞倾城。那一舞,我听到了欢声雷动;那一舞,我看到了难以置信的眼神。那眼神的主人,正是大宋的使节──将军曹彬。
人生愁恨何能免?
销魂独我情何限!
故国梦重归,
觉来双泪垂。
长记秋晴望。
往事已成空,
还如一梦中。
响彻着霓裳之乐的宫殿,洋溢着浪漫的香味。馨香入鼻,人在醉中笑。当这一切如同梦一般被无情的粉碎时,痛,变成了我唯一的感觉。
破城那天,我执意随他北上去洛阳,而不愿去在意曹将军怜悯的目光。阶下囚又如何?在我眼里,他永远是那个文采翩翩的公子。
过去他有大周后,现在他有小周后,即便如此,我依然甘愿做他身边的窅娘。至少,在我们相处的时候,他的双瞳之中,只有我,只有我的舞姿。呵呵,他便是如此多情之人,却也叫每个爱他的女子甘愿做那扑火的飞蛾。
如果可以,我宁愿自己从来没有过那名动天下的倾城之舞。如果没有那一舞,宋太宗就不会召我入宫。在那高高的金殿之上,他以一副君临天下的语气要我为他而舞。
“窅娘可以舞,但窅娘只在金莲台上舞。”说这话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想过可能会触怒他,因为,我根本就不怕面对死亡。
只是,他竟然笑了。他允诺,一定会再让我登上金莲台。
我迷惑了。难道他也如国主一样,真心喜欢我的舞姿?倘若他真的为我打造了金莲台,我该如何是好?我乱了。
晓月坠,宿云微,
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国主的这首词。“留待舞人归”,呵呵,终究,他也是期盼着我的。
那夜,西楼之上,泪眼相望。“为窅娘作一首词吧,让后世之人,在国主的词作中看到窅娘的身影。”
我起身,在他面前,舞出一生的曼妙。
御花园里随处可见攒动的人头,今日,名动天下的窅娘,将为太宗皇帝献舞。
我一步步走近茶花湖边的金莲台,眼中所见,竟是破城那日我挥斧砍过的痕迹。
是了,那是属于我的金莲台,国主为我造的金莲台。而赵匡义,竟将它从金陵运到了洛阳。
呵呵,不会再有幻想,世上再无人如国主般珍爱窅娘。
立于莲花之上,依旧是一袭白衣。眼前掠过此前与国主惜别的场景,“待你回来,我定已为你作好词。”
遥望着国主居所的方向,我盈盈而拜。一个转身,投向茶花湖。
恍惚间,我听到了曹将军的惊呼;恍惚间,我瞥见了赵匡义立起的身影;恍惚间,我看到了一朵冉冉下坠的白莲……
尘世的浮华皆若过眼云烟,来世,我愿做一朵无忧的白莲。
只是我并不知道,国主为我作的那首词,竟是后人传诵的《虞美人》;我也不知道,那首词,终成他的绝命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喜欢李煜,喜欢那个深目为窅的女子,尝试作此文。
虞姬
湛湛露斯,匪阳不曦。厌厌夜饮,不醉无归。 连绵的战火中,我总能想起往昔且歌且舞的日子。那时候,有军营的大帐,有飞驰的骏马,有醉人的花香;有剑,有酒,有歌,有舞,有快乐的男人女人。只是,那一切,在东征西伐的岁月里,竟是那么遥远……
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菁菁者莪,在彼中沚。既见君子,我心则喜。 …… 仍记得这是我为他抚的第一支曲子。 得遇英雄,心中的喜悦之情流于指尖。他有没有听懂我不知道,但我喜欢他那定定地望着我的眼神。 那眼神,是陶醉,是炙热。
其实,他的事迹,在众人的流传中,我早已耳熟能详。特别是巨鹿一役,破釜沉舟,九战九捷,迫降章邯于汀水,歼灭秦军主力,尽显霸王雄风。 于是,在楚军扎营虞地的那夜,我从围观的人群中施然而出,为他献上了一支剑舞。剑,凝结着他的豪气;而舞,倾注的是我的柔情。 那一晚,家乡的月亮特别圆。那一晚,我脸上的笑容特别灿烂。 此后,我抛弃了前尘过往,心甘情愿地追随他的身影,我的名字叫虞。
雕梁画栋,累累白骨。 因了我的轻叹,阿房宫的奢华在他手中付之一炬。火光中,秦皇朝灰飞烟灭,然而,战争却没有结束。霸王与刘邦,开始了楚汉之争。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谁能想到,无意中抚的一曲《采薇》,竟然触动了霸王的心事。 只听得他喃喃道,“曰归曰归,曰归曰归,这征战,何时能止啊?” 那一瞬间,映入我眼帘的不仅是他那张犹有不忍之色的脸,而我分明看到了他那颗悲天悯人的心。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聊聊数语,已足够让我猜测到,是结束这战乱纷争的时候了。 楚河汉界,天下两分。霸王如释重负,笑得那么开怀,而汉王──他的笑容似乎有些虚假。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可是,我却不忍破坏霸王快乐的心情。我的霸王,他已经累了。
该来的终究会来。我没料到的是,那一天,竟来得那么快。 楚汉之盟后,我们开心地返回彭城,而背信弃义的刘邦,早已布下了十面埋伏。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我知哀! 回想当日出征,江东父老夹道相送,群情激昂。如今归途艰险,天公竟也不愿作美。 楚军且战且退,行至垓下,粮草已绝。我已记不清跟汉军激战了多少回合,我只看见,尸横遍野,生命在这里犹如一张薄纸。
阴云密布,寒风怒号。夜半之时,营地四面突地传来阵阵如泣如诉的埙声,和着埙声,却是我们哀怨的楚歌── 白发依门兮,望穿秋水;稚子忆念兮,泪断肝肠;终生在外兮,何时返乡? …… 歌声凄凉,听者无不黯然神伤。 心怀沮丧疲累交加的楚军终于为这故乡的哀歌所感染,不禁潸然泪下。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旷野之中,清晰可闻霸王的仰天哀鸣。 这个略通文墨的汉子,只用简短的四句话,道尽了英雄末路的苦楚,亦道尽了对爱人眷恋难舍的柔情。 我不敢直面他的双眼,怕自己的泪水会喷涌而出。从追随他的那一刻开始直到现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和他同喜同悲,无怨,亦无悔。而刚烈如我,又怎么忍心成为他突围的负累?
手中的剑变得异常沉重,但若非沉重,又如何能承载得起我心中的哀痛! 泪眼朦胧中,似乎又看到了初识那夜美丽的月光。我们的相识始于剑舞,那么,就让这剑舞作为我们的永别吧。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挽出最后一朵剑花,我回望一眼霸王,欲将这一世的深情刻在眼底,刻成来世也抹不去的印记。 剑锋划过颈项的那一刹那,我笑了。那笑容,在霸王的眼中,必定如今夜的剑舞一样,凄艳绝美。
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 是的,我看见了。 我看见了那个铮铮男儿虎目之中崩出的泪水,我亦看见了那一丛被热血溅染的白花,竟是如火如荼的红。 我不知道,那花后来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虞美人。 我更不知道,我的诀别,断了霸王对尘世的牵挂,乌江之畔,他,竟追我而来……
绿珠
网络写手柳三变
前世今生
【那一次梦到蜘蛛,一时兴起写了这个。《倚天》一书,我最喜欢殷家女子,首先是素素,殷离次之。】 白马啸西风白马未驮夕照去,西风已送伤心来。中原可有英雄泪,为洗秋兰带露开。
小时侯,我跟着爹爹妈妈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好玩的事,也吃过很多好吃的东西。如果没有经历过那场逃亡,我的童年将会与别的小孩一样,是无忧无虑的。
那一年,我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原本和爹爹妈妈过得好好的,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就开始急急忙忙地赶路。那时候我只知道赶路,现在我知道那叫“逃亡”。
总是有很多人追我们。虽然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追我们,可看见爹爹妈妈总是很紧张的样子,我想那些人都是坏人。为了躲开那些坏人,我们从一个有花有草的叫“江南”的地方跑到了一个漫天黄沙的叫“回疆”的地方。
我和妈妈骑着我最喜欢的白马,爹爹的枣红马跟在我们后面。我们已经跑了很久了,可后面追赶的人越来越多。我不喜欢这样跑,因为我的白马看起来很累,我真担心它会死掉。果然,爹爹的枣红马再也跑不动了,把爹爹也摔了下来。回过头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爹爹背后插着一支长箭,箭在滴血。妈妈脸色苍白,看起来似乎要晕倒。爹爹对我们笑笑说“不碍事”,于是,白马驮着我们三个人继续向前跑。其实,我也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哪里。
白马越跑越慢了,后面的人越来越近了。爹爹和妈妈商量了什么,妈妈不肯,爹爹生气了,跳下马去。妈妈带着我跑了一段,突然塞了一块手帕在我怀里,只对我说了一句“秀儿,你好好照料自己”,也跟着跳下白马。白马在妈妈的鞭打之下迅速地奔跑起来,快得我来不及回头看看妈妈。如果我知道自此以后再也看不到爹爹妈妈了,我一定不愿意随着白马离开。
我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整天。太阳烤着我的后背,像火烧一样。我想吃东西,我想喝水,我想爹爹妈妈在我身边。好累啊!我再也支持不住了,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有一位老人在我身边。他是计爷爷,和哈萨克人住在一起。
计爷爷收留了我。他将我的白马刷成黄颜色,又将我打扮成一个哈萨克小男孩,终于逃过了那帮坏人的搜捕。我亲眼看到爹爹的佩剑和妈妈的金银小剑悬在他们的腰间。爹爹教我练过功,我记得他曾说,“学武之人,兵器不离身;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我知道,爹爹妈妈——他们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能来找秀儿了。就是眼前这帮坏人,我要将他们的样貌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坏人没有认出我来,于是杀死了几个当地的哈萨克人,又抢走了几个哈萨克女人。后来,更多的哈萨克人回来了,他们赶去追那些坏人,却只带回了哈萨克女人的尸体。而我,在他们带回的尸体中,看到了爹爹妈妈。
我失声痛哭。这时,一个哈萨克人用靴子重重地踢了我一脚,还骂我是“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恶人这么多,又怎么老是要欺负我?我在梦中哭醒了,计爷爷抱着我说:“孩子,你没了爹娘,就当我是你的亲爷爷,跟我住在一起。爷爷会好好的照料你。”
从此,我与计爷爷相依为命。计爷爷为哈萨克人酿美酒、医牲口,我为计爷爷牧羊煮饭。在哈萨克人的大集体中,我们是一对真正的爷孙。
日子在天铃鸟的歌声中一天天流逝,如果能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也就罢了,可是,偏偏那天晚上,苏普捉走了天铃鸟。
天铃鸟的歌声是我初来哈萨克时唯一的安慰,我曾经在它美丽、动听的吟唱中梦到江南的杨柳桃花,梦到爹爹的怀抱妈妈的笑脸。为了让天铃鸟得到自由,我用妈妈留给我的手镯跟苏普作了交换。苏普是哈萨克男孩,比我大两岁。那次以后,我们成了朋友。他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们经常一起放羊。羊儿去吃草的时候,我和苏普就坐在坡上说故事。苏普虽然比我大,但其实很苯的。妈妈和计爷爷给我讲过的故事已经说完了,我只好自己编一些故事说给他听,他也能听得津津有味。是不是他阿爸从来没有说故事给他听?也许吧!我知道,那个曾经踢我一脚的哈萨克人就是苏普的阿爸苏鲁克。计爷爷说苏鲁克很可怜的,他的老婆和大儿子都被那些坏人杀死了,所以他才会憎恨汉人,才会踢我、骂我。这样一想,其实他也不是那么可恶了。
哈萨克人很喜欢唱歌,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天铃鸟比较多吧。我和苏普放羊的时候,总会听到大哥哥大姐姐的歌声。日子一久,我也会唱了。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和你作伴愿不愿意?”我唱歌的时候,苏普总是在一旁看着我傻笑。是不是我唱得太好听了?我喜欢看苏普这样对着我笑,所以就唱得更起劲了。
晚上又梦到了爹爹妈妈,不过我不会再哭了。我告诉他们,秀儿现在有计爷爷,还有一个叫苏普的好朋友,秀儿不再孤单了。
那天,我和苏普又坐在小丘上说故事。一头狼从背后将我扑倒,獠牙对准了我的喉咙。我吓傻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应。突地,狼松开了我,转而攻向苏普。是苏普刺了它一刀,转移了它的注意力。只是,苏普却被狼按在地上。我拽住狼尾巴,却拖不动。听到苏普大叫一声,似乎被狼咬到了。“苏普,苏普,我不要你死!”我急哭了,一使劲,向后拽了一点。那头狼猛地跳起来,我不敢松手,只觉得一股重重的力道将我抛起又掼落。终于,我承受不了那重量,从空中摔下来。
然后,我依稀听到苏普的大叫“我杀死了大狼!我杀死了大狼!”我忍着痛睁开眼睛,苏普过来扶起我,兴奋地告诉我他杀死了大狼。我只看见他的左肩在流血,那是狼咬的伤口。不断流出的血使我想起了爹爹背后滴血的长箭,心里一痛,忙从怀中掏出手帕按住伤口。
这时,苏普的阿爸出现了。苏鲁克见儿子受了伤,不但不察看,反而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他。苏普的脸上立时肿起一道红印。苏普好象不觉得疼,只是呆呆看着我,“她是真主降罚的汉人么?”苏鲁克回过头来对着我也是一鞭,抽在我脸上生疼生疼的。
苏普挨了两鞭,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我眼睁睁地看着苏鲁克带着自己的儿子策马而去。我知道,汉人强盗杀死了他的老婆、儿子,他痛恨汉人,痛恨身为汉人的我。我也隐隐感觉到,苏普再也不会做我的朋友了,再不会听我唱歌、听我说故事了。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我心里却比伤口还难受。
计爷爷问我怎么回事,我什么也没有讲。那天晚上,我发烧了。
一个月后,我病好了,又照常出去牧羊。门口铺着一张狼皮垫子,是苏普杀死的那头狼。我记得苏普曾答应要送我一张狼皮,我知道,他并没有忘了我。那一刻,我好开心。但,那天,在小丘上,我没有等到苏普。他送我狼皮,却为什么不来见我?是因为伤没好吗?还是…… 我不由得想到了苏鲁克的鞭子,惴惴不安。
半夜里,我再也忍不住了,一心想看看苏普。
躲在帐篷外面,我听到了苏鲁克的呵斥,“你的狼皮拿去送给了那一个姑娘?好小子,小小年纪,也懂得把第一次的猎物拿去送给心爱的姑娘。……好,你不说,瞧是你厉害,还是你爹爹的鞭子厉害?”
从帐篷里传出刷刷的鞭子声,还有苏普的哭喊声,那声音,象是在我心里。
这张狼皮我很喜欢,看到它就会想到苏普救我时的奋不顾身。可是,我不能害苏普被他阿爸这样地鞭打,我不能。也许,我根本没有资格拥有它,配得起它的应该是哈萨克的美丽女孩吧?
看了很久,摸了很久,万般不舍,但我还是把狼皮偷偷地放在了车尔库家的帐篷外面。车尔库有个美丽的女儿叫阿曼,别人称她是草原上一朵会走路的花。
苏普,我把你的狼皮送给了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孩,最美丽的哈萨克女孩,你阿爸应该不会再怪你了吧?
我决定不再和苏普见面,我不愿意他被苏鲁克鞭打。日子在天铃鸟的歌声中一天天流逝,小孩也一天天长成了大人。苏普和阿曼理所当然地走在了一起,我只能远远地望着他们,听他们唱着刺痛我心的情歌。没有人明白我的心事,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在那个杀狼的小丘唱上一支歌,陪伴我的,只有我的白马。
机缘巧合的情况下,我有了一位武艺高强的师傅。其实我对学武本没有多大兴趣,只是,有时候会想到,说不定哪天我用高强的武功就可以把苏普抢回来。这个卑劣的念头竟一直激励着我,使我对于练功一事越来越执着了。
大雪纷飞之夜,我和苏普终于见面了。只是,他已认不出我来,他的身边,陪着阿曼。如果,我没有将那张狼皮送给阿曼,今天,在苏普面前笑语如花的可会是我?心里莫名的一阵抽痛,折磨了我十年的马鞭声竟然又清晰地劈啪在我的意识里。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苏普还记得我这个儿时的玩伴,还保留着我当年为他裹伤的手帕。而那手帕,竟然就是我爹爹妈妈遭到追杀的原因——高昌迷宫的地图。
杀害爹爹妈妈的坏人又出现了,这次,他抢了地图,抢了阿曼。
师傅教我的武功终于派上了用场,只是,不是如我当初所想——抢回苏普,而是,帮苏普抢回了他的情人。将阿曼推向苏普怀中的那一刻,我清楚地听到自己心头的一声泪滴。
再也不是儿时听我唱歌说故事的那个苏普了。就算当年我们没有分开,长大成人的苏普还是会爱上草原上最美丽的阿曼。而我,究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
罢了、罢了,是离开的时候了。疼爱我的计爷爷和师傅都已不在,这片大漠,这片草原,应该不再令我牵挂。现在的苏普属于阿曼,那么,就让儿时的苏普与河朔的烈日风沙一起,徜徉在我的梦中吧。
白马驮着我慢慢东行。回到江南的时候,应该是草长莺飞的季节了吧。那里,有青青杨柳、烂漫桃花,更有,英俊勇武、倜傥潇洒的汉人少年………
江南啊…… 假面圣诞
十指摇摆整理了以前的杀帖,来了兴致,干脆把以前写的东东也整理下。那几年还真是能写,有胡编乱造的,有刻意为之的,有随心所欲的……
回头来看,还蛮有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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