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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6/10/15

纤纤素手,拂拂如风

 

凤眼含春,长眉入鬓,笑意吟吟。

长发垂肩,白衣赤足,环佩叮当。

左边是铮铮铁钩,拂拂如风;右边是纤纤素手,玉指冰肌。

有人称诡异,有人道妖娆。

在金庸笔下,我应该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当然,我的出身也不含糊。

我爹是五毒教教主,我衔着金钥匙长大,注定要承袭教主之位,统领万千教众。

五毒教也算个大门派了,即便中原武林素来就由少林、武当各执牛耳,但苗人地界,好歹也是我教叱咤风云。

世人眼中,蝎、蛇、蜈蚣、蜘蛛、蟾蜍,都是至毒之物,避犹不及。我教却奉为圣物,如获至宝。

我们苗人天赋异秉,个个熟识驾驭毒虫之法。人道我们行事古怪、手段歹毒,用巫蛊之术控制男子。却不知,苗家女子最是纯情,一旦有了意中人,痴心不改,终生追随。

还记得华山派那个鲜于通吧?负心薄悻,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免不了自食恶果,被金蚕反噬。

前人的例子是告诉大家,骗谁也不能骗我五毒教!

毒名在外,想来也没哪个家伙有胆子敢来招惹我。糟糕的是,我自己龙凤不分,空惹一段糊涂情帐。

唉!怪只怪那夏青青女扮男装生得太俊,怪只怪我苗家女儿不谙情事心思太纯。

蝎尾鞭,红蛛索,毒蟾砂,再厉害也敌不过一颗爱慕之心。江湖上都道我艳若桃李、毒如蛇蝎,谁能想到我居然会为了一个女子而背叛家门?

叛教的那一刻,其实我是和红药姑姑最心意相通的人。

二十年前,姑姑是为了金蛇郎君;二十年后,我以为我为的是金蛇郎君的儿子。

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换作一般女子,情郎变师娘,谁又能甘心?

不过,爱情不是笑话,爱错也不荒谬。坦荡如我,又有什么不能放下?

从铁手到惕守,一音之差。而五毒教到华山派,却是天壤之别。

算起来,五毒教和华山派还颇有渊源。鲜于通那个卑鄙小人就不要提了,蓝凤凰总还是帮助过令狐冲吧。

我呢,入得名门,也算修成正果,从此追随小孩子师傅扬帆海外。

那边厢师傅师娘痴痴笑笑儿女情长,这边厢我自个儿独善其身神清气爽。

爱情哟,不过是那年少时候的童话。青春期一去,痘痘就不再长。

 

几十年也只是一转眼。

人间早就变了天。

纵是娇声软语依旧,那一头白发也不饶红颜。

小宝啊小宝,今日的江湖,还有几人记得当年的纤纤素手、铁钩拂风?

 
这次的【问鼎】游戏,我是非常期待能当炸弹的,因为我从来没当过炸弹。而且上一次当杀手还踩弹了,总想也炸一回别人。当时还特意跟影子提了,影子说身份都还没分配。后来我去康定了,回来就没我份了。只是决没想到是被竹子抢了去,踩死他!
没有身份,也就没想隐藏什么,所以自我介绍帖就是依照自己以往的习惯。写过很多武侠人物的自述版了,我以为清扬竹子她们会看得出来。居然没一个人猜到是我。真令我意外啊!或者,我本来就没有一种固定的风格。
我自认是不善于识别文风的,以前的杀人游戏也从来不愿意分析文风。不过这次马甲版,线索不多,也只有勉强试一试了。竟然还真的分析对了一个陈圆圆,哈哈,沾沾自喜一下。
 
 
2006/5/7

十年

“嘀嘀……” 
  桌上的手机响了。 
  水蓝对正阳笑笑,拿起手机掀开了显示屏。 
  “*>==== 亲爱的朋友,请把手机放横,你将会看到我送给你的玫瑰花。每一片花瓣都代表着我的一个心愿,愿你笑颜永驻、天天情人节。” 
  水蓝忍不住笑出声来,把手机推向正阳那边。 
  “这还是我今天收到的第一份祝福。唉,这么个大美女在情人节都收不到花,什么世道啊!”水蓝吸了一口橙汁,调侃着自己。 
  正阳白她一眼,“大美女,得了吧!你要真这么自怨自艾,也用不着躲到我这儿来了。” 
  “喂,正阳,把你当朋友我才来你这儿的,你小子就这么不仗义啊?当初你拿我当挡箭牌,我硬着头皮也不知道受了多少MM怨毒的眼光。今次轮到你回报我了,你却心不甘情不愿的,拉长个脸给谁看啊?” 
  “是是是,大小姐。小的错了。唉,做朋友做到情人节抛美不顾,我这也算得上两肋插刀了吧?”摇摇头,正阳自顾自地喝咖啡。 
  水蓝不好意思地吐舌作了个鬼脸。 
   
  算起来,时间过得真快。正阳认识水蓝差不多也有十年了。 
  那时候,水蓝随着调动工作的父母来到县城,转学到了县一中正阳所在的班级。 
  正阳还记得水蓝第一次踏进他们教室的那天,窗外的阳光正好,隐约有一丝风,吹来蔷薇的花香。 
  正阳趴在窗台上,心早已随着球场上奔跑的身影晃动。要不是头一天踢球扭伤了脚,这会儿,他就不必当看客了。 
  林子拍拍正阳,“哎,快看,来新同学了!” 
  正阳回过头来,看到一张清秀的脸,灵动的大眼中闪过一丝紧张与羞怯。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老师的声音清晰地回荡在空气中,正阳听到她的名字——水蓝。 
   
  水蓝是一个可爱的却又带着些古怪的女孩。她的笑容很纯很灿烂,却又,时常令人感受到一种淡淡的距离。 
  同窗一年多,正阳和水蓝也只是点头之交。 
  填报志愿的时候,正阳选择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城市。全班第一的分数最终也使他如愿以偿。 
  到学校看榜的那天,正阳意外地看到,水蓝的名字后面是东南大学。他俩,竟然会到同一座城市。 
  踩着单车的正阳在那条学府路上穿梭了四年的时光。他有过女朋友,她也有过男朋友。他和她,一直都是好朋友。 
  毕业后,水蓝进了设计院,正阳去了一家电子公司。 
  还是这座城市,还是只有他们两个老同学。 
   
  “哎!晚上找点节目啦!”正阳终于忍不住了,踢踢水蓝的靴子。 
  “你安排,我没意见。” 
  “那好,去PUB喝酒吧!” 
   
  三杯红酒下去,水蓝脸上酡红一片。 
  正阳笑道:“可别喝醉了,我是不会照顾酒鬼的。” 
  “小看我!信不信我能把你喝倒?” 
  水蓝站起来,加入了那一堆摇摆的身影。 
  鼎沸的人声。 
  正阳端着酒杯,目光逡巡一周,希望自己能发现几个美女。 
  喧闹声传来,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舞池那边。 
  方寸的高台上,一个女孩狠命地甩着一头长发。 
  正阳的大脑有瞬间缺氧的感觉,那个女孩,竟然是他从未见过的水蓝。 
   
  “正阳,能出来走走吗?” 
  水蓝的嗓音似乎有些沙哑。 
  正阳楞了一下。看看电视屏幕上僵局还没打开的“中科之战”,按下了遥控器。 
   
   
  二月天的夜晚,还是透着冬天的寒意。 
  水蓝没有说话,正阳也不吭声,只是走一路,陪一路。 
  “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转学吗?” 
  正阳摇摇头。 
  “我高一的时候有一个同桌,很喜欢我。” 
  “原来你转学就是为了要避开他啊?” 
  “嗯。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情人节那天,我收到一束花,署名‘人淡如菊’。” 
  “人淡如菊?” 
  “这是我当初给她起的名字。” 
  “呵呵,怎么像个女孩啊!” 
  “她本来就是一个女孩。” 
  正阳停住了。 
  水蓝不再往前走,也没有看他。 
  “刚才,她妈妈给我打电话。她,跳湖了。她的日记本上,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正阳不再说话。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个城市喧闹的夜色中,他的沉默没有人察觉。 
  整条街都能听到陈奕迅的声音。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 
 
【菊斋一杀的诈尸帖,又想起老道了】

旅程

我叫萧红,今年已经七十岁了。我和老伴漾蓝住在乡下,儿女们都不在身边。有一年多了吧,他们没有回过家。漾蓝惦记他们,为了让她放心,我准备挨个儿去瞅瞅他们。

大女儿忘雪就在南京。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很惊讶,然后说会到车站接我。我等了很久,终于看到忘雪、秦川和他们的女儿丹砚出现在我面前。丹砚很乖巧,一直拉着我的手。晚饭后我们去玄武湖散步,祖孙三代倒也其乐融融。忘雪说爸爸你住一阵就回去吧,这么大年纪了在外面跑我们也不放心。我说我出来就是要看看你们,就这么回去了我怎么跟你妈交代啊?忘雪好像有心事,但我知道她不愿跟我说。她从小到大就是这个样子,什么事都闷在心里。半夜里,我听到隔壁房间传出隐隐约约的争吵声,是忘雪和秦川。我这才知道,他们其实已经离婚了,忘雪为了不让我担心,找了秦川回来演戏。我发了半夜的呆,一大清早就收拾好行李出门。忘雪到车站送我,我什么也没说,只叫她好好照顾自己。孩子们大了,有自己的生活,我也管不了了。

风约是最小的女儿,在苏州一个艺术团。三十岁了,还没成家,这也是我和漾蓝的一块心病。老邻居们倒说现在搞艺术的都这样,烦不了。是啊,烦不了,我们也只好由她去了。她是最忙的孩子,经常飞来飞去的演出,有两年没回家了,我们只能看看她寄回来的演出录像带。吃饭的时候,风约尽缠着我,要我讲她小时候的事。唉,这个丫头总是长不大。有人敲门了,风约抱了一个孩子进来,原来对门胖嫂要出去办事,孩子托给她了。我看着她忙来忙去的给孩子泡牛奶,眼前一阵恍惚,什么时候起,我的风约也能照顾孩子了呢?屋子里随处可见奶瓶、尿布湿,床头柜上还有她忘了收起来的她抱着婴儿的合影。就算没有这些,我还是能认出那个小丫头来,那张圆圆的小脸,跟风约小时候是一摸一样的啊。至于她的爸爸是谁,我已经不想问了。也许,我又该走了。

大儿子东楼显然已经接到了两个妹妹的通知,我预备的惊喜起不了丝毫作用。他在上海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儿媳妇雪唇是他的助手。他们成天忙进忙出,我在这里似乎有些格格不入。还好有孙子小东邪陪着我。小东邪今年二十二岁了,刚大学毕业,工作还没有着落。他是个倔强的孩子,跟我年轻的时候很像。他不想活在他爸爸的光环中,嚷嚷着要自己出去闯天下。我们沿着黄浦江来回的走,兴高采烈的计划着未来的蓝图。汽笛的呜咽在我心里回荡着,仿佛绵长的乡愁。这会子,漾蓝又该想我了吧?

给小儿子月儿明打了电话,却总是只有他的电话录音。他是个摄影记者,长年在外面奔波,即使和他大哥住在一个城市,两人也很难见面。手机?他厌恶那玩意儿。他向来热爱自由,不喜欢被掌控的感觉。记得他小的时候总爱跟我去山里玩,有一次不听话乱跑,差点摔下悬崖。东楼说月儿明跟着登山队去西藏了,要爬大雪山。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小明来看我了。他说“爸爸,我看见大雪山了。这里很美,我不想回去了。”他一步步往后退,抓也抓不住。流着眼泪,我醒了。心脏传来抽搐的感觉,在失去最后的意识之前,我用仅余的力气打翻了床头的茶杯。

费力地睁开双眼,床边的人影慢慢开始清晰。东楼、忘雪、风约他们都是满脸焦急的神情。我扯动嘴边的肌肉勉强绽出一个笑容,“孩子们,又给你们添麻烦了。”他们同时松了一口气,掉过脸去抹眼睛。

结束了两个星期的旅程,我终于回家了。坐在山坡上,摸着漾蓝的墓碑,我轻轻告诉她,“你放心吧!孩子们都长大了,已经不需要我们了……”

 

【又翻出一张诈尸帖,我甚至不记得是在哪个版参加的哪次杀人游戏了,汗~】

 


凤凰山下

凤凰山下

 

据村里的老人说,很久很久以前,村后这座山里是有凤凰的。至于是多久,就没有人能说得上来了。反正,凤凰村就是这样得名的。

 

(一)

太阳红红的,慢慢往山那边去了。

灶上火没熄,锅里还热着饭菜。莲枝喂完奶,把荣华轻轻放在摇窝里,就等祖树他们爷仨儿回来。

“乖毛毛,睡觉觉,睡好起来躲猫猫……”

这支小曲从莲枝嘴里哼出来,跟十几年前她初为人母一样,温柔与爱意挂满眼角眉梢。

莲枝嫁到凤凰村王家将近二十年,孝敬公婆、服侍丈夫,王家上上下下都是交口称赞的。公公婆婆去世以后,莲枝又担负起照看弟弟们的重任,直到他们先后成家立业。

王家在凤凰村虽然是外来户,但家底不薄,大事小事都说得上话。祖树在私塾念过几年书,在年轻这一辈也算个主心骨。要说这俩口子在凤凰村不遭人嫉妒,那是鬼话。村头喜旺家媳妇一听人说起莲枝就直冒酸水,哪个都晓得,她原本一心想嫁给祖树的。谁叫莲枝模样生得好呢!

只可惜,老天爷并不厚待他们。莲枝和祖树前前后后有过七个孩子,前面两个都是先天不良,早早就夭折了。也难怪,那年头日子不宽裕,大着肚子也吃不上啥有营养的。老三生下来倒是白白胖胖招人喜欢,谁知莲枝出去挑担水的功夫,孩子就不见了。有人说是黄鼠狼叼走了,也有人说给人贩子偷了去。莲枝只希望那个孩子真是给人贩子偷了,那样的话,说不定还能找个好人家,平平安安的长大。最可怜的是老四,遇上鬼子进村扫荡,妇女孩子都躲在地洞里,怕哭声闹出动静,才两个月大的娃儿,生生给捂断了气。那孩子是莲枝心头永远的疮疤。他在娘胎里躺着的时候就跟他娘东躲西藏的,出了娘胎也没一天安稳,连名字都还没来得及取一个。临到要下葬了,祖树在木牌上写下“爱儿奉孝”几个字,算是有了一个进家谱的大名。

等到鬼子终于打跑了,国民党又开始拉壮丁,这日子就没安生过。莲枝也是在这几年中逐渐平复了心情才又起了怀孩子的念头。第五个孩子在四九年下半年出生,取名建国。那一年生的孩子,叫建国的还真不在少数。两年后有了老六,就是志诚,都是带把儿的,淘气得很。又隔了五年才生了荣华这个么女,莲枝和祖树都欢喜得不得了。

 

“二娘!二娘!”

子聪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开了。

子聪是祖树三弟祖善的大儿子,比建国大一岁,也比建国老成。今天却有些焦躁。

“二娘,二伯被抓起来了,我爸让我赶紧来告诉您一声。”子聪一只脚跨进门槛,身子靠在门板上喘着大气,汗珠子顺着通红的脸庞滴下来,看样子是一路急跑过来的。

莲枝被侄儿的话弄得摸不着头脑,连忙追问:“哪个抓了你二伯?干啥要抓他?”

“乡里来人把二伯抓了,说二伯原来当过保长,是国民党那边的,明天全村开大会审他,我爸说搞不好要枪毙。”说到最后,子聪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莲枝顿时觉得天昏地暗,眼前一黑,“咕咚”一声栽在地上。

“二娘!呜呜呜——二娘!”子聪无助地蹲在莲枝身边摇晃着她的胳膊。

“哇——哇——哇”,里屋传来荣华被惊醒的哭声,撕心裂肺。

 

 

(二)

村公所外面,建国、志诚坐在地上,衣服和小脸都沾了不少灰。远远看到莲枝过来,两个孩子马上爬起来,嘴角一瘪,叫了声“妈”,立时眼泪汪汪的。

莲枝鼻子一酸,几乎掉下眼泪。

然而这个时候,她不能哭,不能倒下。这个家,还需要她支撑。

 

祖树双手系在背后,靠坐着绑在桌腿上。

一旁守着的喜旺和秋生看到莲枝进来,带上门退了出去。

祖树抬起头看着莲枝,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没什么,就是拖累你了。”

莲枝再也控制不住,哽咽着,哽咽着,终于泣不成声。

“把孩子们领回去吧,别管我了。我这一生最对不住你,没让你过上好日子。往后,你可要多为自己打算。”

男人的叹息淹没在女人的呜咽声中。

 

起风了。

夜半的凤凰村很安静,间或传来一两声狗叫。

莲枝安顿好三个孩子,轻手轻脚走出屋子。

 

“我对不起你。孩子们就交给你了。等找到地方落脚就给你捎信。”

“别,别回来了,也别捎信,风声过了再说。快走吧。”

……

风很大,一男一女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听不太清楚。

 

太阳已经爬得老高。

晒谷场上围满了人,里三圈外三圈。

莲枝被五花大绑,推到台前。

乡里来的人恶狠狠地拍着桌子,“快点交待!”

莲枝没好气地反问,“交待啥?”

“王祖树为啥跑了?喜旺和秋生咋个会被打晕了?王祖树跑到哪里去了?赶快一五一十交待清楚!”

“我啥都不晓得,怎么交待嘛。”

“你是他屋里堂客,你不晓得哪个晓得?”

“人是你们抓的,怎么还叫我交待?”莲枝的声音冷冷的。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白鹤村的庸雄你知道吧?给国民党当保长,拉壮丁,坑害老百姓,昨天他们村开完大会就把他崩了。你们家王祖树是一样的,凡是为国民党做事的害人精,我们是坚决不能姑息的。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再不交待就把你也枪毙了。”

莲枝倔强地扭过头去,任他们怎么威逼,就是不吭声。

 

清脆地枪声在凤凰村上空响起。

莲枝瘫在地上。

 

 

屋子里亮着烛火。两个孩子围坐在莲枝身边。

“妈,你当时不怕么?”建国的声音夹杂着一股兴奋,眼神中流露的感情又是关切又是崇拜。中午那会儿建国也在场,要不是被子聪他们死死按住,他早就冲上去了。听到枪声的时候,真以为妈妈没了,哭得晕了过去。

莲枝摸了摸建国的头,“傻孩子,妈怎么能不怕呢?可再怎么怕也不能把你爸说出来啊。”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爸是怎么跑掉的?”

“这回多亏了你们喜旺和秋生叔,他们念旧情。你爸以前当保长也是逼不得已,他没干过坑害咱凤凰村的事,当年拉壮丁的时候,你爸捐了钱,他们白鹤村出的人。这事儿,是凤凰村对不起白鹤村。唉,你爸也是没有办法啊!”

“那,我爸啥时候能回来?他还会回来吗?”

莲枝怔怔地盯着烛台里的亮光,长长地叹了口气。

“今天这么折腾,赶紧睡去吧。”

夜,更深了。

 

 

(三)

人说树倒猢狲散。古人的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的。

莲枝还没从前两天受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弟弟、弟媳们就开始闹了。

 

“分家?分什么家?不是过得好好的?”

莲枝绝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弟媳妇会提出分家的事。

“哎呀,二嫂!您看,我和祖善结婚十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总不能老是劳烦您照顾我们吧。以前有二哥在,他撑着外头,您照看屋里头,这个家有二哥二嫂当着,我们放心。”三弟媳妇桂花坐在莲枝对面,陪着笑脸。顿了顿,接着道:“眼下可不比从前,二哥,二哥他也不在,我们是怕您一个人当这个家太辛苦,所以就想,还是各房管各房的,省得您太操心。”

“可不是吗?二嫂,咱当妈的啊,最操心的就是孩子了。您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多少烦心事啊,忙都忙不过来。要是再管上这么大一个家,可真要把您给累着了。往后,我是说哪一天二哥回来看到您这么辛苦,我们也不好交待啊!”说话的是四弟祖耀的媳妇兰娟。

莲枝没理兰娟,平静地问:“老三、老四,你们的意思呢?”

祖善、祖耀低着头,默不作声。

“这个家是婆婆交给我的,婆婆要我好生看着这个家,我不能对不起她。眼下你二哥也不在,真要分的话,也该等你二哥回来再说。他好歹也是这个家里最大的。”

这几句话说得斩钉截铁,屋子里的人一下楞住了,没人再敢开腔。

气氛忽然变得紧张起来。

 

桂花干咳了两声,打破了屋子里的沉默。

“其实,要说这个家里最大的嘛,也是此一时彼一时。当年爹爹婆婆在,祖善祖耀都还小,要不是老大出了事,这个家恐怕还轮不到二哥二嫂来当呢!现在二哥又不在,王家屋里头最大的,就该是我们祖善了。”看到祖善抬头瞪着自己,桂花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三嫂子说的在理,我们就听三哥的。三哥说分就分。”兰娟又插嘴道。

“二嫂,桂花说话没大没小的,您别在意。”

祖善显得有些尴尬。

 

莲枝没注意他们在说什么,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老大祖昌,在去县城的路上,被日本鬼子的飞机炸死了。同他一起的,还有大嫂淑芬,以及他们的孩子荒烟。可怜一家三口被炸得血肉模糊。这件事对爹爹婆婆打击很大,没过多久,他们也撒手去了。那时候祖善只有十多岁,祖耀更小。

现在,祖树走了,不晓得往后还有没有机会回来。难道,王家真的就这么散了?

 

“王祖善,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你是共产党员,二哥他是国民党的保长,这不是影响你进步么?这一届改选村长,本来你是最有希望的,却出了二哥这档子事儿……我们娘仨儿,可都指望着你。你要是受了连累,还有什么前途啊!”桂花受了委屈,索性一股脑儿把心里话抖了出来。

“你——”祖善气结,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祖耀和兰娟面面相觑,不敢插话。

屋子里又是要命的沉闷。

 

莲枝长舒了口气,“分吧分吧,这个家,我也当累了。”

“二嫂,我不是这个意思——”

莲枝摆了摆手,打断祖善的话,“以后各房顾各房,就这样定了。”

祖耀和兰娟脸上略有愧色,但终于还是放下心来。

 

 

(四)

两天后,莲枝和三个孩子搬出了王家大院。

王家大院是祖树爷爷留下来的,据说曾经是清末一个举人的宅子,风水不错。莲枝搬了以后,祖善、祖耀把宅子一分为二。

 

莲枝带着孩子们住到了瞎婆婆家里。

瞎婆婆子女早夭,是个孤老。这些年来,一直都是莲枝照顾着。孩子们跟瞎婆婆也特别亲,莲枝看在眼里,很是欣慰。只可惜,这样简单快乐的日子没过多久,瞎婆婆就撒手去了,余下莲枝母子四人,相依为命。

 

莲枝每天勤勤恳恳在队里挣工分,以自己瘦削的肩膀撑起整个家。

转眼间,建国都十一岁了。

建国真是个懂事的孩子。莲枝出去上工的时候,他就负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不用莲枝操心。

哪想到赶上全国经济困难时期,各地都没有收成,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家里只有莲枝一个劳动力,每天只能分到一个人的口粮。

建国于是每天都煮稀饭,加点菜叶在里面。盛饭的时候,志诚的碗里干稀适中,荣华的碗里干的多一些,还有菜叶。而建国自己,只有稀疏的饭粒,基本上就是一碗饭汤。

莲枝听志诚说起的时候,鼻子一酸,心疼得直掉眼泪。才十多岁的孩子,真是难为他了。

 

这天,莲枝拖着疲倦的身体回来,见家门紧闭,吓了一跳。

“建国!建国!”

门板被拍得咚咚响,莲枝的声音满含焦虑。

三个孩子在家,又没个大人看着,可别出什么事啊!

 

吱呀一声,门开了。探出三颗小脑袋。

看到莲枝,他们马上扑了出来。

“妈!”建国一张嘴,委屈得直想哭。

“出了什么事?别怕,有妈妈呢。”

“上午么叔来了,把我们家的米抢走了。后来荣华饿得直哭,我就把埋在园子里的地瓜挖出来煮了。怕么叔又来抢,不敢开门。”

莲枝气得浑身发抖,祖耀啊祖耀,你好歹也是孩子们的长辈啊,怎么能干这种事!

不行!得找他去!

莲枝让建国把弟弟妹妹领回屋,转头就往老宅子去了。

 

远远的,就看到祖耀抱着小儿子明风心急火燎地出门,兰娟紧紧跟在后面。

“兰娟,这是怎么了?孩子生病啦?”莲枝拦住兰娟问道。

“二嫂啊,呜呜呜,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啊,家家都填不饱肚子。我们家打前天起就没东西吃了,今天祖耀弄了点米,可明风怎么都吃不进去,看来是撑不住了。呜呜呜,这叫我可怎么活啊!”兰娟拉着莲枝的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莲枝拍着兰娟的手劝道,“你也别太着急,兴许是饿很了,到卫生院看看,医生会有办法的。快去吧,别耽搁了!”

 

祖耀他们抱着孩子越跑越远,莲枝也开始往回走。

都不容易。

莲枝只能在心里说服自己。

云层越堆越低,夜渐渐浓了。

这天杀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金庸茶馆妖祭之杀,酝酿这个故事时正值清明,就当是对爷爷奶奶的怀念吧。可惜我还是没写完:(】

杀手夕照

“你又要走了?”
风荷的声音还是那么轻,轻得让人的心有一种羽毛拂过的感觉,痒痒的。
“何必说又。你不是不知道我。”
我的语气也很轻,轻描淡写的轻。
 
 
我是一个孤儿。
七夜说,我的父母在江湖上也有些来头。她回忆的时候,眼神有些迷茫。我喜欢那种迷茫。那是我从未在七夜脸上见过的表情。那表情,似乎在证明,一向冷淡得生人勿近的七夜,曾经也有过年少懵懂的时光。
我并不在乎我的父母是谁,更不在乎他们是什么身份。我有印象的童年里,几乎已经淡却了他们的影子。尽管他们去世的时候我已经满了六岁。
时间是一种可笑的东西。它让人忘记不该忘记的人,也让人记住应该记得的人。
 
 
风荷应该也是一个孤儿。
三年前我终于有资格离开嘉岭山,来到肤施。七夜就在肤施,连同她的七月堂。
不久后,我见到了风荷。
如果我没猜错,风荷应该和我差不多的身世。
不过是两、三年的光景,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在险恶风波中已经练就了杀人不眨眼的本事。有时候连我都不得不佩服。原来,女人一旦发起狠来,老天爷都拦不住。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毫无疑问,这是女人的叹息。
这也的的确确是那个叫风荷的女人的叹息。
没错!我说过,风荷早已是杀人不眨眼。
我也说过,女人终究是女人。
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爱人和子女是女人的世界,而男人的世界要大得太多。
我知道风荷是喜欢我的。
但,我不能。
大凡有点脑子的男人,都不会让女人成为生命中的累赘,尤其是我这种男人。
我没有心。
 
 
癸酉年二月,追杀太师府一行,血染渭河。
四月,长干里一役,萧家大院,鸡犬不留。
八月,花满楼三十八条人命。那个叫如烟的女孩子,一直到死都不肯相信,凶手就是和她一夜缱绻的男子。
。。。。。。
 
 
死在我剑下的魂魄无数,我从来不问为什么。
因为我面对的是七夜。
就算我在心里想过无数次的话“为什么叫七夜”,我也始终没有问出口。
其实我六岁之前有一个很飘逸的名字——扶摇。“扶摇而上九万里”,这想必是我的爹娘对我的期冀。
六岁以后,我叫夕照。
我更喜欢夕照,七月堂的夕照。
谁都知道,七夜就等于七月堂。
 
 
“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没有。”
“有什么话要说的?”
“没有。”
“启程吧!”
我大步踏出,没有回头。
此时此刻,什么话都是多余。我不需要多余。
 
 
我的目的地是金陵。目标是金庸茶社。确切地说,应该是聚集在金庸茶社的号称“二杀盟”的那帮家伙。
外号荻芦居士的冷雨蒹葭,外号幽梦影的婉兮清扬,外号合法毒药的忘雪轩主,外号上善若水的水漾蓝。。。。。。很多很多,个顶个的江湖好手。
我去了就没打算回来。
我死,也许风荷会哭。
我最不愿看到七夜哭。虽然我从认识她到现在都从未看过她哭。
 
 
我到的时候,金庸茶社正闹得不可开交。
史光明,苏先生,秀才于昨夜死于非命。最可笑的是,凶手竟然埋伏在他们中间。
谁是最可怕的人?每个人脑子里都有疑问。
我能感受到他们心里那种如临大敌的气氛。
没有谁是真的不怕死。也没有谁不是真的爱惜自己的性命。
我理解他们。
但我还是要出手。
 
 
夕照出手,一剑封喉。
也不知是谁编的顺口溜,这么贴切。
不过这一次,我竟不如以往那么无情。
鲜血“嗤”地迸出,溅花了我的脸。
嘴巴里有了温润咸湿的味道。
 
 
三天后,大街小巷都在传言:夕照偷袭金庸茶社,与羊魅同归。
 
 
【茶社二杀,还没出手就被误认为是风荷被投死。不过,捕头羊魅一起上路,他比我还冤哪~】
 

那一剑的风情

楔子
一切故事都是从那把剑开始。
剑很锋利,在空空儿手中,它被磨得越来越快。空空儿出身于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的连城阁,另外两家是逐水居和金庸茶社。
连城阁雄踞岭南,以搜集天下利器而闻名。现任阁主龙飞将曾仗着一柄蜀山剑,单枪匹马挑了冠绝塞北的风火堂。一夜之间,风火堂销声匿迹,十几年来再无一丝传闻。连城阁收了风火堂的镇堂之宝——风铃,名头也越来越响。
 
 
茶亭酒肆
茶亭是一个地名,位于金陵城西。金庸茶社也正是从茶亭酒肆开始,创立了这三十年基业。如今,大大小小的分社遍布大江南北,俨然是一方霸主的气势。三大世家之中,也只有金庸茶社做的是真正的买卖行当。
 
“小二,半斤牛肉,两碟素菜,再来一坛三日醉!”清脆的女声引来酒肆内几桌大汉的侧目,其中的一个黑脸汉子更是多看了两眼。
喊话的果真是一个姑娘,双目盈盈,俏颊生春,作蓝衫打扮。旁边立着一个白衣姑娘,身子骨单薄,肤白如雪,略显孱弱之色。
二人抖了抖披风,解下佩剑坐定。
“小则,出门前大姐不是让你少饮酒么?”白衣姑娘语带嗔怪之意。
“哎呀,宁宁,大姐是说‘少饮酒’,又不是‘不饮酒’。”蓝衫姑娘不以为然。
说话间,酒菜已经上桌。
虚竹子嘴里边说着“客倌请慢用”,眼角余光已经瞄到两把剑的剑柄上刻有“水之魂”、“水之影”的字样,顿时心里有了数。
 
内堂,婉兮清扬正与羊魅商议日前茶社失剑一事,虚竹子进来告知,发现逐水居人。
羊魅自言自语道:“那逐水居一向很少在江湖走动,此番前来金陵,不知所为何事?”
婉兮清扬皱了皱眉头,“逐水居居主叶飞花,乃是当年神医叶萧的传人。此女药、毒俱长,手下一干姐妹也擅用毒于无形,各门各派都不敢轻易招惹。但愿她们不是因纯均而来。”
虚竹子插了一句:“窃走纯均之人不是留言‘借剑不算偷’么?也许是友非敌,三当家不必忧心。”
婉兮清扬叹了口气,“怕只怕纯均再现江湖会生出无数事端。”稍顷,叮嘱羊魅和虚竹子道:“大当家在追查纯均的下落,二当家为筹建淮左分社也分身乏术,逐水居一事暂不要惊动她们,待查明逐水居此行目的再做打算。传下话去,各亭各点都留神些。”
二人领命而出。
 
 
不祥之物
阳光正烈,河面吹来一阵风。
“得儿”、“得儿”的马蹄声由远而近。马背上是一团火红的身影,在这烈日炙烤之下,似乎堵得让人心慌。
到得岸边,马上之人一勒缰绳,轻巧跃下,蹑手蹑脚地往大柳树走去。
躺在树底下乘凉的风清扬不用睁眼也知道是风菱罗回来了。“你这几天野到哪儿去了?”
“哥,我给你找到一样宝物。”红衣女子急于献媚。
风清扬眯缝着眼,“你还能找到什么宝物?别给我惹麻烦就成了。”
“真的!你不是缺一柄好剑么,我给你找来了!”
只听得“哗”的一声,剑已出鞘,寒气扑面而来。
风清扬睁开眼,坐起身,凝神聚气,从风菱罗手中接过剑来。
剑长约三尺,锋面薄而利,通体泛着绿光,依稀可见“纯均”二字。
风清扬心下一凛,“你去了金庸茶社?”
“正是金庸茶社的东西。”风菱罗得意洋洋。“我不过见那后山潭水青绿可爱,下去凉快一下,没想到寒潭底下还有如此宝物。”
“纯均出自金庸茶社前辈高人之手。据说铸造的时候沾染了邪气,凡使用此剑者无不引来杀身之祸,被视为不祥之物。但其至寒之性能使泉水奇冷清冽,酿酒则味甘而性烈。二十年前被镇于乌龙潭,金庸茶社招牌酒‘三日醉’就是乌龙潭水所酿。”
“啊,我说那潭水怎么那么冷呢,原来是这剑捣的鬼。”
“你把人家镇潭之物取了来,那潭水恐要变质,人家早晚要找上门跟你算帐。”风清扬心知妹子素来胆大包天,做事不计后果,存心要吓她一吓。
“只要你不说出去,他们又怎么知道是我拿的!”风菱罗嘟嘟嚷嚷的。
“不用我说,只要我一出手,人家自然会看到。”
“那就不用这剑好了。
“那你拿回来作甚?”
“那,那,那……我还是送回去吧!”
“人家丢了剑,此刻一定是四处查找,你这一去不是给逮个正着吗?这剑既已取出,总要派上点用场。”
顷刻间,风清扬心里已经有了盘算。
 
 
【茶社二杀的试杀帖,挖了好大一坑,到现在都没填,小白倒是帮我接了,但我还是想自己找个时间写下去。】

那时花开

 
舒眉一想到那个男人,心情就莫名的烦躁起来。
 
和男人认识的时候,舒眉正好念大四。那时候的舒眉,算得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人长得漂亮,又是学生会干部,走在学校里,下巴都会稍稍扬起。追舒眉的男生多的去了,在女生楼下唱着舒眉的名字弹吉他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那些冒冒失失的毛头小子,舒眉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同宿舍的姐妹老爱拿那些男生打趣,舒眉也懒得解释,只会回应”嗤”的一声。
 
如果说学生时代的爱恋是一枚青涩却有滋味的苹果,那么舒眉中学时候就已经尝到了。
 
扎着高辫子的舒眉跟在班主任后面走向自己的新班级,暗暗下定决心:这个初三一定要专心念书,考上梦寐已久的医科学校。坐在窗户边的秦楠在望见舒眉第一眼的时候,感觉心跳似乎漏了一拍,接着就是”扑通”、”扑通”的连响,立马烧到耳根子后面去了。班主任介绍舒眉的过程中,秦楠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这种紧张的情绪在老师宣布舒眉跟秦楠前排的宁砚成为同桌之后,发展为晕眩。自此,秦楠紧张幸福的初三生活开始了。
 
转学生舒眉的到来震惊了全班,女生们也在私底下议论她的清秀水灵。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们表面装作啥都不在乎的样子,心里却对坐在舒眉前后排的男同胞嫉妒得要命。秦楠发觉,找自己讨论数学题的男生,忽然多了起来。不过他并不排斥,因为,能引得舒眉注意到身后的他们,毕竟是一件值得窃喜的事情。
 
舒眉对周遭的动静并不是没有察觉。然而,第二个初三,对于漂亮聪明的她来说,无疑是一种耻辱。在赞美声和光环笼罩下长大的舒眉认为,只有努力考上自己向往的医科学校,才会洗刷这种耻辱,才会令父母的脸上有光彩。第一次摸底考试,舒眉的化学和英语就考了全班第一,理科稍微弱一些。秦楠明显地感觉到总分第一的宝座受到了挑战,他望向舒眉的眼神,多了一份欣赏。
 
中考前两个月,秦楠被保送到县一中。这件人人羡慕的好事的直接结果是,班主任把没有学习压力开始调皮捣蛋的秦楠调到了全班最后一排,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并警告他不要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全班男生都幸灾乐祸地笑了,只有秦楠一肚子郁闷没地方使劲。而舒眉立志要考中专,不关心任何人、任何事,只一门心思的拼命做习题。
 
毕业照、考试之后,假期很快就到了。秦楠去学校领毕业证的时候,听班主任说舒眉考得很不错,她上医科学校的梦想估计能如愿以偿。秦楠想,假期过后,舒眉就要离开石林镇去省城上学,而自己也要去县一中,以后恐怕很难有机会见面了。在育红书店,秦楠买了一本《宋词鉴赏辞典》,那是他唯一了解到的舒眉的爱好。舒眉收到书的时候很惊喜,除了道谢,竟不知道说什么。那次以后,两个人再没见过面。
 
秦楠的这个夏天过得很是燥热。还没到开学时间,他就背着行李提前去学校报到了。县一中是省级重点高中,招收的是县城下面各个乡镇的学生。石林中学也有几个学生在中考以后被这个学校录取,但秦楠跟他们不熟悉,也没有具体去打听他们都分在了哪个班级。所以,第一天到教室报到的秦楠在看到舒眉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脑子一下转不过弯,愣是说不出话来。
 
舒眉倒是很大方地和秦楠打了招呼,两个人很自然地成为自由组合的同桌。很久以后秦楠才知道,当初转学过来的舒眉其实是复读生。当时的政策为了限制农村学生通过考中专转为非农业户口,有复读生不允许报考中专的规定。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走后门报考中专的舒眉,被同村人告发了。被取消资格的那天,舒眉离家出走了。在石林通往县城的路上,舒眉走了整整一夜。
 
舒眉讲述经历的语气淡淡的,秦楠来不及消化的脑子只觉得她的故事像是天方夜谭。对于从小到大顺风顺水的秦楠来说,所有的曲折、坎坷都是遥远生活中的离奇。不过,秦楠很佩服舒眉爸爸的本事,他的人脉关系使得舒眉的中专梦破灭之后进了县一中。为了这个,和舒眉成为同桌的秦楠决定要每天感谢一遍舒眉的爸爸。
 
舒眉爸爸也的确是本事,不但从石林镇工商所调到了县工商局,一家大小也都搬进了工商局大院。
 
第一天下晚自习,秦楠执意要送舒眉回家。直到确定那条街上人来人往、灯火通明,才算放了心。推开寝室门,迎接秦楠的是一屋子的哄笑。英俊尖着嗓子坏坏地唱道:”送美千里,终须一别。”秦楠知道自己的脸在发热,勉强分辨了一句:”别瞎猜!我们是一个班出来的。”以后的日子里,和秦楠称兄道弟的男孩们在闲聊的时候,有意无意总会提到舒眉的名字。秦楠则极力压制住泛上心头的不耐,尽量轻描淡写地带过。
 
上铺真是一个自由的空间,所有私人的、秘密的东西都可以在这一方有限的天地中得以真实地呼吸。秦楠最喜欢熄灯后、入睡前的那段时间,一整天的记忆好比是录像重放,脑子里是跳跃的画面,胸口是幸福的滋味。黑夜中的裸露,当真是美不胜收。
 
唯一令秦楠懊恼的是,舒眉送给他的《过客*流星》,竟然不见了。那本书一直放在秦楠的枕头底下,睡梦中的他也能找到一种踏实的感觉。没有一个人承认拿过那本书,秦楠最后只好到书店去买了本一模一样的。然而,毕竟不再是原来的那一本了。在秦楠的心里,这件事始终是一个遗憾。
 
 
 

 

渐渐的,秦楠发现,每当晚自习即将结束的时候,舒眉都显得特别欢快,早早就收拾好书本等待着打铃的时刻。秦楠曾经打趣舒眉,“还是回家好啊!”舒眉笑笑不语,像只蝴蝶一样飘出了教室。舒眉的背影忽然给了秦楠惆怅的感觉,似乎,她离他越来越远了。
 
终于,寝室夜话证实了秦楠心中的不安。英俊神秘兮兮地宣布了一个重磅新闻,每天晚上都有一个男生送他们的班花回家。秦楠的心被重重地锤了一下,有些喘不过气来。去年春天,秋儿死的时候,秦楠几乎一个星期没怎么吃东西。秋儿是陪伴了秦楠两年的猫咪。秦楠本来以为,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事比秋儿的离去更能让他难受的了。
 
舒眉慢慢发觉,秦楠变得沉默了。不仅脸上没了笑容,似乎连说话的力气也消失了。舒眉曾试探着让秦楠讲他的心事,没有成功。秦楠依旧沉默,舒眉的话也越来越少,直至相对无语。只有秦楠自己知道,沉默的背后,其实是郁闷。
 
一个学期又匆匆而过。舒眉结束了相持很长时间的尴尬局面,换了座位。寝室的哥们开始同情秦楠。其实,换不换座位,这对秦楠来说,实质上没什么区别。曾经很投契的朋友成为陌路,在秦楠的人生里程中抹上了一道忧伤的印痕。多年以后,秦楠回忆起这段经历,不禁也感慨青春的纯真与稚嫩。
 
换了座位的舒眉依旧走着自己的路。那个每晚送她回家的男生名叫萧晖,高舒眉一届。实际上,萧晖也住在工商局大院,他爸爸是局长。两人每每一起回来,双方家长倒也不以为意。特别是舒眉的爸爸,认为一个大院的孩子互相照应是件好事,省得他为舒眉晚自习回家的事操心。
 
县城是一个繁华之地,连学校也沾染了不少社会习气。舒眉早就听说有一些小团体、小帮派常常扰乱滋事、打架斗殴,她没想到萧晖也是其中一员,他和一帮纨绔子弟在学校被称为“十三太保”。
 
萧晖高高大大,很帅气,对舒眉处处体贴。令舒眉动心的是萧晖的才气。舒眉看到过萧晖写的诗,登在学校橱窗栏。在省级语文知识竞赛中,萧晖也拿过奖。身为语文课代表的舒眉,自然对萧晖格外欣赏。至于“十三太保”方面的事迹,舒眉把那些理解为萧晖的少不更事。
 
有了舒眉的约束,萧晖不再旷课打架,倒也收敛了许多。
 
风吹起湖面一圈圈的涟漪,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也在不知不觉、忙忙碌碌中奔向各自的前程。
 
三年级的舒眉重新获得了掌握自己未来的机会。这一次,她还是选择了医科大学。一年前,萧晖考上公安学院去了省城。那个送别的阳光灿烂的午后,舒眉献上了自己纯真的初吻。两人约定:省城相见。这个约定也成为舒眉这一年刻苦学习的动力,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
 
默默无言的秦楠在所有的志愿栏都填上了外地学校。几乎全班的男生都清楚,秦楠为什么要远走他乡。英俊拍了拍秦楠的肩膀,“四海之内皆兄弟,不管以后你有多少朋友,别忘了家乡还有你最铁的哥们!”两人击掌,拥抱。
 
离开石林的那天,思量再三的秦楠还是鼓起勇气给舒眉打了一通告别电话,并祝福她今后有一个幸福的人生。舒眉也祝秦楠学业有成,开创自己的事业。至此,两个年少时的朋友终于解开心结。

 

 

【楚汉一杀,算是活得比较久了。这个故事我很想写下去,一直都没有时间没有心情,看来还得继续往下拖了。】
 

 
 

 

婚姻

他们说,女人昏了头才会结婚。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但是,婚后的甜蜜使我有理由相信,自古以来昏了头的女子,其实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两个人真的比一个人好。            
                                  ——若若
 

 
海天交际处,蓝灰色的云层抹上了嫣红的色彩,慢慢透出金边。
若若倚着阳台,眺望海景。打小她就喜欢这个房间,甚至结婚了也不肯更换大一点的卧室。
章郅跟出来,将风衣披在若若肩上,忍不住责怪她:”你身子骨弱,这么大的风,也不知道照顾自己。”
若若回头靠在章郅怀中,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不是有你吗?”
章郅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宠昵地捏了捏她的小俏鼻。
 
章郅是一个律师,两年前自愿入赘到他们上官家。
算起来,若若和章郅的相识,足足有五个年头了。
大学时代的上官若原本也有一个帅气的男友,叫若若失望的是,他竟然背着若若有了别的女人。那时候幸亏有章郅在她身边支持她,否则,她可能会撑不下去。
章郅比若若高两届,是法学院的高材生,也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才子配佳人,在他们学校,也成为一则传奇。

上官老爷在世的时候,章郅一直忙着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他头脑冷静,思维敏捷,又能言善辩,很快就为自己的事业打开了局面。
自从上官老爷去世之后,章郅开始帮若若打理上官家的生意,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完全上手了。
若若一向喜欢画画,对家族生意没有一点兴趣。现在章郅打理得这么好,她也乐得清静,索性什么都不管了。
 
专心画画的日子也真是悠闲,悠闲得有些无聊。特别是晚上,章郅经常因为生意上的应酬很晚才回家,留下若若在空荡荡的大宅子里。佣人钮钮只晓得做饭、打扫卫生,也没什么话讲。屋子里安静得让若若发慌。
章郅心疼若若,怕她闷坏了,于是教她上网,玩游戏。
复杂的游戏若若嫌学起来麻烦,也就爱下那个五子棋。
这样,若若白天画画,晚上等章郅回家的时候就下下棋,倒也打发了不少时光。
 
九点钟,若若的QQ准时叫了。
“小婆!小婆!竹子呼叫小婆!”
好心的小巫婆,是若若下棋时用的名字。而在QQ上叫若若的,是若若一周前刚认识的棋友——竹子。
竹子也是学画的,若若跟他一聊投缘。通常,两个人会先下会儿棋,然后轻松地聊聊天。若若除了晓得竹子是学画的,其他的一无所知。网络是一个自由的平台,很多人都不愿意被触摸到真实的世界。若若从来不多问,这个游戏规则,她懂。
 
端了杯咖啡,若若在电脑跟前坐定,又开始了和竹子的较量。
战了十几局,二人有输有赢,不相上下。
若若觉得有点累了。
 
“竹子,你是什么星座的?”
“天蝎座。”
“好神秘的星座啊。你猜我是什么星座?”
“水瓶座。”
若若很惊诧,”你怎么猜得这么准?”
“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别吹牛了。搞得跟神仙似的。”若若笑出声来。
“别笑这么大声,很不淑女的。”
若若楞了一下,顿时大笑起来。”想不到你这个人还这么幽默呐。”
“我不幽默。我只是看得见你。”
“越说越玄了!我才不信。”
“需不需要证明一下?”
“那你说说我现在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若若开始发问。
“米色。”竹子回答得又快又干脆。
若若的笑意僵在脸上。转过头四处望望,深吸一口气。
“我桌上有什么东西?”
“咖啡,你刚煮好的蓝山。”

空气静谧得似乎停止了流动,若若开始有了沉闷的感觉。
“你到底是什么人?”打出这行字的时候,若若的手已经有点颤抖。
“小婆,其实我是一个幽灵。不过见你寂寞,陪陪你。一个正常人,谁会每天陪你下这无聊的五子棋呢?”
若若突然站起来,关上房间所有的门窗,一并拉上窗帘。看得见风景的阳台外面,海水一如既往的澎湃着。
“不可能。你不是用望远镜偷窥我吧?”
“偷窥?呵呵,你也不想想,你家宅子附近能藏得了什么?唉,你拉上窗帘也是没用的。我就在你身后。”
若若只觉得脑门、手心都在冒汗,头皮一阵阵发麻。一动也不敢动,直勾勾地盯着显示屏。
“亲爱的小婆,你用不着这么紧张。我又不会伤害你,只是想陪陪你而已,大家都是寂寞之人。等你老公回来,我就会悄悄地退开。”
若若脸色惨白,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胸口突地一阵刺痛。她捂着胸口,哆嗦着手伸向桌上的药瓶。


空的!
若若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来。
无力地趴在桌上,抽搐了五分钟,若若终于不动了。
 
“小姐,电话。”
钮钮敲门进来,见状,急忙喊了救护车。同时,通知了章郅。
章郅赶往医院的途中,医生宣布了若若的死亡。
 
哀痛欲绝的章郅回到家中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章郅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走到电脑桌前,抽出花瓶中的玫瑰,取下装在花颈处的针孔监视器。
“亲爱的小婆,我就是那个幽灵啊!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等了很久。你好好上路吧!”
 
半年后,章郅新娶了一位太太。如果有人记得,会认出,她就是当年从若若身边抢走男朋友的女人。

 

【还是汉杀执酒啖肩】

山中

查金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还是少两个人没到。通知的是一点半,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分钟。车上的人早就不耐烦了。
“李师傅,不等了,开车吧!”
大巴缓缓启动。
只消一眼,查金就能看到坐在倒数第二排窗户边的林然。她旁边的座位没有人。
扶着一排排的靠背,查金向后面移动。
“查金,特意给你留的位子,来!坐!”
张黎明满脸的笑意,不容拒绝。
查金迟疑了一下,终于坐下来。
车厢内唧唧喳喳,相熟的人聊得热火朝天。
林然望着窗外,仿佛周遭的动静与她无关。东郊的景色不错,适合怡情。
查金应付着张黎明的问话,在满车嘲杂的人声中忽然感觉到一种平静。那种平静让他的脑子里浮现出林然安静的神情。
不错!正是安静,一种让人平静的安静。
查金甚至还想起了那次复试。面对各位考官的轮番提问,林然依旧是应答自如。那是一种亲切而坦诚的自如,征服了所有在场的人。查金当然也不例外。
 
大巴停在青年会馆门口。
查金私底下认为,今年的新人培训选在这个地方,是区委办决定的一件最正确的事情。区委每年都会对招录的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往年不是在市委党校就是在省委党校,而查金作为组织部派来的培训负责人,每年都得跟着新人们在党校那种怪严明的地方憋十天。
发房间号牌的时候,查金把林然安排到了自己隔壁。不为别的,只想多一些相处的机会。
培训按照流程一天一天进行。白天大伙儿都上课,晚上通常是打八十分,也有一些爱闹的聚在一起K歌、跳舞。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哪个也闲不住。
查金注意到,林然比较喜欢唱歌,每晚必去多功能厅一展歌喉。
林然的歌唱得真不错。让查金意外的是,她竟然会唱很多老歌。查金所谓的老歌是相对时下年轻人的喜好而言,多半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那也是查金念书时喜欢哼唱的一些歌。
 
林然又点了一首《哪里的天空不下雨》。黄凯芹的歌,查金有一阵也迷恋过,这一首是合唱。查金很自然地上去取了一个麦克风,林然报以一个微笑。
查金知道自己的嗓音不算好,但他唱得很投入。
掌声很是热烈。
“谢谢你让我虚荣了一把。”查金笑对林然。
“谦虚还是幽默啊?”林然也笑。
共同的爱好,使得两人之间的距离无形中就缩短了。闲聊中查金了解到,林然有个姐姐,和查金年龄相仿,那些所谓老歌,就是林然在耳濡目染下渐渐唱会的。
DJ的声音响起:“哪一位先生或小姐点的《雨夜飚车手》,很抱歉那张碟有问题,这首歌不得不被喀掉了。接下来是舞曲,希望大家尽情展露自己的舞姿!”
查金望了望林然,站起身来,作了个邀请的姿势。二人滑入舞池。
 
明天是最后一天。考完试培训就结束了,大家也可以各自回家。
查金忽然想起,来东郊的几天,还没组织一次登山活动,白白辜负了这么好的环境。
查金关于登山看日出的提议,应者寥寥。一是要准备明天的考试,一是起不了那么早。
“我去。”林然的声音轻柔而肯定。
 
凌晨四点。查金拖着睡眼惺忪的张黎明来到大堂。没一会,就出现了林然的身影。又陆续到了两个男孩子,一行五人照着电筒出发。
路上有说有笑。查金说起了自己十八岁以来徒步旅行的经历,还谈到自己旅行中借宿过的少数民族家庭。众人都很感兴趣,尤其是林然。
林然开始抱怨自己的女儿之身。
张黎明说,“其实女孩最好了,只要找个护花使者,啥都不用操心。”
其他人都笑了。
“我在路上也遇到过单身的女孩。如果目标相同,还可以结伴走一程。但通常大家都有自己计划的路线,走着走着就分开了。不过,有时候走着走着,说不定又走到一个地方了。那会子看到一个熟人,简直比见到亲人还欣喜。”
查金说这话时,林然忽然察觉到一种孤单,在路上的孤单。
“今年准备去哪里?”
“几个朋友约我去西藏。虽然去过,但西藏那地方,去了还想再去。”
“我可以加入吗?”
“要不要夹道欢迎?”
林然白了查金一眼。
 
山顶的风很大。五个人的情绪却渐渐高涨。
查金想起了家乡的草原。天很高很蓝,云很白,马儿的嘶鸣声声清脆。那匹叫白衣的马驹,已经长得高大健壮了吧!可惜他的兄弟——窗儿,刚出生就夭折了。
林然想到的是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海边城市,海的博大与彭湃,是她一直想念的味道。
想着想着,太阳就升起来了。
 
 
【楚汉一杀,风约相邀,做了杀手。汉杀执酒啖肩,id好听。】

网事四则

流年
 
长发,这个名字很容易令人遐想。
我喜欢女孩子长长的头发,摸上去有绸缎般的质感。
很多年前,刘德华有一个广告:黑头发,中国货。
男人一般都不会轻易赞同另外一个男人,但在长发这一点上,无数的男人和我一样的志同道合。
 
和长发的认识始于一次杀人游戏。
这个ID如此曼妙,不随便接近女孩子的我,竟也破天荒地主动向她搭讪了。
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以前不在这里玩。来了就是杀人的。
我瞪大了眼睛,似乎能看到她说这话时酷酷的样子。
 
音箱里传出王菲的歌声: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猜心
 
水蓝是一个古怪的女孩。
古怪不是说她很难相处,而是我总感觉抓不住她的心。
我们在网络上认识很久了,她有一方自己的乐园。
我读着她的文章,开心的,忧愁的,似乎一览无余。
然而,她给我的感觉就像这网络一样,看得见,摸不着。
 
我每天都能看到她的头像在QQ上亮起,似乎触手可及。
我每天都会到有她出没的版块追寻她的踪影,看她在那里说说笑笑。
我也只能远远地看着,隔着屏幕的距离。
在她众多的朋友中,我究竟算一种什么样的朋友,我不知道。
 
 
 
女人花
 
风约从手袋里拿了一包烟,抽出一根。
我一向不喜欢女孩子抽烟,却只能无奈地摇摇头,礼貌性地将打火机凑上去。
扫了一眼,这种烟通体白色,细细长长,专门为女士设计的。
烟雾中,我竟闻到一阵淡淡地薄荷清香。
这个茶社的氛围我一直喜欢,暧昧的灯光中,不禁想起和风约的前尘往事。
 
第一次见面,这个女孩风风火火的,一点都不像她的文章那么婉约。
第二次,约好了一起喝茶。我耐着性子看呼伦的演出,终于等到和他演对手戏的风尘死在他三尺青锋之下。匆匆搭了计程车赶过去。下车的时候才发现没有零钱,只好喊风约出来付了十块车钱。好不尴尬。
 
我本以为她承袭了她父母的北方血统,爽直大气,哪知,她的婉约还是在骨子里。
亲爱的v,我会用我最喜欢的词,专门为你写一篇文章。
亲爱的v,那十块钱,我要你下辈子还给我,不许赖皮。
亲爱的v,你已经选了我,这一生再没有爱上其他人的权利,否则,我会用我尖利的虎牙,将你的肉一口一口地咬下来……
 
这个女人美丽妖娆,常常在不经意间魅惑我的心神。
那些个蜜语甜言,那些个轻嗔薄怒,其实已经钻到我的灵魂深处。
 
 
 
俩俩相忘
 
甲甲的名字像个男人,我起初都没想过要搭理她。
我喜欢安静地呆着,看那些五颜六色的字一排排刷过屏幕。像监视,又像偷窥。
在聊天室,能像我一样潜伏下来的实在不多。一般人,如果没有聊天的对象,观望一阵就会悻悻离开。
而我的记录表明,甲甲竟然在这里潜伏了一个星期。这样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都有了一丝好奇。
 
为什么不说话?
我的开场白直捣黄龙。
为什么要说话?
她的回答让我在冷淡中听到了隐隐的拒绝。
我绕有兴味地注视了这个名字十秒钟,一贯冷静的心竟也升腾起征服的欲望。
 
我每次都会问她同一句话。她不理我,我也不再吭声。
十天后,我刚上线,还没发问,她倒先发制人了。
拜托你有点创意好不好?
难道你不觉得我这样很有个性吗?
我笑着反问她,言辞之间掩不住一股得意。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甲甲刚把供职的网络公司给炒了,有了跟人说话的情绪。
是的,只要是可以打出字来,哪怕屏幕这边坐着的是一只狗。
每次一想到这个,我就有一种挫败的感觉。
难道,潇洒如我,在甲甲眼中也只是一种会打字的动物?
 
我开始热衷于和甲甲聊天,能拨弄她的情绪是我最大的乐事。
可惜,她总是不愠不火,任我开着嬉皮笑脸的玩笑。
终于——
我发现我爱上你了。可是我不该爱上你。所以我会选择忘记。
这是甲甲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句话之后,甲甲就消失了,再没出现过。
也许,她真的把我忘了吧。但我为什么还会想起她呢?
 
 
【第二次出手捕杀风尘之上,像是跟他有仇似的,梦版那次也老盯着他,呵呵】

梦回三国

放下《三国志》,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满腔的激情似要喷涌而出。最近好像有些走火入魔了,迷上这个游戏,欲罢不能。甚至,梦中都能看到旌旗猎猎,耳边,隐约听到江东子弟的号角声声……
 
 
公元194年,一个不起眼的年份,于我却有着特殊的意义。
我是孙策,东吴孙策。
是的,我的演出开始了。那个战马嘶鸣、尘土飞扬的世界,已经在我眼前拉开了幕布。
 
194年,也是兴平元年。
董卓被除,诸侯割据。各路人马都打着“兴复汉室”的旗号,忙着抢滩登陆,扩大自己的地盘。
那一年,我带了父亲的豫州旧部,去投靠袁术。
袁术喜我年少英俊、骁勇善战,叹道:“有子如孙郎,死亦心安。”
我在袁术帐下做了怀义校尉,统领豫州千余旧部。这一千多人都是忠肝义胆,在我的训练之下,攻城拔寨,无往不利,逐渐成为精锐之师。
 
一天,袁术向我许诺:“攻得庐江,汝可取陆康而代之。”
陆康是庐江太守,为人狡诈,拥兵自重,踞郡而立。袁术曾经派人游说他,劝他归降。他却一直敷衍,再三推脱。袁术对此耿耿于怀。
三天后,陆康兵败,庐江终于归入袁术版图。
而我,雄心勃勃,准备在这里大展拳脚。不料袁术违背诺言,竟立刘勋为太守。
这刘勋才疏学浅,本是庸碌之辈,却擅长阿谀奉承之道,一向为我所不齿。
太守之位事小,不得重用事大。
部将也忿忿不平,建议我夺取江东,开辟自己的根据地。
我自有豪情万丈,当然不甘心久居人下。好在及时看清了袁术的嘴脸,不再心存奢望。审时度势,静待有利时机。
 
舅父吴景踞丹阳郡,为扬州刺史刘繇逼迫,弃城逃亡。
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无异于天赐良机。
我立即向袁术请求增援。袁术向来与刘繇不和,也就同意了。
于是,我带着千余旧部向南进兵。
一路上,我不断招兵买马,到得历阳,已有五、六千人。
与此同时,儿时的密友周瑜也率兵前来相助,顿时实力大增。周瑜的到来,于我而言,如虎添翼。
我们挥师南渡,先后攻占秣陵、江乘。曲阿之战,大败刘繇,收复丹阳。自此,加快了平定江东的步伐。
 
攻破皖城那天,彩霞似锦,映得我和周瑜红光满面。我们谁也没有料到,我们的人生会在这里添上瑰丽的一笔。
周瑜和我同岁。当年父亲孙坚讨伐董卓的时候,曾将母亲和我寄居周家。我和周瑜一起长大,广交名士,在江南一带颇有声誉。如今又并肩作战,情同手足。
而皖城的胜利再一次将我们的命运连在了一起。我娶了大乔,他娶了小乔。
二乔国色天姿,以致有人传言,南方遭北人觊觎,皆是二乔声名所累。
兄弟情深,姐妹如花。人生若此,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在皖城过了一段神仙美眷的日子,几乎忘记当初的凌云壮志。
然而,生于乱世,不建功立业,就会碌碌无为,甚至,湮灭于草莽。
想我孙策,天纵奇才,绝非池中之物。
临别的时候,大乔强作欢颜。我望得进她眸子里的忧愁,心痛如割。
 
激战沙羡,轻取豫章,我顺利拿下江东六郡,三国鼎立之势,根基初定。
如果不是树林里那一枝暗箭,我的王图霸业将顺利展开。
那一枝箭直中脑门,避无可避。而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世界在我眼前晕眩,我从马背上跌落。
鼓角争鸣,刀光剑影,发生的,未发生的,一幕一幕都从眼前掠过。初定的江东,来不及开拓的疆土,怎么舍得就这样撒手离去。
但最难忘却的,还是那幽幽的双眼、浓浓的愁绪。
鸿图未展固然令人遗憾,亏欠了一个女子的幸福,却更加不让我心安。
 
“我不甘!我不甘啊!”
所有的气力于瞬间爆发,呐喊声冲破苍穹,时空竟然开始逆转。
风声中,那一枝箭又扑面而来……
 
 
我的脑子急速运转,高度集中的心神紧张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画面突然中断,弹出的对话框上有两行小字:
茅山妖道,您好啊!由于帐户无余额,您的ID暂停服务。如想继续进行游戏,请交纳预付款,稍后重新登陆。”
MD!
一怒之下,我切断了电源,世界在我眼前黑了下去……

 

【武侠大说六杀,甲甲选我做捕头。第一次做捕头,还是很惶恐的。差点被宋丹砚骗了,还呼吁大家去救妖道。幸亏投票的时候妖道自我暴露了。id大说捕头元十三限,虽然这个人物本身不是很喜欢。】

最后的桃花

那一年桃花开的时候,漫山遍野的红。
我被小红姐姐领到了销魂窟。
销魂窟是小红姐姐告诉我的,我更喜欢把这里叫做桃花坞。
 
遇到小红姐姐之前,我是一个露宿街头的小乞丐,连楼员外家的大黄狗都欺负我。
来了桃花坞,不但有小红姐姐照顾,还有好多小朋友陪我玩。
秦川哥哥虽然不太爱说话,但我知道他人很好,在山里找到好吃的东西总会带给我们。
龙城哥哥是个急性子,我常喜欢逗他发脾气,不过他再怎么生气也不会打我。
水蓝姐姐喜欢笑,我猜她一定是觉得自己的小虎牙比较好看。
陆离的眼睛大大的,好漂亮。她从来不扎辫子,总是披散着头发,大家都喜欢叫她“长发娃娃”。
小六可乖了,脾气也好,连我这个捣蛋鬼都舍不得欺负他,因为他是我们大家疼爱的“数字宝宝”。
 
桃花坞与世隔绝,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我们在这里读书、写字、打打闹闹,唱着自己编的山歌。
玩累了,我们就缠着小红姐姐说故事,关于江湖。
 
二十年前,江湖上有两大门派,黯然堂和销魂窟。
本来两派是各自为政,井水不犯河水。
后来,黯然堂的一个女弟子爱上了销魂窟的一个男弟子,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两派却不肯联姻,朱丽叶与罗密欧只得相偕私奔。
于是,两派干戈不断,水火不容。
十年前,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黯然堂一举扫平了销魂窟。自此,销魂窟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听说,激战当晚,只有一个小女娃藏在地道里才逃过了一劫。十年来,黯然堂一直重金悬赏查找这个小女娃的下落。
 
小红姐姐叹了口气,神色之中竟是一股说不出的悲痛和落寞。
“教我习武吧!”一直沉默的秦川忽然开口。
小红姐姐顿时楞了。
 
第二天,秦川、龙城、水蓝还有长发开始跟着小红姐姐练功,而我和数字宝宝被他们以“年纪太小”为由赶到一边。
我这么古灵精怪的家伙,哪能甘心呢?
只要他们练功,我就带着数字宝宝在旁边偷看。不让我看,我就捣乱。
终于,三年后,我们也可以正式练功了。
练着练着,七年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我们,也都长大了。
 
那天,小红姐姐从外面回来,一身的伤。
“还是被他们发现了。你们……”
来不及说完,小红姐姐就咽了气。
龙城仰天长啸,抓起碧罗枪跑了出去。
第二天,销魂窟余孽碧罗枪夜闯黯然堂、火拼香主几柳着力竭而亡的消息传出,我们悲愤欲绝。
 
秦川要去黯然堂把龙城的尸体抢回来,水蓝和长发都争着要去。
“抓阄吧。”长发提议。
水蓝摊开手掌,纸条上现出一个“去”字。
其他人都沉默了。
秦川深吸一口气,看着窗外,“晚上备酒为水蓝饯行。”
 
水蓝还是那么爱笑。可是我们,一点也笑不出来。
我们一个个给水蓝敬酒,秦川也一个一个地敬过来。
我很快就喝醉了。
醒来的时候,大家都趴在桌上,独独不见了秦川。
那天晚上,大雨如注。
 
水蓝在屋子里发了几天呆。长发一直看着她,怕她出意外。
“立几个衣冠冢吧!”
她终于开口说话,我们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长发砍树做墓牌,我在一旁掘土。
小六发现,水蓝失踪了。
满坡的桃花还是那么灿烂,像水蓝在我脑子里的最后一个笑容。
 
桃花坞宁静得有些清冷,散发出“涧户寂无人”的味道。
我和小六面面相觑,等着长发作决定。
“我们混进黯然堂。”长发的语气依然平静,我却听得出那是一种斩钉截铁。
 
三个月。
我们在黯然堂里已经埋伏了三个月。
只要有出手的机会,我们都不会放过。
黯然堂折损了不少高手,剩下的人开始互相猜疑。
为了保护我和小六,长发不准我们跟她联系。
我们知道她在暗地里孤军奋战,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支援她。
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
 
长发被推上刑坛的那天,我和小六心如刀割。
小六终究隐忍不住,冲上前去。
“数字宝宝,你这是何苦……”长发泫然欲泣。
我在人群里看着他们,几乎失去知觉。
长发深深地凝望我一眼,我知道我决不能辜负她。
龙城,秦川,水蓝,还有小红姐姐,他们都在看着我。
即便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我回了一趟桃花坞。
在那个坡上,我选了七棵连成一片的桃树,分别刻上他们的名字。当然,最后一棵上面刻着我的名字。
因为,我不会让他们等太久的。
决战,就从今晚开始……
 
 
【这一篇是为纪念同组为杀的情谊,那次有龙城、长发、数字、雨夜】

江湖

如果你知道江湖,你不会不知道独孤山庄。
 
如果你知道独孤山庄,你不会不知道独孤老七。
 
在素面女巫的兵器谱上,独孤老七的钩连枪赫然位于三甲之列。
 
一般江湖中人,玩刀、玩剑、玩暗器,能玩枪的极少。而独孤老七的枪更不是一般的枪。
 
枪身长三尺,算起来应该是短枪。俗话说,短兵相接,刀剑胜。所以独孤老七的短枪在与刀剑相交时并不吃亏。
 
短枪虽短,也可变长枪。枪柄另有机关,只须指头轻触,枪尖会在瞬间迸射出一尺半,令敌对之人措手不及。
 
如果你以为独孤老七的枪仅仅是因为长短变化就能上素面女巫的兵器谱,那么,你错了。
 
所谓“钩连枪”,必然少不了一个“钩”字。枪尖固然锋利,枪头末梢却另有一圈细钩。当枪头刺入体内,回收时,细钩划破创面,支离破碎、惨不忍睹。
 
因为这钩连枪,独孤老七实在可以被称为“毒”孤老七。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想介绍一下我即将要挑战的对象。
 
我,叫小莫。
 
在挑战独孤老七之前,我只是一个初入江湖的无名小辈。
 
我的手中,只有一把黑刀,黝黝的,甚至没有一丝光泽。
 
二月二,龙抬头。是一个挑战的好日子。
 
独孤老七一袭黑色长衫,立于崖边。我能感受到他布满周身的傲气。我从来就不怕傲气,我敢在这里面对他,就是要粉碎这种傲气。
 
 
“你来了?”
 
“我来了。”
 
“我从来不接受无名小辈的挑战,你是第一个。”
 
“我知道。所以我用李古的耳朵下了战书。”
 
“李古”这两个字让独孤老七的嘴唇微微抽搐了一下,他冷哼一声,双眼迸出精光。
 
李古可以说是独孤老七麾下的第一员大将,两把玄冰刀早已沾满鲜血,江湖上人称“索命阎罗”。
 
半个月前,我在大说盟阻击李古。自那天起,江湖上的“索命阎罗”成了地府中名副其实的“索命阎罗”。
 
击杀李古是我挑战独孤老七的资本。在我缜密的策划中,这也是成名计划的第一个步骤。否则,独孤老七今天决不会站在这里。
 
我们冷冷地看着对方,等候着对自己最有利的时机。对于高手来说,通常只要找到一个缝隙就已经足够。
 
三秒,我清楚地知道我们只僵持了三秒。

我在心里念了三遍“杀七,杀七,杀七”,钩连枪与黑刀同时出手,电光火石,不差毫厘。
 
想当年,独孤求败以九招扬威于江湖,何等的骄傲又是何等的寂寞啊!而今天,我告诉自己用八招,只用八招,我不会允许他的钩连枪有足够的时间划破我的身体。
 
要打败一个人真的很容易,即便他是一个名人。我要打败的,恰恰就是名人。不是名人,毛头小子又怎么能扬名立万?
 
八招过后,还刀入鞘。
 
独孤老七还是站在那里,没有说过一句话。与出手前不同的是,他脸色惨白,不复冷傲的神情。
 
他手中还是握着钩连枪,可惜枪头已折,枪身更有殷殷血滴顺势而下。
 
几天后,独孤老七右臂残废的消息传遍江湖。“毒”孤老七的名号由此更改为“独臂”老七。
 
素面女巫的兵器谱上多了一把刀,一把黑刀。刀名蓝水,取代了钩连枪的位置。我,小莫,自然成为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挑战名人,这是江湖上不成文的定律。地球人都知道。
 
我取代了独孤老七,无数人也梦想着要取代我。一百天内,蓝水已经饮过六十六个人的血。我亲眼看着她一天比一天光泽起来。
 
蓝水一旦光泽,垂涎的目光就会越来越多。只要是懂点武功的人,都跃跃欲试。好笑的是,其中还有一个蒙古人。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蒙古人,他会唱小曲儿,最拿手的就是《挑滑车》。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我耐心地听他唱着,这使得这个不同以往的游戏显得格外刺激。
 
“我叫呼伦贝尔,我也是用刀的,祖传宝刀!刀名……哼,先不告诉你。看看是你的刀厉害,还是我的刀厉害”。
 
终于等到他言归正传,我全神贯注,寻觅出手的时机。
 
风!
 
刀风!
 
好劲的刀风!
 
果然是一把好刀!
 
蓝水出鞘迎击。这一次,能不能饮血而归?
 
“咔嚓”一声,刀断为两截。
 
呼伦贝尔呆立不动,望着手上的断柄。这个不知所措的表情倒真有些像我想象中的蒙古人。
 
风继续吹。

还没来得及成为激战场地的山顶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个傻乎乎的蒙古人早已气急败坏地丢下断柄飞奔而去。
 
我忽然很好奇他所谓的宝刀到底叫什么名字。拾起断柄,上面有两个字——玄冰。
 
我哑然失笑。

名字还不错。可惜啊,出师未捷身先死。
 
江湖。
 
搞笑的江湖。

 

【没来得及发出的杀手帖,变成诈尸帖了】

晃荡的青春

 

   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出发,人是有权处理自己的生命的。这是某位网络名人的语录吧?我不太记得是哪一个了。我之所以会记得这句话,是因为它给我的暗示——我可以糟践自己的生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那套陈词滥调已经可以在我的辞典里面淘汰出局了,而迈入大学的我就在这种暗示下心安理得地开始混迹江湖了。我仍记得有一个老头在谈到他的养生之道的时候答得非常痛快:“抽烟、喝酒、打麻将。”人家是知名教授,学贯中西。我是他的学生,自然谨遵师命,所以诸位看见一个面黄肌瘦、不成人形的家伙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在我们318寝室,这种体形最为标准。
 
   不要以为男生宿舍就是老鼠的天堂、蟑螂的乐园,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总会有例外,如果你有幸能认识李古的话。古古人如其名,你可以说他古板、古怪、古老,当然,古龙是不可以说的。传闻中的古龙吃、喝、嫖、赌,浪荡成性,而古古显然是一个中规中距的老实人。在众兄弟一致推举他为寝室长之后,打开水、做卫生的活儿基本上就被他包圆儿了。他的床铺总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连被子都折成军训时候的小方块。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得无聊而又忙碌,除了每学期混到及格,我们最大的成就感就是成功改造了古古,把他从一个农村来的单纯朴实的小伙子转型为一个张嘴“你丫的”、闭嘴“靠”的“烟酒生”。回想起来,哥儿几个的行为真他妈不厚道!
 
   在男生宿舍,烟、酒、麻将都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好在有哥儿八个,要烟抽有烟抽,要酒喝有酒喝,要打麻将还能整出两桌。当然,两桌麻将只是从理论上来界定的,而实际上,两桌麻将从来就没有实践过。首先,容纳八张床的宿舍实在不够宽敞,能摆下一张方桌我们已经很满意了。其次,家在西祠胡同的魔域那厮一般不住学校,他的六尺栖身地为众兄弟的行李作贡献也就理所当然了。每逢宿舍举行国粹交流会,剩下的七个,不得不抓阄上场。那时候我们特羡慕韦小宝那厮,不为啥艳福,就为人家连带七个老婆能整出两桌麻将。只见场上的聚精会神如上阵杀敌,场下的心痒难耐还顺带把风。自然,为了避免引来宿管科几大名捕的火力侦察,我们的动作都练得格外轻巧,跟玻璃器皿的外包装标语似的——轻拿轻放,除了终于摸到那张久违的听牌时激动得扣出“啪”的声音外。其实,也不是没有被抓住过,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种子在,革命的火焰就会燎原。四年下来,我们英雄的318也不知为宿管科贡献了多少副麻将。
 
   较量了N次以后,高手终于浮出水面。经过棋子精确的概率计算,阿巍巍以胜多负少荣登318麻坛圣手宝座。这是318赋予他的荣誉,同时,也是318交付给他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一帮大肆挥霍的“烟酒生”,在临近月底时断粮也不是什么令人耻笑的事。关键时刻,我们的阿巍巍总会挺身而出。在兄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现金凑足赌资之后,阿VV昂首挺胸地走进了胡同里的麻将室。兄弟们则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侃着,只待阿VV得胜归来再出去胡天胡地的海喝一番。好在阿VV总能不负众望,几十变几百,不费吹灰之力,他那梳得油光水滑的大背头在我们眼中也像电影中的高进一样魅力不可挡。事实胜于雄辩,你不得不承认,赌,也是要靠天份的。
 
   时间跑得飞快,像狗尾巴草一样晃荡的青春就在我们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中过去了。原本以为遥遥无期的毕业酒会浑浑噩噩就开始了。谁也没想到,一向从容优雅的棋子在那天竟然喝得烂醉如泥。魔域看不过去,忍不住嘀咕:“不就是一娘们么?犯得着要死要活的。”古古白了他一眼,“搁你身上试试看。”众人不语,一再举杯。那晚一直喝到天亮,宿舍里烟雾缭绕、酒气熏天,棋子躺在床上反复念叨着“邈云”。兄弟们只知道邈云在七天前向棋子提出了分手,理由是她要出国留学。只有我知道,邈云并不会出国,永远也不会。因为,十天后她就回到了她父母所在的城市,她把她年轻美丽的笑容,永远地留在了那座城市最好的医院里。生命在癌症面前,竟是那么地脆弱。

   看着“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棋子,我常常会产生犯罪的感觉,总有一种和盘托出的冲动。我不知道邈云所作的决定是否正确,隐瞒真相对于棋子来说是否公平。但是,我会尊重她的选择,将会为这个善良的妹妹,一直保守这个秘密。人世间虽然少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天堂里却必定多了一位天使。她在那里看着我们,祝福着她关心的每一个人。

   许多年就这么过去了,时间把流逝的每一天浸染成发黄的照片,嵌在记忆里。琐碎的人生磨平了血气方刚的小伙最初的真性情,那些人,那些事,却总会在有风的时候响起,他们呜咽着,呜咽着说,这就是青春。

 

【黯然销魂版一杀,小红邀我当了杀手。这是我第一次做杀手。】

最后一班地铁

毕业有四、五年了,蓝停留在这座城市也将近十年了,却依然会生出陌生的漂浮感。大学时代甜美纯真的恋人已经跑了,傍上一“海龟”,为此,他常常咒骂不已。当年太爷爷要是留得住性命活到1949,跟老蒋跑去台湾,那他也有海外关系了不是?掐灭了烟头,刷牙洗脸准备上班。

住的地方在中关村,一个朋友的房子,没收他租金。朋友要出国,想找个人看家,他就自告奋勇了。北京的房价真他娘的贵,光靠他这些年的积蓄大概只能买到一厨房顶多再加一厕所。刚搬进来那会子,总感觉房子里阴森森的,好像要闹鬼。后来听说,朋友出国前一月,他刚分手的女友在卧室里割腕了。蓝基本上算是个无神论者,听过就忘了,时间一长,对这房子也就习惯了。

每天早晨,从家里出来,步行几分钟到五道口乘地铁,接着在西直门转2号线到崇文门。在北京,坐公汽贼慢,所以每天赶地铁的人特多。好在西直门是个起点站,只要站位恰当,一般都能抢到座儿。而今天车厢内似乎不像平时那么拥挤,难道是因为国庆节要到了都提前放假了不成?

说起放假,蓝又是一肚子火。上半年五一长假本来和网上认识的那个“长发美女”约好去张家界的,结果被非典折腾得没能成行。好容易盼到这个长假,以为终于能和佳人双宿双飞,哪知女老板思夫心切要飞去日本和老公团聚,命令他代理公司日常事务,不得离京。MD,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想到“长发美女”,他心里就一阵激动。那个MM是南京人,他们在BBS上面认识的。起初是因为喜欢看她写的文章,蓝最喜欢的那一句是“有美一人,婉兮清扬”。后来他们互换了QQ号开始聊天,聊着聊着就如胶似漆了。网络真是个神奇的玩意,两个从未谋面的人隔着屏幕也能像模像样的谈起恋爱。曾经向她要过照片,不过她很调皮,只给蓝看到自己扎着马尾的背影。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前门。斜对面,一个女孩靠着扶杆而立,脸朝门外,长发披肩,说不出的赏心悦目。还是长发好啊,就像刘德华说的——黑头发,中国货!蓝在心里嘀咕着,有机会见到“长发美女”的话,一定要她把辫子散开、头发放下来。女孩子嘛,长发飘飘才好看。那部电影叫什么来着,对了,《我爱长发飘飘》。

崇文门很快就到了,下车之前,蓝还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那个美丽的背影。其实人活着图个什么呢,上班下班、忙忙碌碌的,如果每天能像今天这样有个好心情,那么生活就会可爱许多。兴许是好心情的原因,时间一晃就过了。晚饭叫了外卖,为的是抓紧时间处理手头的几个合同。蓝的干劲很足,今天加个班,假期就可以放松一下。虽说不能离京,但呆家里好好休息一阵还是必要的。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收工,打道回府。

地铁站内没什么人,大概是最后一班的缘故。上车,坐定,抬眼,蓝乐得几乎要跳起来。还是长发披肩,竟然又看到早上那个美丽的背影。缘分?心下窃喜,马上在脑子里思量着要不要让个座搭讪两句。只是,他很快就有一种诡异的感觉,怎么连周围的人似乎也很面熟的样子。再瞟一眼,顿时冷汗涔涔。左边的中年男子翻着报纸,右边的大妈闭目养神,对面的小男孩旁若无人的听着CD……相同的人,相同的状态,一切都跟早上一模一样。

做梦?掐了大腿一把,疼。

见鬼了?心如擂鼓般咚咚作响。只怕是见鬼了!

蓝开始坐立不安,只敢把眼光聚焦到自己的鞋尖。车到前门站了,开门,关门,没有人上,也没有人下。他不停地问自己“怎么办”,手心开始攥出汗来。秒针嘀哒嘀哒在响,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终于,门又开了。蓝抓着提包“蹭”的起身,一个箭步窜出门外,开始没命狂奔。一会,身后传来关门的声音,登时双腿发软。刚才憋的那股子劲,在地铁的呼啸声中泄了下来。

拾级而上,蓝一边抹汗一边暗自庆幸,亏得自己当机立断,这才鬼口脱险。定定神,发现前面走着一个年轻女子,身材窈窕,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很是精神。蓝不觉就想起了“长发美女”的马尾,顿生好感。夜深人静,这个是非之地,还是结伴而行比较安全。于是快跑两步追上马尾辫女子,“小姐”,女子转身,蓝早已酝酿好的“这么晚了一个人走不害怕吗”立时梗在喉间——马尾辫掉过头来,还是一马尾。

次日,《北京晨报》上一则新闻标题醒目——男子猝死地铁站,疑似吓破胆。

 

【这是第一次参加版上杀人游戏时的诈尸帖。那次清扬是杀手,我本来是很怀疑她的,但从情感上来说又不愿意相信她是杀手。不过,那次是我真正认识杀人游戏。我想,参加游戏就应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不应该牵涉到私人情感。也是那次,我和清扬才算真正熟悉起来。同样是那次,七夜在边上旁观,我们才有机会成为朋友。真好!】