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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6/10/20

不是蝴蝶不愿意

 

张无忌和殷离之间的兜兜转转,从幼稚园时代就开始了。

那时候的殷离非常乖巧,老师常奖励她小红花。小朋友们自然是羡慕的,也都喜欢围着殷离转。这让在家当惯了小皇帝的张无忌很不舒服。

张无忌的爷爷和殷离的爷爷从小一起长大,感情亲如兄弟。后来,张无忌的爷爷参加了新四军,而殷离的爷爷却加入了国民党。两个好朋友在政治立场上成了敌人,就此分道扬镳。没多久,殷离的爷爷就死在了战场上,留下一家老小,还多亏了张家不时的救济。

张无忌常听爷爷念叨年轻时候的友情,也大约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哼,国民党的孙女,有什么了不起的!

殷离对张无忌也很不满意。所有的小朋友都把她当公主似的捧着,只有张无忌不理他。五岁的殷离也是有脾气的,你不理我,我就偏要找你玩儿。

骄傲的殷离命令张无忌去给她抓蝴蝶,张无忌自然是不予理睬的。殷离不乐意了,揪住张无忌的胳膊想迫他就范,其他小朋友也在旁边推推搡搡的帮忙。这下可把张无忌惹急了,抬起胳膊,张嘴就咬……

那天以后,殷离再没来过幼稚园,听说是全家搬走了。小朋友们则像看恶魔似的躲着张无忌,搞得他孤家寡人的,交不到朋友。

原来,一个人的童年,也可以这样悲哀。

 

张无忌自己也没想到,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一直惦记着殷离。

时间一晃就到了大学一年级。

在计财处门口等着交费的学生已经排起了长龙。

忽然走过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生,公然插到队伍的最前面。人群顿时唧喳起来。

“请自觉排队。”

清脆的女声,从张无忌前面的一个女孩嘴里发出。

魁梧男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盯着这个身材瘦弱的女孩子,缓缓走到她面前。

四周鸦雀无声。

张无忌没多想就把女孩儿拉到自己身后,扬眉看着魁梧男。

时间仿佛凝固了,听得见树叶沙沙的声音。

电光火石般,两个男孩子同时出拳……

这次战斗在闻讯赶来的校卫队的干预之下无奈收场。魁梧男伤得不轻,张无忌的手上也挂了彩。

女孩儿满怀歉疚,掏出手绢给张无忌包扎伤口。

张无忌瞥见她右手背上有一圈淡淡的齿痕,不禁心中一动。

会是她么?

校卫队开始盘问事情经过,张无忌和殷离都听到了留在遥远记忆中的那个名字。两个人互相打量,试图在对方身上找到儿时的蛛丝马迹。

 

接下来,张无忌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并且有了自己的一帮哥们儿。踢踢球、打打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他和殷离,也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张无忌说他前世一定是欠了殷离,所以今生要来还债,保护她,照顾她,躲都躲不掉。

殷离连声附和说,小时候你还没把我认出来,所以狠命地咬了我,以后可要对我好点儿。

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过去的伤痛都能变成甜蜜的印记。

面对旁若无人的爱情,追了张无忌三年的小昭终于死心,飞速办好出国留学手续,只身飘洋过海。

张无忌还没来得及为人生无常发表点感慨,毕业证书就摆在了眼前。

殷离的父亲希望宝贝女儿回到父母身边。因为张无忌,殷离不愿意。

张无忌开始犹豫。相处了四年,他忽然体会到,人生的细节攥在手中,沉甸甸的。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有些东西身不由己。

 

毕业后的去留,让两个没有准备的年轻人措手不及。

张无忌还没有说放手,殷离就已经转身离开。傲气如她,不愿意争取一份不坚决的爱。

收音机里不再唱《爱在深秋》,随身听里总放着《分手亦是朋友》。

逢年过节,张无忌都会带给殷离一声问候。尘封了爱情的殷离,也会平静的接受。

爱情走了,亲情还在。

殷离临走说的话,一天比一天清晰。

后来,张无忌遇见了周芷若,选择了赵敏。她们都是很好很好的女孩子。

可是,在张无忌心里,始终还是忘不了殷离。

 

这天,张无忌在信中说,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能和殷离在一起。

殷离想笑,却止不住眼泪。

人生总是这样无常。

不是蝴蝶不愿意,只是,生命中有太多错过与来不及。

 

 

 

 

2006/5/7

美人计

郑旦
 
 
栀子花又开了,开了满山坡的白。
 
若耶溪安静地流淌,等待着晨雾中叫醒鸟儿的浣纱姑娘。
 
同以往一样,我起了灶火,在锅里加上水,背了竹箩,踩着露水出了门。
 
父亲和两位兄长都丧生于五年前的吴越之战,余下娘亲抚养我成人。所幸山野人家能自给自足,而十七岁的我早已学会纺纱织布。
 
其实,若耶溪的姑娘们都有一双灵巧的手,纺出来的白纱晾满了滩头。
 
若耶溪地处诸暨城南的苎萝山下,鸬鹚湾和苎萝村一溪之隔,正如浣纱时候的我和夷光。
 
夷光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儿。她的眼波晶莹如朝露,她的粉颊璀璨若桃花,她的身条儿比垂柳还柔美,就连溪中欢快的鱼儿看到她也会目瞪口呆。
 
十里八乡的儿郎们都盼着能娶夷光为妻,当然,隔壁的南钧哥是个例外。
 
南钧哥是孤儿,鸬鹚湾的乡亲把他养大。我和他,自然青梅竹马。成亲生子,这是我十七岁前最美丽的梦想。
 
终归是梦想。
 
范大夫的到来惊醒了苎萝山下宁静的村落,我和夷光的命运从此不受自己主宰。
 
人道春色新,三年不见春。虽有清洌水,难洗亡国恨。范大夫的咏叹,也是我们一干浣纱女子心头的痛憾。
 
南钧哥从了军,而我和夷光也坐上了前往会稽的马车。
 
在勾践君臣眼中,夷光娇艳我清丽,都是颠倒众生的可人儿。原来,美女,也是兴国一大计。
 
会稽三月的苦练,终至歌来香喉清俊,舞来奇姿翩翩。雕琢后的光华晃花了所有人的双眼,唯有南钧哥还能捕捉我顾盼之间凄迷而茫然的深情。
 
青山竹林的茅舍远去了,晾晒着白纱的滩头远去了。夷光眼中只有范大夫越来越模糊的身影,而南钧哥临别相赠的栀子花则在我手中越攥越紧。
 
吴国的宫殿富丽堂皇,轻歌曼舞的生活让人恍惚得记不清我们最初的模样。
 
馆娃宫成,越女的奢华堆砌在吴国子民的血泪汗水之上。
 
夷光笑了,我彷徨了。
 
复仇的代价,正是另一国百姓的苦难。
 
思念在煎熬中越拉越长,南钧哥的影子更时时闯入我的梦乡。
 
我忘不了父兄的仇怨、亡国的痛楚,却也无法置吴国黎民的生死于不顾。
 
无处可逃,从此相对夫差不再展颜。
 
谁不知忧能伤怀。
 
终于,心思郁结,药石无灵。
 
幸好,还有夷光,她的坚忍让她如愿回归故里。同行的还有我不散的魂魄,附于那朵枯萎的栀子花上。
 
若耶溪依然静静流淌,轻风过处,闪烁着南钧哥依稀的泪光。
 
 
【这个系列只开了个头就没写了:(】
 

天涯思君不可忘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一些无法释怀的东西,他们常常在记忆里啃噬孤独的心灵,譬如说我和大哥哥的“相见恨晚”。

我出身于武林世家,有神功盖世的外公和侠名远播的父母。同学和朋友通常称我“郭二姑娘”或“小东邪”,我却偏偏喜欢大哥哥叫我“丫头”。大哥哥就是人们心目中的“神雕大侠”杨过,他和他老婆“小龙女”离经叛道的爱情曾经轰动武林。

和大哥哥的相遇始于风陵渡口关于他英雄事迹的那些传闻,年少好奇的我由此萌生了见他一面的欲望。那晚,跟随大头鬼去长见识,不料却被困在百兽阵中。接下来像所有“英雄救美”的情节一样,大哥哥带着他的“雕兄”出现了,面具遮脸,像一个中世纪的骑士。这样的剧码对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是非常有杀伤力的,我想,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初见的震撼已经悄悄生根发芽了。

大哥哥送我三枚金针,跟阿拉丁神灯似的,可以许三个愿望。我的第一个愿望是要他揭下面具,我也如愿并惊喜地看到了他帅气的脸。第二个愿望是期待能在生日那天见到他,他没有食言,而且他的贺礼震惊了天下。然而那时候的我并不快乐,有哪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会愿意青春在一天之内凋零?

我决定去找他,陪他到绝情谷。

夕阳在眼前一点一点沉下去,我的心也随着一点一点沉下去。

我请求他别跳,他叹了口气说:“你不明白,十六年的等待已经为整个江湖所瞩目,只有这最后的一跳才能将它完美成经典。箭在弦上,已经是不得不发。”那一刻,他的神情悲怆得令人心疼。

“以前他们叫我小贼,现在他们叫我大侠。为了这个虚名,我付出的是十六年不能为自己而活的代价。我累了,真的累了。” 他缓缓走到悬崖边缘,倏忽间,我感觉将要失去他。

于是,我用了两秒钟的时间,清晰而坚定地说了一句话,“YOU  JUMP , I JUMP”。他看着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取出余下的一枚金针,我许下了第三个愿望,“如果有来世,大哥哥,请让我先遇见你。”他握紧了我的手,允诺了我最后一个要求。

是的,我们一起跳了下去,以为今世的烦恼能就此解脱。生活却总是喜欢开玩笑,我伟大的徇情之举被彻底地捉弄了。

那一跳,我和大哥哥跌进了万丈深渊,从此万劫不复。因为,他在下面真的找到了他苦苦等候的小龙女,不得不硬着头皮谱写神仙美眷的恋曲一十六年、二十六年甚至三十六年。而我清楚地知道,我们中间不止是隔了十六年这一段长长的时间距离,更是隔着一个无数人羡慕有加并以之作为范本的爱情神话。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很多安慰人的句子,但一到了自己头上通通不起作用。其实我也明白,地球村几十亿人,能相遇就已经是一种福气了。只是,人心总是贪婪的,喜欢了便奢望着能成为自己的。

我骑着小毛驴满世界找他,他和她却好像人间蒸发了。终于有一天,收到他捎来的书信:“我什么都不会说,也无法说什么,只要知道你好好的就行了。”简短的几十个字,想哭,却哭不出来。

很多年以后,人们都以为令我刻骨铭心的是生日那天襄阳城上空灿烂的烟花,谁都不知道,最令我眷恋的,其实是黑龙潭捉灵狐那晚和大哥哥手牵手的温暖。

我们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天。在人生里程中,三五月、三五年都是是很短暂的,但是对于有的人来说,三五天,已经是一生一世。

 

【纯粹颠覆……】

我读《大唐双龙》

你怎么可以送我鲜果?

 

我本是个孤儿,没有双亲,也没有兄弟姐妹。

寇仲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兄弟。我们没有骨肉亲,却有过命情。

如果不是那天街头的妙手空空,我们还是扬州城的两个小混混。那次偷到了《长生决》,也在冥冥中偷转了时空,偷转了命运。

因为这本《长生决》,我们历经了重重劫难,认识到最险恶的人性。也许是我们天赋异秉,也许是老天爷的格外垂怜,一次次的绝处逢生,傻小子逐渐磨练成了青年才俊。

那时候,我们有了最美丽的娘亲,那个高丽女子,为了两个偶然相识的孩子,牺牲了她年轻的生命。

那时候,我们有了最可亲的姐姐,那个瓦岗寨的丫头,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最朴素、最真实的温馨。

那时候,我们有了患难与共的朋友,那个域外的汉子,其实是用冷漠的表情掩盖着自己如火的热情。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乱世的烽火也无法燃起我逐鹿天下的野心。如果可以,我宁愿缈缈江河、寂寂山林。只是,我总放不下和小仲的兄弟之情,虽然,最终我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天下苍生的借口。

是的,天下苍生,妃暄眼里的天下苍生。倘若没有正邪的对立,顶着“仙子”名号的她是否肯为我放弃那所谓的正道的传承?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就像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如果没有青璇,我是不是就要郁郁此生?

青璇,青璇,我何其有幸,得蒙奇女垂青。我沉溺于她的空灵,一如她淡泊的心性。幽谷的选择,是我一生之中最深刻的澄明。

在我的记忆里,也许偶然还会想起东溟公主的海船、想起在牧场与美人儿场主的并肩之战,想起美人儿师父、美人儿军师,她们都是些如花的女子,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各自寂寞各自开。

只是,我为何独独遗漏了她——那荒野之中的精灵,出没于黑夜,虚无缥缈得如那幽幽一叹?!

我以为我已经忘了,我以为我从未在意。而这个雪天,偏偏要我再次领略那白衣如雪、裙下赤足的风情。

时光如潮水刹那间涌出,脑海里竟是她一次次顾盼的回眸、一次次婀娜的转身。那诡异的美丽,连回味都会令人目眩神迷。终于明白,我害怕的,是迷失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十年后的今天,你怎么可以送我鲜果?

哦,鲜果本身没有错。应该是,十年后的今天,你怎么可以借这篮鲜果、又来惹我?

 

 

妾名婠婠

 

命运是一个轮盘,转来转去,转不出既定的轨迹。

 

童年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爹娘曾说,我出生之时请大师算过命,却只得到大师的一声叹息。这声叹息令他们惶恐不已,于是对我万般呵护,爱如珍宝。

 

八岁那年,我失去了他们温暖的羽翼,取代他们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是一位美丽的师傅。

 

师傅说,爹爹和娘亲已变成天上的星辰,只要我好好练功,终有一天能飞上去看望他们。

 

十年了,我是师傅座下飞得最好的弟子,但我再怎么飞,却还是飞不上天。

 

望星空成了我每晚的习惯,缈远的星子总能带给我灵魂出壳的快感。那一刻,脑海里是幼时门前的那条河流,恍惚中,清凉的河水再次淌过我光滑的脚背。

 

练练功,做做梦,我以为人生就是这样了。 我忘记了自己是师傅最得意的弟子,忘记了魔门继承人宿命的重任。

 

和仲陵二人的初次相遇,他们竟然死里逃生,于我而言,究竟是劫数还是缘份?如果能预知人生的因果,我攻向他们的劲道会不会加上几分?

 

无数次的相遇、交手,他们的功力越来越强,我的心竟也越来越软。天魔斩轻灵秀巧,却是逐渐泯灭了杀气;双飞带舞得再圆,终是无法不漏滴水。

 

高手的对决,即便是露出一丝缝隙,也能招致一溃千里。而我的心,早已在那双眼神的注视下漾出一道缺口,只有我自己知道,那缺口究竟有多深。

 

他的目光游离,他的心在身外。只一眼,我便知道这相似的灵魂是老天的安排。我闻到了那股相属的气息,我的心同样似在非在。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更何况,我和他,魔道不两立。

 

上天给了我得天独厚的容貌,却剥夺了我选择人生的机会。纵然是美人扇上最动人的那一个,依然得独自背负无意承受的使命。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回到从前,做一个年少不知愁的小孩。如果一定要精灵跌入凡尘,为何又不让她体会人世间最美丽的情爱?

 

天上星月争辉,地上洛水流淌。多少个夜晚,孤独的背影就这样立于天津桥上。既然我用了十年的时间也无法忘记,那么,我决定用有生的日子去回忆。而多年以后,他是否会记得,有一位女子,裙下赤足,白衣如雪?

 

命运是一个轮盘,转来转去,转不出既定的轨迹。茫茫一片中,似乎,真的听到了一声叹息……

 
 
一夕就是一万年
 

又是一年春草绿,离情时时染心扉。

 

一曲《考盘》,勾起无限往事。我不觉叹了口气,推筝而起。窗外已是争奇斗妍之季,一派大好春光。墙内那枝红杏娇艳欲滴,似要破墙而去。蛾眉婉转,心头浮上来的竟是料峭时节的一株寒梅,不与群芳同列。呵呵,既然选择了孤独,那么也只能骄傲到底。

 

选择,一生之中似乎会面临无数次选择。小时候,憧憬着长大了能像娘亲,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教坊。娘亲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常有前辈感叹我的才艺承袭了娘亲,从他们的眼光中我欣慰地看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惊喜。

 

淮河两岸、大江南北,“秀芳大家”的声名终于老少皆知。那日洛阳王府,名流满座,争相献殷勤,唯有他,自信满满,侃侃而谈,流露出一无所惧的豪气。目光所接处,他的坦诚率真便在不经意间拨动了一颗寂静的芳心。

 

仍记得厅房之约,《淇奥》寄情。“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他固然不懂词曲之意,却也能在音律的感染下如痴如醉。他就是这么一个不谙风月之人,却偏偏懂得以“救龙泉百姓,博倾城之笑”的君子一诺来讨取我的欢心。

 

是的,我厌恶战争,不忍目睹兵荒马乱所带来的民不聊生。而在这个群雄割据、烽火连绵的时代,我却只能用音乐来抚慰饱受折磨的心灵。沙漠一片荒芜,什么时候平民百姓才能找到他们渴望的绿洲?

 

龙泉一别,心有戚戚;高丽之行,如历轮回。遇到他之前,心似清谭,不起涟漪。遇到他之后,始知情感起伏乃生命之动人经历。也曾设想过,如果没有战乱,我自当常伴君侧,弹筝唱曲,和他在仙乐飘飘下怡然自得。然而时势所趋,我们每每无法自主。

 

他要争天下,我并不怪他。尘世烦恼无尽,曲艺音律才是我的终身之托吧!于是,男女之情,我不奢求朝朝暮暮。一生一世太长,再热烈的感情也化不开日夕相对的疲累。痛过、爱过、流泪过,就让一夜的缠绵为这场苦恋作一个美丽凄艳的终结吧!

 

渭水之滨,武功别馆。我刻意去忽略那股天明后就要远离的忧伤,只想坠入这无尽的永夜。罗帐低垂,风月无边,我的爱情,终于在刹那间绽放。星子不再争辉,月芽儿含羞带笑,眼前这张生动的面容,竟是恍若梦中了。

 

 “考盘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失弗谖。”无数个缅怀的日子里,我常常喜欢这样喃喃自语。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历程,于我而言,一场苦恋,一夜缠绵,正是人生旅途中不可磨灭的印记。

 

收拾行装,我又将投向另一段漂泊的旅程。江湖虽然飘摇,但我却有最深刻的痕迹可以咀嚼、回忆。如果你一定要问,我会告诉你——只要你愿意,一夕就是一万年。

 

 

一见桃花更不疑

 

“遥夜一美人,罗衣沾秋霜。含情弄竹萧,弹作陌上桑。”纵然貌倾人城、艺倾人国,在浮生若梦的真谛面前,一切也都是过眼云烟吧。当年多情公子闻箫音和而歌之,光阴冉冉,十载已逝,世间流传的,也就是这几句词了。
 

天竹萧晶亮剔透、盈绿不减,而子陵眼中的青璇,应该是灵秀如昔吧?仍记得初相见,那时的我沉郁忧愁,那时的我天真俏皮。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终究有一个人值得为爱而守候。
 

幽林小筑隐于凤凰山太阳溪畔,古木参天,野草逶迤。这里有我孩提的记忆,有娘亲的眷宠,有我和子陵的点点滴滴,更有我们扶携相伴的未来。即便时光能够倒流,即便用整个世界来交换,我们的选择仍旧是这静泊悠游的山水间处。
 

“采采流水,蓬蓬远春,窈窕睐谷,时见美人。”这是娘亲最爱吹奏的《歼秾》,在我唇下,同样的低徊婉转,音韵清扬。爹娘皆是天纵奇才,奈何魔道两分,终至人鬼殊途。爹爹对娘亲的深情一直让我羡慕,夜深露重,我也曾渴望有一个人能陪伴我,共醉于天上的美丽星空。
 

只是,我习惯了避世隐居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在孤单,我害怕宁静的心湖不再受自己掌握,于是任凭时间和距离来啃噬寂寞。终究,避得了俗世,还是逃不开凡尘男女最难割舍的情愫。
 

中秋之夜,成都灯会,面纱虽只掀开一半,真心却已全然交付。直至幽谷惊变,互诉衷肠,始明心迹。以往患得患失,是以忐忑不安、若即若离;如今心意已定,纵使将来被无情抛弃也永不言悔。而他,是否明了我的执著与决绝?
 

玉鹤庵内,灵前结鸳盟,一阵清风,一蓬春雨,见证了相契相守的承诺。从此,自由的心灵有了牵系,两个孤独的人不再孤独。尘世中人忙碌而争斗,淳朴幸福的味道却在我们简单平静的生活面前扑鼻而至。人生如此,有何憾焉?
 

两河溯源,游历名山大川,淡泊的心性愈加空灵。世人只羡慕神仙眷侣,却不知快乐源于简单的满足。他的心头,偶尔也许会有倩影掠过,我依然相信,自己才是他甘愿的归宿。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寒暑,计较太多终是找不到幸福。
 

如果有来世,我还是愿意与他相逢;如果能与他相逢,我希望是在我最美丽的当口。不要问我恒久到底有多久,我只知道,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关于大唐,其实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怎么说了~】

倾城之舞

窅娘

 

红日已高三丈透,

金炉次第添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

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填完了《浣溪纱》,他还是不肯上朝,定要众宫娥将这首新词唱与他听。我虽然乐意为他舞上一曲,却也不愿他因此而耽误了国事。只是,他那殷殷的目光,我又怎能拒绝?若不是错生帝王家,他一定是一位翩翩佳公子。烂漫的春花时节,他填词,我歌舞,共同谱写蓝天白云下桃红柳绿的江南风光。

 

 

还记得初次进宫,和教坊姐妹们一同献舞,一曲《绿腰》,就此改变了我的人生。《绿腰》是有点难度的调子,有一段是由缓而急的连续转圈,讲究的是腰肢的灵活和脚下的功夫。

 

他说,在一干女子的长袖翻飞中,只有我的圈舞旋得分外妖娆。他不知道呵,我本楚地女子。都说楚腰纤细,能不妖娆?

 

“深目为窅,今后,你就叫窅娘吧!”从那天起,因了我的秋水双瞳,他唤我作“窅娘”;从那天起,我便留在宫中,做他身边擅舞的“窅娘”。

 

 

晚妆初了明肌雪,

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闲,

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风谁更飘香屑,

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花红,

待踏马蹄清夜月。

 

一曲《玉楼春》,将我的思绪又带到了那编排《霓裳羽衣舞》的美丽岁月。

 

《霓裳羽衣舞》承自盛唐遗风,环佩叮当中叙说着令人晕眩的绚丽繁华。他重新整理了曲谱,而我,依韵编排了歌舞。乐声起时,我是他眼中唯一的、在轻歌曼舞中回旋生姿的女子。

 

 

古乐府有云,“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明皇亦曾为杨妃作“窄窄弓弓,手中弄新月”。女人的纤足哦,男人的宠爱。我偏是愿为悦己者容的女子,遂以帛绕脚,屈作新月状。

 

“世上有楚宫之腰、汉宫之髻,而我南唐,有窅娘之足。我要为你造一座金莲台,让世人都知晓,窅娘之足,可作掌中舞。”

 

于是,他的眷宠,在我眼前盛开了一朵金莲花。那是一座六尺高、两尺见方的金莲台,座身环之以缨络。我着素袜起舞,足纤如月。“纤长袖而屡舞,翩跹跹以裔裔”,一时之间,不知吸引了多少艳羡的目光。

 

 

上元灯会,秦淮河畔,浆声灯影。

 

今年的灯会异常热闹,只因大宋派来的使节。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大宋有拓疆之野心,怎会容我南唐偏安一隅?只是,我们除了心存希冀之外,又能如何?南唐已国势日微,正如这金陵城的表面繁华。

 

借足下绷带的弹力,我跃上金莲台,一袭白衣,飘飘若仙。在星光与灯火的掩映中,我倾注了所有的气力与感情,舞成了一朵火树银花。那一刻,我是不折不扣的莲花仙子,以《凌波》之曲,舞尽一生的风情。

 

那个上元之夜,成就了我一生的绚烂。我的生命,如昙花一朵,在刹那间将绝代风华绽放到极致。

 

是的,一舞倾城。那一舞,我听到了欢声雷动;那一舞,我看到了难以置信的眼神。那眼神的主人,正是大宋的使节──将军曹彬。

 

 

人生愁恨何能免?

销魂独我情何限!

故国梦重归,

觉来双泪垂。
高楼谁与上?

长记秋晴望。

往事已成空,

还如一梦中。

 

响彻着霓裳之乐的宫殿,洋溢着浪漫的香味。馨香入鼻,人在醉中笑。当这一切如同梦一般被无情的粉碎时,痛,变成了我唯一的感觉。

 

破城那天,我执意随他北上去洛阳,而不愿去在意曹将军怜悯的目光。阶下囚又如何?在我眼里,他永远是那个文采翩翩的公子。

 

过去他有大周后,现在他有小周后,即便如此,我依然甘愿做他身边的窅娘。至少,在我们相处的时候,他的双瞳之中,只有我,只有我的舞姿。呵呵,他便是如此多情之人,却也叫每个爱他的女子甘愿做那扑火的飞蛾。

 

 

如果可以,我宁愿自己从来没有过那名动天下的倾城之舞。如果没有那一舞,宋太宗就不会召我入宫。在那高高的金殿之上,他以一副君临天下的语气要我为他而舞。

 

“窅娘可以舞,但窅娘只在金莲台上舞。”说这话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想过可能会触怒他,因为,我根本就不怕面对死亡。

 

只是,他竟然笑了。他允诺,一定会再让我登上金莲台。

 

我迷惑了。难道他也如国主一样,真心喜欢我的舞姿?倘若他真的为我打造了金莲台,我该如何是好?我乱了。

 

 

晓月坠,宿云微,
无语枕边倚。
梦回芳草思依依,
天远雁声稀。
啼莺散,余花乱,
寂寞画堂深院。
片红休扫尽从伊,
留待舞人归。

 

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国主的这首词。“留待舞人归”,呵呵,终究,他也是期盼着我的。

 

那夜,西楼之上,泪眼相望。“为窅娘作一首词吧,让后世之人,在国主的词作中看到窅娘的身影。”

 

我起身,在他面前,舞出一生的曼妙。

 

 

御花园里随处可见攒动的人头,今日,名动天下的窅娘,将为太宗皇帝献舞。

 

我一步步走近茶花湖边的金莲台,眼中所见,竟是破城那日我挥斧砍过的痕迹。

 

是了,那是属于我的金莲台,国主为我造的金莲台。而赵匡义,竟将它从金陵运到了洛阳。

 

呵呵,不会再有幻想,世上再无人如国主般珍爱窅娘。

 

 

立于莲花之上,依旧是一袭白衣。眼前掠过此前与国主惜别的场景,“待你回来,我定已为你作好词。”

 

遥望着国主居所的方向,我盈盈而拜。一个转身,投向茶花湖。

 

恍惚间,我听到了曹将军的惊呼;恍惚间,我瞥见了赵匡义立起的身影;恍惚间,我看到了一朵冉冉下坠的白莲……

 

尘世的浮华皆若过眼云烟,来世,我愿做一朵无忧的白莲。

 

 

只是我并不知道,国主为我作的那首词,竟是后人传诵的《虞美人》;我也不知道,那首词,终成他的绝命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喜欢李煜,喜欢那个深目为窅的女子,尝试作此文。

 

 

 

虞姬

 

湛湛露斯,匪阳不曦。厌厌夜饮,不醉无归

连绵的战火中,我总能想起往昔且歌且舞的日子。那时候,有军营的大帐,有飞驰的骏马,有醉人的花香;有剑,有酒,有歌,有舞,有快乐的男人女人。只是,那一切,在东征西伐的岁月里,竟是那么遥远……

 

 

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菁菁者莪,在彼中沚。既见君子,我心则喜。

……

仍记得这是我为他抚的第一支曲子。

得遇英雄,心中的喜悦之情流于指尖。他有没有听懂我不知道,但我喜欢他那定定地望着我的眼神。

那眼神,是陶醉,是炙热。

 

其实,他的事迹,在众人的流传中,我早已耳熟能详。特别是巨鹿一役,破釜沉舟,九战九捷,迫降章邯于汀水,歼灭秦军主力,尽显霸王雄风。

于是,在楚军扎营虞地的那夜,我从围观的人群中施然而出,为他献上了一支剑舞。剑,凝结着他的豪气;而舞,倾注的是我的柔情。

那一晚,家乡的月亮特别圆。那一晚,我脸上的笑容特别灿烂。

此后,我抛弃了前尘过往,心甘情愿地追随他的身影,我的名字叫虞。

 

雕梁画栋,累累白骨。

因了我的轻叹,阿房宫的奢华在他手中付之一炬。火光中,秦皇朝灰飞烟灭,然而,战争却没有结束。霸王与刘邦,开始了楚汉之争。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谁能想到,无意中抚的一曲《采薇》,竟然触动了霸王的心事。

只听得他喃喃道,“曰归曰归,曰归曰归,这征战,何时能止啊?”

那一瞬间,映入我眼帘的不仅是他那张犹有不忍之色的脸,而我分明看到了他那颗悲天悯人的心。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聊聊数语,已足够让我猜测到,是结束这战乱纷争的时候了。

楚河汉界,天下两分。霸王如释重负,笑得那么开怀,而汉王──他的笑容似乎有些虚假。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可是,我却不忍破坏霸王快乐的心情。我的霸王,他已经累了。

 

 

该来的终究会来。我没料到的是,那一天,竟来得那么快。

楚汉之盟后,我们开心地返回彭城,而背信弃义的刘邦,早已布下了十面埋伏。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我知哀!

回想当日出征,江东父老夹道相送,群情激昂。如今归途艰险,天公竟也不愿作美。

楚军且战且退,行至垓下,粮草已绝。我已记不清跟汉军激战了多少回合,我只看见,尸横遍野,生命在这里犹如一张薄纸。

 

阴云密布,寒风怒号。夜半之时,营地四面突地传来阵阵如泣如诉的埙声,和着埙声,却是我们哀怨的楚歌──
白发依门兮,望穿秋水;稚子忆念兮,泪断肝肠;终生在外兮,何时返乡? ……
歌声凄凉,听者无不黯然神伤。 心怀沮丧疲累交加的楚军终于为这故乡的哀歌所感染,不禁潸然泪下。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旷野之中,清晰可闻霸王的仰天哀鸣。

这个略通文墨的汉子,只用简短的四句话,道尽了英雄末路的苦楚,亦道尽了对爱人眷恋难舍的柔情。

我不敢直面他的双眼,怕自己的泪水会喷涌而出。从追随他的那一刻开始直到现在,经历了风风雨雨,和他同喜同悲,无怨,亦无悔。而刚烈如我,又怎么忍心成为他突围的负累?

 

 

手中的剑变得异常沉重,但若非沉重,又如何能承载得起我心中的哀痛!

泪眼朦胧中,似乎又看到了初识那夜美丽的月光。我们的相识始于剑舞,那么,就让这剑舞作为我们的永别吧。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挽出最后一朵剑花,我回望一眼霸王,欲将这一世的深情刻在眼底,刻成来世也抹不去的印记。

剑锋划过颈项的那一刹那,我笑了。那笑容,在霸王的眼中,必定如今夜的剑舞一样,凄艳绝美。

 

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

是的,我看见了。

我看见了那个铮铮男儿虎目之中崩出的泪水,我亦看见了那一丛被热血溅染的白花,竟是如火如荼的红。

我不知道,那花后来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虞美人。

我更不知道,我的诀别,断了霸王对尘世的牵挂,乌江之畔,他,竟追我而来……

 

 

 

绿珠

 

 

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

这,大概是初见时公子眼中的我吧。

还记得那日,岭南的阳光分外炙热。但,再怎么炙热,也比不上他那灼人的目光,顷刻间,竟烧红了我的脸。

从来没有哪个男子像他那样看我,也从来没有哪个男子像他那样──热切中挟带着一股势在必得的霸气。正是这股霸气,使得他带我离开了岭南,离开了绿萝村的山山水水。

对了,我是绿珠,绿萝村最亮的珍珠。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知音识曲,善为乐方。感心动耳,绮丽难忘。

许是因了山野的灵气,辞赋也罢、歌舞也罢、乐器也罢,我竟是一学就会。在教习师傅赞赏的目光中,我的才艺日渐显露。

公子才情甚高,擅写歌辞,并喜配乐编舞。《明君辞》是为颂扬昭君姑娘和亲的大义而作的长诗,他要求府中女子配乐以舞,名为《昭君舞》。

我有南方女子绵软的腰肢、轻灵的身段,我更有聪慧的天资、去家千里的思念。当“远嫁难为情”轻吐而出时,最后的一个旋转被我舞得回肠荡气。那一刻,感同身受,我分明能体会到诗中女子无奈的心情。

其实,我并不在意其他女子艳羡的目光,我只在意公子欣喜的眼神。呵呵,府中美姬千人,千余宠爱尽在一身。

 

 

罗衣何飘摇,轻裾随风还。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三月的金谷园内,天朗气清,风和日丽,桃花灼灼,杨柳依依。

为送将军王诩,公子遍邀当朝俊彦,结诗社于此,朝吟夕诵,一时好不热闹。

那日晚宴时分,我应众宾客要求,献上一支《昭君舞》。

我已决意让这支《昭君舞》和公子的金谷诗会一样刻在人们的记忆里,留在历史的笔墨间。让我的名字,和公子的名字,紧紧连在一起。

乐声起时,四周一片寂静。或许,众人闻到的有花香、有酒香、也有墨香,但他们眼中所见,却只有我徊风拂雪般煊人的舞姿。

已习惯那一干痴迷的目光,我且舞且退,回坐公子身边。

觥筹交错中,公子的眼神迷离了。而我,似乎也有些醉了。


 

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崇绮楼的月色皎皎如玉,手中的短笛绿如翡翠。

公子赠我珍宝无数,我却独爱这支玉笛。还记得有一次府中宴请太庙乐师,我以一曲《梅花三弄》席间助兴,用的就是这支玉笛。一曲终了,白胡子乐师呆立当场。后来听说,老人家次日便告老还乡,终身不再奏乐。

我不知道自己奏得好不好,我只知道,笛声中溶进了我的一颗心。只是,今晚的这颗心,却弥漫着一股挥不开的忧伤。而那忧伤,源于数天前公子为诗会作序时提到的两句话——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

正是这两句话,让我没来由的阵阵不安。沉思间,一曲《懊恼》从唇边溢出,幽幽怨怨在夜色中渐散渐远……

“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女,悲叹有余哀。”

那是公子的声音,想是循着笛声而来。

我回头浅笑。原来,夜不能寐的,非是绿珠一人。

 

 

时俗薄朱颜,谁为发皓齿?俯仰岁将暮,荣耀难久持。

公子为人疏狂,皇亲国戚也不在眼中。昔日与国舅斗富,竟将御赐珊瑚碎落一地。自那以后,达官贵人都以作客府中为荣。殊不知,流言亦随之而起,隐忧渐显。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之俗人,又怎抵得住“财色”二字?偏这二字,已被公子占全。

这日,中书令孙秀的使者来到府上,公子尽倾美姬任他挑选。未料,使者却只道出了我的名字。公子登时大怒,将他轰出门外。

“吾之所爱,怎可相赠?”有公子的这句话,绿珠此生已足。

只是,孙秀乃当朝权贵,公子却已闲居多时,一介平民,怎与之争?隐约间,那令我惴惴不安的两句话又泛上心头。

 

 

去君终不忍,掩面伤红粉。离别在高楼,红颜为君尽。

崇绮楼上,我与公子对酒当歌。忽闻缇骑到门,皆了然于心。

公子叹道,“今日为你获罪,为之奈何!”

我盈盈而拜,“绿珠无以为报,当为公子献最后一舞。”

今日白衣胜雪,不染纤尘,与我此刻心境,倒也相映。

移步转眸间,飞速旋转的身影已缭花公子的双眼。其实,那一刻我想说的话是,自当效死君前,不负厚爱深恩。

公子的眼神,迷惑中带着伤感,依然让我心动。越看越是不舍,再见之时,只怕已是梦魂中吧。

旋转着旋转着旋转着,我终于旋过了栏杆,旋成了与人世的诀别,也旋出了后代多情之人无数的咏叹──

那是一个女子的沉吟:

此日人非昔日人,笛声空怨赵王伦;红残钿碎花楼下,金谷千年更不春。”

那是一个男子的轻叹:

繁花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

 

 

网络写手柳三变

 

这是一个网络的时代,不上网就好像跟时代脱了节。于是,在这股全民上网的热潮中,我也来到了这个虚幻的世界。

大宋.COM是最大的网站,在这里,我的名字叫柳三变。

 

呵呵,大宋.COM还真不是盖的,里头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我最常流连的一个版,叫青楼,因为我在相册里看到有好多漂亮MM。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我一血性男儿!

仗着自己还有些文字功底,我开始在青楼灌水。

参差烟树灞陵桥。风物尽前朝。衰杨古柳,几经攀折,憔悴楚宫腰。

夕阳闲淡秋光老,离思满蘅皋。一曲阳关,断肠声尽,独自凭兰桡。

嘿嘿,一帖成名。一时之间,跟帖如云。很多MM留言给我,诉说她们是如何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原来,她们都好这个小资情调。

有了MM的认同,我灌水也灌得更起劲了。

很快地,我就和青楼的MM们混熟了。我喜欢她们为我争风吃醋,我也喜欢和她们打情骂俏。我的胆子越来越大,而我的帖子,更是越写越暧昧了。

世间尤物意中人。轻细好腰身。香帏睡起,发妆酒酽,红脸杏花春。

娇多爱把齐纨扇,和笑掩朱唇。心性温柔,品流详雅,不称在风尘。  

偏偏青楼的MM就爱我这个调调,转眼间,我的帖子在网上到处流传。

这一流传可不得了,顿时名声大噪,网络美女们纷纷慕名而来,求我赐帖。MM的软语相求,我自是来者不拒。于是,今儿送翠蛾MM一帖,明儿送红玉MM一帖……,信手拈来,倒也不亦乐乎。

 

只是,此举也惹恼了网上的GG们,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板砖横飞,成为众人口诛笔伐的对象。

TNND,你们自己泡不到MM,竟拿我撒气!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不给你们点颜色LOOK  LOOK,你们还当我是病猫!

一时兴起,我也拍了几砖。要命的是,平日里习惯了小资的风格,对拍砖不太内行,并不是我期待的拍他个鲜血淋漓。加之,敌众我寡,哪里招架的住?

去你丫的!拍不赢我闪,这还不成吗?

 

 

我又回到了青楼,一心一意码那些小资情调的字。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此帖一出,又赚了MM们大把的眼泪。好不得意啊!:)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

平生畅。青春都一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我算是明白了,还是偎红倚翠的生活适合我,我也就乐在其中了。

 

 

尽管MM欢迎我,GG排斥我,我的名字还是越传越广。

这天,一个名为“杭州”的版块邀请我参观他们的版,并希望我为该版作个宣传。地球人都知道,我这人吃软不吃硬,自是无法推辞。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篇《望海潮》,将杭州大大吹嘘了一番。随着它在网上的流传,杭州的人气一路飙升,没过多久,竟发展为大宋.COM最红的版块,网友们趋之若鹜。至于我自己,唉,想不红也难!

 

 

人一出名,自然想捞个一官半职。见大宋.COM公开招聘管理员,我也心痒了,遂发了一帖参加竞争。

没想到,大宋.COM的CEO竟亲自跟了一帖,“不是浅斟低唱么?要浮名作甚?且去灌水。”

我看出来了,又是一个妒忌我才华的家伙。CEO又咋样?在网络的世界里,泡MM还是我厉害。

灌水就灌水!既然您发了话,“且去灌水”,那咱就做个专职的网络写手,势必将灌水这项伟大的事业进行到底。

于是,我打着“奉旨灌水柳三变”的旗号,在大宋.COM的各个版块猛灌。久而久之,竟成汪洋之势。“凡网友出没处,皆能见柳帖”,嘿嘿,不好意思,这正是区区小可的目标。

 

 

只是,灌着灌着,终于,我还是累了。

网络中的一切已让我厌倦,眼中所见,全是虚幻的繁华。

罢了罢了,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就让柳三变这个名字,永远地留在众MM的心中吧。

我真的走了。

我却不知,因那篇《望海潮》所导致的杭州窜红现象,竟引起了金.COM对大宋.COM的觊觎之心,一场网站的兼并战争不久就打响了。

当然,那也是后话。那个时候,我已经──戒网了。

 

【戏仿之作】

前世今生

 

一片迷离的烟。

眼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想细看,却没法真切。

突地,脸上一阵生疼,手不由自主地抚上面颊。

怎么会这样?不!

只觉得指间所触,疙疙瘩瘩,竟不再是光洁细致的肌肤。不禁情急,用力地想使那不平滑的层面剥落,不料一团团蠕动的东西扑面而来,顷刻间已是满脸,仿若一层结了茧的硬壳。

心下一阵恐惧。

终于看清,那蠕动的,是五颜六色的蜘蛛。

啊!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猛然睁眼,拧开床头的台灯,抓起桌上的镜子——我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还好,娇颜依旧。原来,那只是一个梦!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背,手底下是相同的不平滑的触感。

我,一阵茫然。

 

幼时的记忆中,手背上的疤痕使我无数次成为小伙伴嘲笑的对象。妈妈说我生下来就是如此,那呈不太明显椭圆状的疤痕,她称之为胎记。

我讨厌这胎记!虽然当时年纪很小,但足以明白就是因为它才会引来周遭异样的眼光。而稍微长大些之后,我的嫌恶是因为它使我不够美丽。就象腿上有疤的女孩不敢穿裙子一样,我讨厌它的丑陋,却没法掩藏它。所以,我最喜欢冬天,冬天的我,有各式各样漂亮的手套。

 

而今,我早已没有了以前那种幼稚的关于美丑的看法,但心里依然会有一点点遗憾。直到那天,一个朋友开玩笑似的说,也许那个疤有一段美丽的故事,是前世最深刻的记忆。我嘴上笑她小说看多了,但内心却暗暗作了认同,期待着那真是关于前世今生的印记。

 

白雪皑皑,茫茫一片。

蓬头垢面的男子,面容浮肿的女子。

男子说要娶女子为妻,爱护她、照顾她,让她忘了从前的种种苦处。女子笑了,笑容中透出一股辛酸。

难道,这不是她想要的么?是的,她的心在几年前已给了别人,给了那个打她骂她凶狠无比的小鬼。

我叹了口气,意识又开始模糊了。

 

海上月明,静夜孤舟。

女子似乎昏迷不醒。

“……我会一生一世的服侍你、体贴你,……只要你喜欢,我宁愿散了全身的武功,弃去千蛛剧毒,跟我初见你时一模一样,……当年你不睬我,而今心里可后悔不后悔啊?”

“……然后到西域你丧生的雪峰上跳将下去,伴你在一起……”

断断续续的呓语荡漾在海风中。船上诸人,各怀心事。

我的心一阵抽搐——她怎么恋得这么苦?

 

树影班驳,星月迷离。

一男一女互诉心曲,以月盟誓。

不远处的大树背后,露出一角随风飘摇的裙裾。

听得“无忌哥哥”四个字时,那身影止不住的轻颤。随即从怀中掏出一块木牌,凝视半晌,呆立风中。

我分明听到了她的叹息——相逢对面不相识,原来是你。

 

山风习习,良夜露清。

男子表明自己的心意,不再犹疑。

而花丛掩映中,现出一张剑痕交错却犹见清丽的脸。

她看了看男子,再看看他身边的两位女子。终于,摇摇头,喃喃道——你不是他,不是他。转身飘然而去。那背影,露出无尽萧索之意。

我隐隐感觉到,在这场单向的追逐中,她只能选择放弃。

幻想是美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的过去,不曾属于她;他的现在、他的未来,也不将属于她。她真正拥有的,只能是一段关于他的记忆。呵呵,触不到的爱恋啊,美丽的泡沫。

 

依稀看见蝴蝶谷中兀自拉扯的女孩与少年。女孩手掌一翻,抓住少年的手腕。少年动弹不得,恼羞成怒,张口便咬——

好痛!

我终于醒转,仿若历经一生一世的疲累。

轻轻握住右手,任一颗颗晶莹滴落手背。直到此刻我才发现,那疤痕,竟是我从未见过的美丽印记。

 

我明了,前世选择放弃,是为了期待今世的完整。

而那给我烙印的男子,可会循着记忆而来?

等待着……

 

 

【那一次梦到蜘蛛,一时兴起写了这个。《倚天》一书,我最喜欢殷家女子,首先是素素,殷离次之。】

白马啸西风

白马未驮夕照去,西风已送伤心来。中原可有英雄泪,为洗秋兰带露开。

 

小时侯,我跟着爹爹妈妈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好玩的事,也吃过很多好吃的东西。如果没有经历过那场逃亡,我的童年将会与别的小孩一样,是无忧无虑的。

 

那一年,我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原本和爹爹妈妈过得好好的,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就开始急急忙忙地赶路。那时候我只知道赶路,现在我知道那叫“逃亡”。

总是有很多人追我们。虽然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追我们,可看见爹爹妈妈总是很紧张的样子,我想那些人都是坏人。为了躲开那些坏人,我们从一个有花有草的叫“江南”的地方跑到了一个漫天黄沙的叫“回疆”的地方。

我和妈妈骑着我最喜欢的白马,爹爹的枣红马跟在我们后面。我们已经跑了很久了,可后面追赶的人越来越多。我不喜欢这样跑,因为我的白马看起来很累,我真担心它会死掉。果然,爹爹的枣红马再也跑不动了,把爹爹也摔了下来。回过头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爹爹背后插着一支长箭,箭在滴血。妈妈脸色苍白,看起来似乎要晕倒。爹爹对我们笑笑说“不碍事”,于是,白马驮着我们三个人继续向前跑。其实,我也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哪里。

白马越跑越慢了,后面的人越来越近了。爹爹和妈妈商量了什么,妈妈不肯,爹爹生气了,跳下马去。妈妈带着我跑了一段,突然塞了一块手帕在我怀里,只对我说了一句“秀儿,你好好照料自己”,也跟着跳下白马。白马在妈妈的鞭打之下迅速地奔跑起来,快得我来不及回头看看妈妈。如果我知道自此以后再也看不到爹爹妈妈了,我一定不愿意随着白马离开。

 

我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整天。太阳烤着我的后背,像火烧一样。我想吃东西,我想喝水,我想爹爹妈妈在我身边。好累啊!我再也支持不住了,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有一位老人在我身边。他是计爷爷,和哈萨克人住在一起。

计爷爷收留了我。他将我的白马刷成黄颜色,又将我打扮成一个哈萨克小男孩,终于逃过了那帮坏人的搜捕。我亲眼看到爹爹的佩剑和妈妈的金银小剑悬在他们的腰间。爹爹教我练过功,我记得他曾说,“学武之人,兵器不离身;剑在人在,剑亡人亡。”我知道,爹爹妈妈——他们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能来找秀儿了。就是眼前这帮坏人,我要将他们的样貌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坏人没有认出我来,于是杀死了几个当地的哈萨克人,又抢走了几个哈萨克女人。后来,更多的哈萨克人回来了,他们赶去追那些坏人,却只带回了哈萨克女人的尸体。而我,在他们带回的尸体中,看到了爹爹妈妈。

我失声痛哭。这时,一个哈萨克人用靴子重重地踢了我一脚,还骂我是“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恶人这么多,又怎么老是要欺负我?我在梦中哭醒了,计爷爷抱着我说:“孩子,你没了爹娘,就当我是你的亲爷爷,跟我住在一起。爷爷会好好的照料你。”

 

从此,我与计爷爷相依为命。计爷爷为哈萨克人酿美酒、医牲口,我为计爷爷牧羊煮饭。在哈萨克人的大集体中,我们是一对真正的爷孙。

日子在天铃鸟的歌声中一天天流逝,如果能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也就罢了,可是,偏偏那天晚上,苏普捉走了天铃鸟。

天铃鸟的歌声是我初来哈萨克时唯一的安慰,我曾经在它美丽、动听的吟唱中梦到江南的杨柳桃花,梦到爹爹的怀抱妈妈的笑脸。为了让天铃鸟得到自由,我用妈妈留给我的手镯跟苏普作了交换。苏普是哈萨克男孩,比我大两岁。那次以后,我们成了朋友。他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们经常一起放羊。羊儿去吃草的时候,我和苏普就坐在坡上说故事。苏普虽然比我大,但其实很苯的。妈妈和计爷爷给我讲过的故事已经说完了,我只好自己编一些故事说给他听,他也能听得津津有味。是不是他阿爸从来没有说故事给他听?也许吧!我知道,那个曾经踢我一脚的哈萨克人就是苏普的阿爸苏鲁克。计爷爷说苏鲁克很可怜的,他的老婆和大儿子都被那些坏人杀死了,所以他才会憎恨汉人,才会踢我、骂我。这样一想,其实他也不是那么可恶了。

哈萨克人很喜欢唱歌,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天铃鸟比较多吧。我和苏普放羊的时候,总会听到大哥哥大姐姐的歌声。日子一久,我也会唱了。

“啊,亲爱的牧羊少年,请问你多大年纪?你半夜里在沙漠独行,我和你作伴愿不愿意?”我唱歌的时候,苏普总是在一旁看着我傻笑。是不是我唱得太好听了?我喜欢看苏普这样对着我笑,所以就唱得更起劲了。

晚上又梦到了爹爹妈妈,不过我不会再哭了。我告诉他们,秀儿现在有计爷爷,还有一个叫苏普的好朋友,秀儿不再孤单了。

 

那天,我和苏普又坐在小丘上说故事。一头狼从背后将我扑倒,獠牙对准了我的喉咙。我吓傻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应。突地,狼松开了我,转而攻向苏普。是苏普刺了它一刀,转移了它的注意力。只是,苏普却被狼按在地上。我拽住狼尾巴,却拖不动。听到苏普大叫一声,似乎被狼咬到了。“苏普,苏普,我不要你死!”我急哭了,一使劲,向后拽了一点。那头狼猛地跳起来,我不敢松手,只觉得一股重重的力道将我抛起又掼落。终于,我承受不了那重量,从空中摔下来。

然后,我依稀听到苏普的大叫“我杀死了大狼!我杀死了大狼!”我忍着痛睁开眼睛,苏普过来扶起我,兴奋地告诉我他杀死了大狼。我只看见他的左肩在流血,那是狼咬的伤口。不断流出的血使我想起了爹爹背后滴血的长箭,心里一痛,忙从怀中掏出手帕按住伤口。

这时,苏普的阿爸出现了。苏鲁克见儿子受了伤,不但不察看,反而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他。苏普的脸上立时肿起一道红印。苏普好象不觉得疼,只是呆呆看着我,“她是真主降罚的汉人么?”苏鲁克回过头来对着我也是一鞭,抽在我脸上生疼生疼的。

苏普挨了两鞭,再也支持不住,倒在地上。我眼睁睁地看着苏鲁克带着自己的儿子策马而去。我知道,汉人强盗杀死了他的老婆、儿子,他痛恨汉人,痛恨身为汉人的我。我也隐隐感觉到,苏普再也不会做我的朋友了,再不会听我唱歌、听我说故事了。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我心里却比伤口还难受。

计爷爷问我怎么回事,我什么也没有讲。那天晚上,我发烧了。

一个月后,我病好了,又照常出去牧羊。门口铺着一张狼皮垫子,是苏普杀死的那头狼。我记得苏普曾答应要送我一张狼皮,我知道,他并没有忘了我。那一刻,我好开心。但,那天,在小丘上,我没有等到苏普。他送我狼皮,却为什么不来见我?是因为伤没好吗?还是…… 我不由得想到了苏鲁克的鞭子,惴惴不安。

半夜里,我再也忍不住了,一心想看看苏普。

躲在帐篷外面,我听到了苏鲁克的呵斥,“你的狼皮拿去送给了那一个姑娘?好小子,小小年纪,也懂得把第一次的猎物拿去送给心爱的姑娘。……好,你不说,瞧是你厉害,还是你爹爹的鞭子厉害?”

从帐篷里传出刷刷的鞭子声,还有苏普的哭喊声,那声音,象是在我心里。

这张狼皮我很喜欢,看到它就会想到苏普救我时的奋不顾身。可是,我不能害苏普被他阿爸这样地鞭打,我不能。也许,我根本没有资格拥有它,配得起它的应该是哈萨克的美丽女孩吧?

看了很久,摸了很久,万般不舍,但我还是把狼皮偷偷地放在了车尔库家的帐篷外面。车尔库有个美丽的女儿叫阿曼,别人称她是草原上一朵会走路的花。

苏普,我把你的狼皮送给了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孩,最美丽的哈萨克女孩,你阿爸应该不会再怪你了吧?

 

我决定不再和苏普见面,我不愿意他被苏鲁克鞭打。日子在天铃鸟的歌声中一天天流逝,小孩也一天天长成了大人。苏普和阿曼理所当然地走在了一起,我只能远远地望着他们,听他们唱着刺痛我心的情歌。没有人明白我的心事,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在那个杀狼的小丘唱上一支歌,陪伴我的,只有我的白马。

机缘巧合的情况下,我有了一位武艺高强的师傅。其实我对学武本没有多大兴趣,只是,有时候会想到,说不定哪天我用高强的武功就可以把苏普抢回来。这个卑劣的念头竟一直激励着我,使我对于练功一事越来越执着了。

 

大雪纷飞之夜,我和苏普终于见面了。只是,他已认不出我来,他的身边,陪着阿曼。如果,我没有将那张狼皮送给阿曼,今天,在苏普面前笑语如花的可会是我?心里莫名的一阵抽痛,折磨了我十年的马鞭声竟然又清晰地劈啪在我的意识里。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苏普还记得我这个儿时的玩伴,还保留着我当年为他裹伤的手帕。而那手帕,竟然就是我爹爹妈妈遭到追杀的原因——高昌迷宫的地图。

杀害爹爹妈妈的坏人又出现了,这次,他抢了地图,抢了阿曼。

师傅教我的武功终于派上了用场,只是,不是如我当初所想——抢回苏普,而是,帮苏普抢回了他的情人。将阿曼推向苏普怀中的那一刻,我清楚地听到自己心头的一声泪滴。

 

再也不是儿时听我唱歌说故事的那个苏普了。就算当年我们没有分开,长大成人的苏普还是会爱上草原上最美丽的阿曼。而我,究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

罢了、罢了,是离开的时候了。疼爱我的计爷爷和师傅都已不在,这片大漠,这片草原,应该不再令我牵挂。现在的苏普属于阿曼,那么,就让儿时的苏普与河朔的烈日风沙一起,徜徉在我的梦中吧。

 

白马驮着我慢慢东行。回到江南的时候,应该是草长莺飞的季节了吧。那里,有青青杨柳、烂漫桃花,更有,英俊勇武、倜傥潇洒的汉人少年………

江南啊……

假面圣诞

 

 

以前是不过圣诞节的。上大学后,才渐渐感受到这个西方节日的气氛。

 

想来,大学生是比较浪漫的,也开始懂得一点情调。不过,也可能是我一向过于迟钝,对新鲜事物往往是后知后觉。

 

那一年的圣诞前夕,学校里已是沸沸扬扬——关于假面舞会。

 

在我印象中,假面舞会是外国才有的玩意,怎么咱学校也兴这个?(请原谅当时那个蠢丫头的孤陋寡闻。)同屋的姐妹们热情高涨,我也不由得暗自兴奋,心里蠢蠢欲动起来。

 

假面舞会,当然需要面具了。姐妹们为此而手忙脚乱,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别出心裁。我打小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谁也别指望我能做出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来。看看红豆姐姐灵巧的手,我抛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媚眼,露出谄媚的笑容靠近她。尽管我使劲风情的媚眼收获的只是一个白眼,但还是换得了一个猫咪面具,可见我的功力其实也不低,应该有资本毫不掩饰地沾沾自喜。

 

面具的问题解决了,可姐妹们基本上都不会跳舞,难道届时要我们戴着面具罚站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道理谁不明白?心动不如行动,周末舞会因此而成为我们的处女秀。

 

当然,我们不可能冒冒失失去舞会随随便便抓个蹩脚的对象来练习,只好使出比较擅长的美女外交。红豆姐姐出马,果然不同凡响。学生会长及其麾下的舞林高手屈尊绛贵,耐心地辅导我们这帮黄毛丫头。

 

在革命样板戏的年代,我爸妈可都是文艺演出的标兵。不过,他们的优良基因显然没有遗传给我。连续踩了欧阳好几下之后,我再怎么厚脸皮也能感到连耳朵都是红的。而欧阳持续地笑着不停地说没有关系说刚开始都是这样的。

 

经过一个晚上的努力,我最终还是没有完全掌握欧阳口中十分容易的三步、四步,倒是荡来荡去的两步熟练得得心应手。不记得是谁的名言了——跳舞主要是男生带女生,所以,我也就心安理得地不强求更上一层楼了。

 

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我自作聪明地和红豆姐姐换了衣服,没有细想她狡黠眼神的含义,在猫咪的伪装下进了场。

 

已经有人翩翩起舞了。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我开始细细打量那些奇奇怪怪的面具。面具后面不知是美是丑的神秘,对我来说特别有吸引力。

 

眼前出现了一只老虎。哦,说错了,是戴着老虎面具的男生。我目测了一下,大概176公分,不胖不瘦。心头窃喜,我神秘而浪漫的舞会之旅就要开始了。

 

老虎作出请舞的姿势,我们滑入了舞池。他的手让我感到一种熟悉的温暖,心中不禁如小鹿乱撞。

 

“等你很久了。”

 

呃?对这句话我显然有些消化不良。

 

看着老虎盈满笑意的眼睛,我定了定神,不解地问道:“你确定没有认错人?我刚刚跟别人换了衣服。”

 

低沉的笑声自他的喉咙传出,我明显地感觉到手被握紧了些。

 

“难道你不觉得今天的舞跳得很轻松吗?”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舞步——两步。“欧阳!”

 

他还给我一个调皮的眼神,搁在我后背的手也紧了紧,似乎怕我逃走。

 

是的,我确实想逃走。我期待的是揭开面具的那一瞬间与对方破除神秘的相识,而面对一个已经认识的人,太没意思!

 

欧阳就象摸透了我的心思,不肯将我放开。我是一个淑女,自然没有他力气大,挣扎几下也只得作罢。

 

“你喜欢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你怎么知道?”我很诧异。难道他调查过我?

 

“每次我经过你们教室的后门,就会看到你的眼睛。”

 

“原来那次教舞之前,你已经认识我了。”我猛地回过神来,“你不会以为我每次都是在看你吧?”

 

“难道不是?”他轻笑。

 

“才不是!我是近视眼,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一片。”我急忙分辩。

 

“你脸红了。”他仍是轻笑。

 

“哪有?你瞎说!”我言不由衷地否认。

 

其实,面具后的我,真的脸红了,虽然并不是因为心虚。

 

我脸红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了面具后面欧阳那张好看的脸。原来他曾经偷偷注视过我,这让我美美地虚荣了一下。

 

冗长的舞会在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话声中继续进行。幸好我们只是荡两步,既不费神又不费力。而即使在快舞时段下场休息的时候,欧阳也总是霸道地挨在我旁边宣示他的所有权,不让其他人有染指的机会。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灰姑娘就要打回原形。在主持人煽情地号令下,一对对舞伴撩开了自己神秘的面纱。

 

周遭的世界是嘈杂还是寂静,我已经感觉不到了。我只是呆呆地望着欧阳好看的脸,那张脸似乎罩着一层魔力的光圈。

 

“傻了?我的猫咪女孩。”

 

恍惚中,欧阳的手伸过来,替我揭开了面具……

 

 

【记不得是为哪个版的圣诞征文写的帖子,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故事是真的。也许,在我的大学时代,曾经也有过浪漫瑰丽的梦吧:)】

十指摇摆

整理了以前的杀帖,来了兴致,干脆把以前写的东东也整理下。那几年还真是能写,有胡编乱造的,有刻意为之的,有随心所欲的……
回头来看,还蛮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